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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桥上风景

怜跃幽忧忧 纪蕴 11119 2024-11-13 14:53

  我们在丘吉尔镇落日的余晖里,

  接了一个漫长的吻。

  1

  他身上有自由和被爱的痕迹。这是我第一次见到迟牧遥的感觉。

  在我用平凡琐碎的生活消耗掉的青春里,有很多想做但一直没有付诸行动的事,骑马便是其一。有一回,好友钟梦明说他舅舅家的养马场引进了两匹澳大利亚的纯种血马,我难得地克服了自己的拖延症,兴高采烈地拉着朋友A去养马场看马。

  钟梦明将我们领到训马基地的大草坪,那里有一红一白两匹高头大马。白马由他舅舅牵着在吃草,而枣红马上坐着一个高大的男人。金色的阳光下,男人没有穿骑马装,只穿着罩衫,俊朗中透着野性,这画面深深地勾住了我的眼睛。

  在他的一声口哨下,烈马扬起前蹄,从我面前偌大的草地上飞驰而过,一瞬间隐没在森林尽头。朋友A不由自主地捂嘴惊呼:“好帅啊!”

  我深有同感,不止因为他耀眼夺目的帅气,而是他的气质、他那种无拘无束又傲慢高贵的神情都让我想起了《燃情岁月》里的布拉德·皮特。

  钟梦明指着他,用一种得意的口吻对我们说:“这是我舅舅的朋友迟牧遥,是一位野生动物摄影师,拍过食人的雄狮和真正奔跑在原野上的烈马。很厉害吧?”

  A连连点头附合道:“太厉害了。”而我对此未置一词,某个瞬间,不知为什么,我很不合时宜地想起了另外一件小事——半年前,我曾拒绝了一个每天准点问我“吃了吗?睡了吗?在干吗”的追求者,我只说了一句话——我喜欢身上有自由和被爱的痕迹的人。

  当时那男生有点蒙了,不只是他,后来很多朋友都说:“西河,你也别太不切实际了。”以致于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自己也觉得自己就像个外星人,来自一颗名叫孤独的星球,在这颗孤星上枯燥、寂静地生长着,等待着与一个让我涌起热血的人。

  我也曾以为,我再也遇不到了。

  A跃跃欲试地接近钟梦明的舅舅牵着的那匹马,说:“我可以和它合照吗?”

  “可以。”舅舅把缰绳给她,叮嘱道,“不过这马性子烈,你们千万不能靠它太近。”

  得到允许后, A朝我们招手:“西河,你也来吧。”又冲钟梦明说:“你来帮我们拍照吧。”

  纯血白马傲慢地站在那里,A靠近的时候,它从鼻腔里发出不友好的声音,可A还是把缰绳递给我,不死心地想去抱它。就在她的手摸到它的一瞬间,白马嘶鸣一声,拉着缰绳的我只觉得自己被一股强大的力量牵引着向前重重地甩去。

  “小心。”策马归来的那个人像一阵龙卷风一样,一个纵身想要将我揽上他的马背,却由于我的手死死地扯着疆绳,让他不堪负重,和我一起重重地跌在地上。还好他那声及时的口哨吹停了撒野的烈马,不然我一定会被这样的速度活活拖死在地上。

  “你没事吧?”他试图扶我站起来。

  “没事……”我吃痛地回道,目光不自觉地落在手臂被勒出的那道明显的血痕上,可还没来得及把手臂藏起来,就被他捕捉到。他飞快地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药瓶说;“先把这个涂在手臂上。”

  “谢谢。”我来不及再说别的,A和钟梦明就焦急地朝我们跑了过来。

  在钟梦明关心我伤势的同时,A没有放过接近迟牧遥的大好机会,她眨巴着眼睛对他发起了各种问题攻势,那架势恨不得就地磕头拜他为师一样。

  2

  回去的路上,A拿着一个以“请教”为由要来的电话号码,意犹未尽地跟钟梦明打听迟牧遥的事情。见我一言不发,她说:“西河,你怎么这么不解风情,怎么说他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你都不请人家吃个饭好好感激一下人家。”

  我看着她手里展开的电话号码,摇了摇头。

  钟梦明吐槽A:“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这样,见到个像样点的男人就神魂颠倒的。不过我说,迟牧遥这个人还真的不是你们这种小丫头能hold得住的。你知道他的前任是谁吗?说出来不怕吓死你们。”

  “谁啊?”

