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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章之十四 盛世婚礼

重生—至尊大小姐 言小兔 3458 2024-11-13 11:59

  章之十四:盛世婚礼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每一个女子最梦幻的念想,这一句出自诗经“邶风”里的《击鼓》篇,这一句话,寄托了天下所有有情人的美好愿望,龙大小姐知道,当习雪披上婚纱的的那一刻,一定有着这样的念想。

  看着这场盛大的婚礼在自己眼前一点点的展开,见证着这场盛世婚礼在自己眼前开幕,龙茉儿望着习雪脸上的幸福笑容,心里突然就融进了一股无与伦比的炽热,原来,见证别人的幸福,也是一件如此幸福的事儿!

  龙大小姐在被折磨了四个钟头后,终于是功得圆满,被塞进了婚车里。

  现下的龙大小姐是着了一条很保守的白色公主裙,衣领处围了一团薄薄的绒毛,衣袖是长袖的形式,一直延至手腕处,在那里还绽放了一朵茉莉花,衬得那小小的柔荑洁白无瑕,腰间系了一条极其宽大的腰带,纯白的颜色,让人很容易的就联想到了那冬天的雪花,冰莹晶洁,腰带边上还用银丝勾勒一朵朵茉莉花,栩栩如生的形状,就如同还在傲然枝头。腰带下,拼接着一条及膝的百皱裙,薄薄的轻纱掩盖在上方,再饰以褶皱蕾,丝边,如梦似幻,就这么简单的颜色,却比任何颜色都要来得耀眼,来的绝色。白色的长筒袜配上那对银靴,龙茉儿一番打扮下来,立刻就化身成了九天玄女,只是那稚嫩的面容还未张开,否则,那般姿色,天地都会为之逊色!

  都说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候,就是穿上婚纱的那一刻,这句话果然没有说错,当习雪披上婚纱的那一霎那,龙茉儿觉得,这天地,仿佛失色了。

  习雪的婚纱是用高价聘请世界著名婚纱设计者,莉珠沙·杰尔而设计制作的,其价格高得惊人,但是其华丽也是让全世界为之失色。

  这是一条抹胸婚纱,在胸前巧妙的添了一圈浅浅的绒毛,让那浅色之下的美好引人遐想,如玉的颈部上戴了一条极为精致的项链,在那圈绒毛的遮掩下,项链若隐若现,更是添了一份神秘。胸前,绽开了一朵朵用金丝描绘的雪莲花,那细致的手笔,不仅将那层层花瓣够了得栩栩如生,就连那细小的花蕊,也似活的一般,柔软的姿态,仿佛只要轻轻的一碰,就会碎成一片片。腰间包裹得极好,流苏自系带里流出,上面还点缀了零星的水晶,颗颗晶莹剔透,流光溢彩。而在腰间两侧,两条轻轻的丝带飘出,系着两只小巧的铃铛,雕的是雪莲花的模样,那含苞欲放的样子,极为的惹人怜。只需要风轻轻地拂过,就能荡出清脆无比的声响,饶人心扉。

  腰下,一层又一层的水晶纱铺开来,上面用金丝挑出着一朵又一朵极其秀丽的雪莲花,层层叠叠之下,美得不像话。长长的后裙摆大概有三米长,那纯白的颜色,那缀在边缘的水钻所折射下的光泽,迷得人的眼睛生疼,那如墨般的长发自后背撒下,黑与白的对比,是那样的深刻,是那样的般配,是那样的绝代风华!

  肌若凝脂,又如玉生辉,细水流长的眉,黑宝石般的眸子,在那璀璨星河里绽开了最美的姿态,高挺的瑶鼻,泛着汉白玉的颜色,水晶般的唇不点而红,微微勾起的幸福角度,就已是最美。

  那张脸,在淡淡脂粉的粉饰下,绽开了一生中最美的一瞬间。

  十里红妆,也不及此吧!

  从龙家到京都里最大的教堂,二十条街的距离,全部铺上了价值千金的云绒毛毯。这种毛毯,是采自世界上最柔软的毛,经过层层的炼制,加上秘术染织,用最古老的手法纺织,最后终成一匹。

  但是,却要耗时三年!

  而这二十条街,全都铺上了云绒毛毯,其奢华程度,果真不是一般的奢华啊!

  但世人皆知,云绒毛毯,是龙家的御用之物,没有人知道云绒毛毯究竟从哪来的,但是,这又有什么好计较呢,只要知道,云绒毛毯代表的,是至高无上,独一无二便是了。

  话说,龙家所用的所有地毯,就是这种吧.....

  一路上,火艳艳的玫瑰花摆满了一路,前有五辆玛拉莎蒂开路,后也是五辆玛拉莎蒂断尾,都是极为神秘的黑色,渲染出低调的高贵。

  而在其中间,这是一辆极为霸气的悍马。高贵的颜色,华丽的车身,无一不在叫嚣着它那君临天下的霸气。

  天上有着十几台的直升飞机开路,洒下片片瑰丽的花瓣,一霎间,整个天地就如此浸在了花雨里。

  温博涛无一不在尽其所能,给习雪一个盛世婚礼!

  来到教堂时,龙大小姐总算是见到了龙浩景与龙浩辰。他们俩陪在温博涛身边,身后还跟着一大群的人。新郎在此,迎接他最美丽的新娘!

  龙浩景与龙浩辰皆是一身白色的帅气西装,剪裁合理的西服,将两人的身形描绘得恰到好处,经过精心装饰后的面容更加的迷人,俨然就是两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小帅哥!

  温博涛亦是一身白色,纯净的颜色将他包裹在其中,内里是一件浅黑的衬衣,却一点也不显得唐突,领带一丝不苟地趴在衬衣上,浓墨般的颜色在这里是相得益彰,没有过多的装饰,亦没有多余的奢华,仅仅是这样,但是还是衬得温博涛君子如玉,帅得天理难容。

  当龙大小姐与习雪下车时,龙茉儿听到了寂静,那一刻,白色占领了整个世界,但是在龙