  “一个去年进了名人财富榜的女人。”

  “那又怎样?再厉害也是前女友啊。”

  “不对,是前妻。”钟梦明纠正道。

  “不会吧,他居然结过婚。”A略有些失落地说。

  “听我舅舅说,他离婚的时候什么都没要,只开走了一辆越野车,车里搁着一套顶极摄影器材!”

  “酷是酷,不过我听说,很牛的男人如果从婚姻的枷锁中逃出来了,是不可能再走进这个枷锁的。而且野生动物摄影师可是经常要在外风餐露宿的,为了拍出一组好的照片,一连几天甚至是几个月蹲在大山里等着动物出现,澡也不能洗,还随时可能成为猛兽的盘中餐,想想还真有点怕。”A露出毛骨悚然的表情,“也难怪他的前妻会受不了他了。”

  类似这样的话,在日后,很多亲人和朋友都对我说过,就连说话时的表情也和A一模一样,是不解?是轻视?还是害怕?

  也许都有。

  他们会跟我说这些话,是因为两个月后,我忽然辞了电视台刚转正不久的工作,背着大大的登山包,去了青海的可可西里湖。我带上的除了包里的几件换洗衣服、干粮、帐篷和手电筒等照明设备外,还有烙在心里的一串数字。是那天车上A拿在手里我默默记下的电话号码。

  我用了很多方法查到了迟牧遥的豆瓣,得知了他为了拍雪豹、藏野驴、野牦牛和藏羚羊等濒危珍稀动物要在可可西里待一段时间。

  所以我放弃了一切,毅然决定前往,想着也许来得及和他来一场“偶遇”。如果没有偶遇,那我就拔通那个电话,连托辞都想好了,说我旅行丢了钱包,听闻他在这里,请求江湖救急。

  钟梦明知道这些的时候,我已经在火车上了。只听见他在电话里咆哮:“西河,我一直以为你是个理智的人,现在看来,你疯了,你真的疯了。”

  是的,我也觉得自己疯了,理智的人疯了才最可怕。

  我能理解他们的不解,初遇迟牧遥,他们夸夸其谈,我的沉默让他们以为我对他不屑一顾,像对以往任何一个平凡的男人一样。可他们不知道,那人点燃的不是我的眼睛,而是我胸腔里的熊熊大火。一回去,我就买了很多关于野生动物摄影的书籍,研究它们常常出没的地方的气候路线,我甚至为了预防可能出现的高原反应喝了半个月的红景天。我要靠近他、追逐他,无论用什么方法,无论花多少力气。

  路途艰辛,唯一欣慰的是“江湖救急”的说辞没有用上,经过我的四处打听,终于有了迟牧遥的消息。当我出现在他面前时,他正和一个叫一诺的伙伴穿着厚厚的军绿色袄子,头上戴着绿色的树叶圈,脸上、身上都脏兮兮地掩在一丛树枝后面,苦苦等候棕熊的出现。

  我从身后轻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我们俩大眼瞪小眼,面面相觑。长途奔波使我灰头土脸,孤寂的等候让他胡子拉碴, 可我觉得他还是像我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布拉德·皮特。

  “是你啊,来旅游吗?”如我所料想的那样,他脸上闪过一丝意外。

  “算是吧。”我愉快地说,为了不打乱他们的拍摄计划和节奏,我“嘘”了一声,指着前方示意他们不用理会我。他们也领会了我的意思,由着我在旁边默默地和他们一起守候。

  那天的运气特别好,到了傍晚天色暗下来的时候,一头棕熊从一棵棕树后探出了头,那是我第一次在荒野里看到这种体形的动物。它很肥,有一身浓密的毛发,略有些笨拙地跳上了一旁的粗树枝。迟牧遥和一诺飞快地转换了几个角度按下快门。

  一诺开心地说:“我们在这个树林里苦守了好几天,没想到今天居然拍到了,看来是姑娘带来的好运。对了,姑娘叫什么名字?”

  “杜西河。”我说。

  “和我们老迟是什么关系?”他戏谑道。

  我说:“我和他……萍水相逢。”

  “朋友。”与此同时,迟牧遥说出了这两个字。

  3

  晚上,他们带我去吃手抓羊肉。我们用大碗喝着青稞酒,听他们讲起可可西里的一些旧事和传说,觉得有种江湖儿女的气概。

  迟牧遥这个人,虽然言谈举止都透着矜贵,但身上又有不拘小节的洒脱。而一诺则非常健谈,得知我孤身一人来这里之后,抱拳露出非常敬佩的表情,又说挺为我担心的。

  我放下碗:“要不你们带上我吧,我一个人也不知道要去哪儿,好想跟你们去长长见识,看看各种动物。”

  一诺说:“姑娘,我们这可是苦差事,不是你一个女孩能受得了的。”

  “我知道你们的工作性质,我不怕苦,就让我跟着你们吧,我保证,就算对你们没有什么帮助,我也绝对不会打扰你们的。”我忙表决心。

  一诺把问题抛给迟牧遥:“老迟,你怎么看?”

  “我的行程照旧,你这两天带她去玩一圈,给她拍点照片,她回去后你再来跟我会合。”迟牧遥安排道。

  一诺无奈地摆手:“她是你的朋友,不是应该你带她去玩吗?”

  “没错,她是我的朋友,但你是我的助手。再说了,你们现在一起喝过酒吃过饭也算是朋友了。”迟牧遥不冷不热地说。

  见一诺没有辩驳,我连忙说:“你们就这样安排了我的去向不太好吧,我可是准备在这里待一两个月再走的。我知道你们明天要去拍大天鹅,反正你们不带上我,我也会自己去的。”

  在我的坚持下,他们最终答应了捎上我。

  白天的可可西里,蓝天很低,太阳把远处的雪山照得金光闪闪的,美得比画还不真实。

  在那辆跟随迟牧遥走南闯北的越野车上,我问他:“你们拍了那么多动物,觉得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什么?”

  一诺说:“动物比人更真实。”

  我说:“老迟,你觉得呢?”

  迟牧遥大概一时半会儿对这个新称呼还没适应过来,愣了愣,回答我:“动物呈现出的是一种自然,它们跟随自己的本能和直觉走。而人不同,人被欲望所驱使,为名利所诱惑,被情感所困。”

  所以老迟,你抛弃一生的荣华富贵,像动物相信直觉一样选择了来到这里。你让我觉得那样不同,可是你相信吗,也是直觉引导我千里迢迢来到了你的身边。

  不过这些我都没有说。我说:“那你们觉得动物摄影的精神是什么?”

  一诺说:“杜西河,你好烦啊。哎,我说,你不会是记者吧?”

  迟牧遥却给了我答案,只有五个字:“等待和尊重。”

  我想起曾看过的新闻——不少所谓的“野生动物摄影爱好者”肆无忌惮地使用无人机惊扰动物的生活,破坏它们赖以生存的环境而不知可耻,甚至还有人为了拍出好照片而虐待动物。可迟牧遥他们从来不这样,他们的信仰是等待和尊重。

  为了能近距离拍摄到天鹅而不惊扰它们,他们认真地用白布和树枝做了一艘天鹅船,船不大,很逼真,十分方便隐蔽,它缓缓游进天鹅群里竟未被它们察觉。我心想,看来这些高贵的家伙智商都不太高啊。从露出一截镜头的小缝看过去,便是成群的长颈白羽的天鹅浮在水面的壮观情景,我不由得低呼:“好美。可是都这么美,分不出哪只是丑小鸭变的呢!”

  迟牧遥笑了:“你连童话故事都相信,真是个孩子。”

  “我当然信啊,这可是在教科书里读到的。”

  一诺插嘴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教科书式傻瓜?”

  我瞪了他一眼,懒得理他,迟牧遥又说:“说说看,你还信什么?”

  “我信你。”我脱口而出,声音铿锵有力。

  他听到这话忽然回头看我,我的目光无处躲藏,就像我的心。

  《三行情书》里有一封情书是这样说的——如果人类有尾巴的话,说起来有点不好意思,只要和你在一起,一定会止不住地摇起来的。

  那个时候的他一定看到了我的尾巴,所以在回程的路上,一诺说起他们在内蒙古的科尔沁拍到迁徙的丹顶鹤,有幸拍到了一场鹤舞。他说:“那才算得上惊鸿。”

  “真的吗?我也好想看。”我满心期待。

  迟牧遥说:“也不全是惊鸿,还有惊吓。一诺你别忘了,你曾经在森林里被毒蛇咬过。有一回,我和你被几匹狼群起攻击,还有一次,在水里抓拍鲨鱼的时候,我差点被身后的巨鳄吞入腹中……”

  我忽然明白了,他跟我讲他历的险,是想吓退我,他想让我知道前路有多凶险,我不该再跟随他们一起上路。

  布拉德·皮特饰演的特里斯坦曾与体型庞大的黑熊殊死博斗,他手中有枪,有实力杀死黑熊,可他却没有杀死它。从那个时候起,他的心里便无声地住了一头黑熊。

  那是电影里特别让我心疼的部分之一。

  老迟,听了你历的险,我只觉得心疼。这使我想陪伴你、与你相助守望的念头更加坚定。

  老迟,你可别想赶我走。

  4

  第二天等我醒来的时候,迟牧遥和一诺已经离开了,他的电话也关机了。

  一诺在给我留的字条里说:傻姑娘,玩玩就回去吧,老迟说他在水里偷拍鲨鱼差点被巨鳄吞入腹中可不是骗你的。你知道,即使如此,我们还是不会放弃海洋生物,而你大概连潜水都不会吧。很显然,我们这样的人生不适合你。

  我抿着嘴把字条揉成一团塞进口袋里,重新背上行囊,独自一人沿着白云万里的可可西里湖走了很久。最后,我拿着手机请人帮我拍了一张照片。

  前一天,我的身边还有两个威风凛凛扛着两个大炮筒的摄影师,而今却只能以这样的方式聊表纪念。

  可那又如何,我不要别人告诉我什么样的人生适合我。

  老迟,你有你的直觉,我有我的坚持。

  回去之后,我去潜水,每天都坚持跑步,一有空闲就去爬山,看《动物世界》和很多关于丛林历险的书。

  迟牧遥的豆瓣已经不再更新,微信更是从来不发,就连一诺也不更新社交。我只能经常去钟梦明舅舅的养马场,试图打听一点关于他的消息。

  有一天,我得到他们从可可西里回来的消息。除此之外,我还知道了他们下一站会去澳洲拍袋鼠。我通过旅行社的朋友办理了澳洲的旅行签证,然后给一诺发微信,说我想去看他们拍片子。

  老迟,原谅我撒了谎,其实我只是想见你一面。

  一诺来见我,告诉我说老迟还在休养。

  “他怎么了?”我尽量不让自己的声音泄露太多担心。

  原来他们在回程途中救了被偷猎者关在笼子里的一大群猕猴,而被偷猎者追打。一部摄像机被摔坏,他的腿部骨头断了一根。

  一诺见我一副心惊胆寒的模样,说:“所幸当时你没跟着我们。”

  我摇了摇头:“我就应该跟着你们。一诺,带我去看看他。”

  迟牧遥支着打着石膏的腿坐在沙发上玩游戏,见到我丝毫不觉得意外,说:“随便坐。”

  我看着桌上的外卖盒子,有点心酸。

  我帮他们把那间集小工作室与住处为一体的房子收拾得窗明几净,脏衣服洗了晒在阳台上,还买来食材煲了乌鸡汤。

  这汤一褒就是大半个月,搞得一诺双手护胸:“杜西河,你有没有听过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老实说,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

  “是啊,你们下次拍摄带上我怎么样?”

  “这件事我可做不了主。”一诺用一种爱莫能助的眼神指了指迟牧遥。

  我把热好的汤端给迟牧遥,讨好地问道:“老迟,你收徒弟吗?能不能收我做徒弟?或者像一诺一样,给你当助理也行。”

  “不行。”迟牧遥简洁有力地拒绝了我。

  “为什么?”我等着他说出一番迂回的迟式拒绝来,结果他缓缓喝了一口汤,说:“这汤有点淡。” 

  还真是,够迂回的。

  一个月后,在候机厅,我扬着通往澳洲的登机牌对迟牧遥说:“真巧,在这里遇到你们。”

  迟牧遥很配合地表演:“是很巧。”

  我笑笑:“汤淡了可以再熬一锅,不知道澳洲有没有乌鸡呢?”

  一诺皱眉:“你还真的打算来抢我的饭碗啊,我说西河,你来可以,不过我对你有一个要求。”

  “什么要求?”

  他苦着脸:“下次能不能改炖别的汤。”

  5

  澳洲用热烈的阳光欢迎了我们。

  我们简装出发,拍摄前所未有的顺利。不仅拍到了各种袋鼠和叫不出名字的鸟类,还有独来独往有点害羞的斑袋貂、奔跑的梅花鹿,我最喜欢超爱睡觉的考拉,有时候我想,如果人生能像考拉一样,每天抱着树睡十几个小时该有多好。

  可看着身边的人,他正在专注地捕捉动物精灵各种难以捕捉的瞬间。我乐得在一旁拍花絮,或者只拍他认真和专注的样子,总觉得他每个角度都是那样洒脱和迷人,我不禁又有点不想做树袋熊。和这样的人在一起,时间都用来睡觉未免太过可惜。

  更令人欣慰的是,除了举世闻名的袋鼠以外,澳洲还有很多美丽的热带海洋生物。我们第二站选择了澳大利亚的大堡礁,这个世界最大最长的珊瑚礁群,站在岸上看,都美得呼吸一滞。

  这里有着连绵不断、多彩多形的珊瑚景色最佳海底奇观,老迟与一诺准备深入海底潜拍。

  反复检查了装备后,我们三个一起上了潜水船。其实最开始跳到水里的时候,我就感觉有点不适、抽筋,心里十分害怕。练了那么久,还是第一次在真正的大海遨游。但一想到还有迟牧遥和一诺在身边,我就放松了很多,更何况海底那个瑰丽的世界深深地吸引了我。当我看到白色的千手佛和礁生物时,当无数像树、像花、像碉堡等形状千奇百怪的珊瑚占据我的视线时,当成群的色彩斑斓、大小各异的鱼儿从我的面前游过时,我遗憾自己只带了一双眼睛。

  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么多潜水爱好者和摄影师们甘愿冒着生命危险潜到这里,不为征服,只为观赏,只为把这样的美景拍摄下来给更多的人看。

  思及此,我看向一直在离我不远处的地方专心拍照的迟牧遥,不由得又对他肃然起敬了几分。我像热爱自己蓬勃的生命那样热爱他,我感谢他让我有生之年有机会得见如此美景,这使我感到前所未有的满足和眩晕。当时我并没有察觉眩晕的缘由,即使身体忽然觉得有些冷,我也只以为是在水里的原因,没有联想到学习时老师跟我说过的失温。老师说失温时应该果断按步骤出水,并且擦干身体进行保温。

  当意识到的时候,我一下子慌了,“死亡”两个字飞快地闪过我的脑海。这一慌就越发无法灵活地操作设备,一两下鼻腔里就呛了水。就在这个时候,一旁的迟牧遥似察觉出了什么,他快速向我游了过来。我以为他要来帮我,谁知他却只做了一个不知道什么意思的动作。

  也许是要我紧急上升,也许是对我说活该。

  我只记得昏迷之前,我脑海中的最后一个画面是——迟牧遥再次游开的身影。我恍惚中想起在准备过程中,他和诺一曾极力阻止我下水,他放话说到了水下他们没有时间照顾我,不会管我的死活。

  是我自己一味坚持,信誓旦旦地承诺说:“放心吧,不用你们管,我会照顾自己的。”

  老迟,你真的转身抛弃了我,让我跟我的执念一起葬身在这片异国的海洋。

  这样也好,以后我就不会再跟着你,不会总想着成为你的徒弟,也不会再自作多情地去你家洗衣、拖地,给你煲不够浓的汤了。

  老迟,原来海水的滋味不是咸的,而是苦的。很苦很苦,像眼泪。

  6

  我没有死,我是在甲板上醒来的。天依旧蓝,云依旧白,只是映入我眼帘的面孔不再是我熟悉的肤色,救我的是个白人。

  老迟,我想起曾问过你动物摄影的价值是什么,你说,等待和尊重。

  我应该懂的,等待的意思是,不打扰。

  那时人人都劝我不要为你犯傻,泼天富贵你都不要了,我又怎能拴得住你!

  可我为什么要拴住你呢?浪子回头金不换,浪子不回头才更酷!

  动物园里的老虎被关在厚重的落地玻璃窗里无精打釆,等着一块鸡肉从高空投喂过来时,那丛林之王的一个纵身,便是走马观花的观众眼中精彩的表演。马戏团里的烈马放弃了草原,不停地围着那方寸舞台转圈,猴子和猩猩能够熟练地骑自行车,大象学会了跳绳!它们都为了食物被调教成了取悦人类的乖巧模样!

  那时我想啊,谁要做那个所谓的浪子终结者,我只想做你的同路人。

  那时的我曾热切地渴望有一天跟别人这样说起你,我迷恋的人是这世上最性感也最温柔的野生动物摄影师。他曾救起受伤的老鹰和火焰鸟,帮助过困在陷阱里的麋鹿,偷偷从偷猎者手里解救过很多猕猴……

  老迟,我怎么舍得困住你,像最冷酷无情的猎人。我要你在有限的生命里,享有无限的爱和自由,因为这正是我愿意追逐你的理由!

  可是老迟,我尊重你的决定,忘了这场无限冒险的梦,回到本该属于我的地方。那里没有食人的鳄鱼、没有跳舞的丹顶鹤、没有爱睡觉的考拉,也没有火树银花也不足以比拟的珊蝴海,那里只有安逸得一眼能望到尽头的生活。

  也许有一天,我也会和这世上所有庸常的人一样买门票去动物园,为笼子里的狮子鼓掌喝彩。

  就让尘归于尘,土归于土吧。

  7

  我再也没有去过那个和迟牧遥第一次见面的马场,尽管钟梦明邀请过我几次,他说:“西河,自从你从澳洲回来后,整个人都变了,那种变化,怎么说呢?你开始努力地想要藏起自己的锋芒和骄傲。告诉我在澳洲发生了什么事好吗?”

  我回答:“没什么,一个人的一生很长,会有很多不同的阶段,你不是也有追番追到家都不回的中二时期吗?”

  钟梦明说:“我竟无力反驳。”

  现实总是这样,不容我们反驳。

  好在,有太多人懂得安于现状了。

  再次看到关于他的消息是在一年以后,我在网上看到了一条潜水的视频。起初我只是觉得视频里的场影有点眼熟,它突然唤醒了一段在我的脑海里尘封已久的记忆。很快,我就发现那不是记忆——我认出视频里那个因为失温和呛水无比慌乱的人,那是我。我清楚地记得那时的场景——我浑身发冷,努力去想潜水技巧,可大脑一片空白。我以为自己要死了,就在这个时候,在不远处拍照的迟牧遥游向了我。他拼命地示意我紧急上升,同时他的后脚被一根水草绊住了,不得已只能游回去先让自己从水草的纠缠中解脱出来。

  等他再回来救我的时候,我已经陷入了短暂的昏迷之中。而他做了什么?为了不使我缺氧,他居然不惜冒险将他的呼吸器塞进了我的嘴里,他那样经验丰富的一个潜水摄影师,一定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是什么。

  究竟是什么样的力量让他在生死存亡的瞬间做出那样的决择?

  而他脖子上的摄像机和在我们身后潜水的那个白人一起拍到了这一幕。

  所幸我们在那个白人的帮助下都获救了。之后,他将我托付给了白人,伙同一诺对我隐瞒了真相。然后他不告而别。

  我闭上眼睛,想象着他这样做的理由,觉得浑身颤抖。

  不同于那种在四面海水里绝望的寒冷和窒息,更像是囚禁的猛虎放回原始森林,一种被压抑很久的天性从铁窗里苏醒。

  他曾跟我说过,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是,动物跟随自然,跟着自己的本能和直觉走。而人不同,人被欲望所驱使,为名利所诱惑,被情感所困。

  是的,我被属于人的障目所蔽,以为眼之所见为真。它像一把钝刀,不够致命,却一刀一刀,几乎要穿透我身体里那个愿意为爱翻山越岭的灵魂。

  可是老迟,你以为我活在假象里,平安健康地度过一生就会快乐吗?

  你误会了我,就像我误会你一样。

  8

  丘吉尔镇坐落于加拿大遥远的北部边陲,这里的冬天永远银装素裹,据说一年有三百天能看到极光。

  10月下旬,我带上全部的积蓄,几经辗转之后,在曼尼托巴一个车站坐观光火车抵达了这个著名的北极熊之都。

  风中飘着漫天大雪,落在地上的积雪没过脚面,也淹默了一条又一条街。小镇普遍建得不高但色彩明艳的楼房一排排静默在风雪中,像置身于童话世界。海湾已经开始结冰,听说等冰能承载北极熊的重量时,它们就走了。

  当冻得一脸通红的我揉着鼻子出现在迟牧遥面前时,落日的余晖从漫无边际的天空铺过来。他的面容也染满风霜,眼神却一灯如豆般温和。

  电影里的布拉德·皮特从草原的尽头策马归来,那个曾放纵不羁的少年是否懂得了岁月的温和和宽恕?

  而我的皮特就在我的眼前,我不顾一切地奔过去拥抱他,眼里涌起奔腾的热泪。

  “老迟,你听过一首张信哲的歌吗?他是那样唱的:我为你翻山越岭,却无心看风景。我想你身不由己,每个念头有新的梦境……我想你鼓足勇气,凭爱的地图散播讯息。老迟,我爱你。”

  迟牧遥轻轻将我推开,迟疑地说道:“西河,我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

  “我知道。”

  “我净身出户,一名不文。”

  “我知道。”

  “我日晒雨淋,风餐露宿;我形容邋遢,不修边幅;我不能给你片瓦遮头,不能许你三餐温饱;我的生命随时濒危,也许丧生于猛兽之口,也许葬身冰川海洋。”

  “我知道,我都知道,可我的这颗心还是追随着你。人生的欢娱,想分享给你;人生的困境,也想跟你分担!”

  他忽然长臂一伸,将我用力抱在怀中。这还不够,他又轻轻将我抛向上空,再用那有力的臂弯接住我,抱起来转了一个圈。我欢快地张开双手,喊着:“老迟,迟牧遥。”

  他停下来,终于笑了。我挂在他的身上,捧着他的脸,觉得他老了一些,笑的时候眼角有了细纹。他仰头看着我的眼睛,说:“杜西河,我真拿你没办法。”

  熊在我们身后的森林里出没,雪鹿在雪地里缓漫地行走,海湾的冰面又悄悄加厚了一层。我们在丘吉尔镇落日的余晖里,接了一个漫长的吻。

  英国作家塞缪尔·巴特勒说:除了人类,所有动物都明白生命的最高形式是享受它。

  老迟,言语多么苍白,不如让我们返璞归真,像动物一样,享受这生的自由和爱的愉悦。

  9

  一年后,迟牧遥的摄影作品先后在国内和国际获奖,他的摄影展在我们初遇的那座城市举行,一共展出四百幅作品,包括跳舞的丹顶鹤、刚刚睡醒的考拉、在棕树后躲雨的棕熊、耳鬓厮磨的长颈鹿、奔跑的野骆驼、趴在冰面上捕食海豹的北极熊……这些作品吸引了很多人驻足。

  其中有一幅叫美人鱼的作品,拍的是碧蓝的海水里,一个奋力游动的女孩。她的身后是色彩斑澜的鱼群和形状各异的珊瑚,人和动物、植物自然地融合在了一起。

  这不是他的获奖作品之一,他却说,这是他最珍爱的作品,作品的名字叫《珍惜》。

  作品里的那个女孩是我。

  老迟,那天去丘吉尔镇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我想我来得太迟了,我应该在清晨来,来得及给你做一份冒着热气的旱餐;我应该在春天来,胭脂路的花正开;我应该在你遇到她之前来,把你从她身边抢过来。可我直到你孑然一身的现在才来。

  可是,我觉得刚刚好。

  老迟,你不怀念过去,我也不忧虑未来,对于你我来说,现在,刚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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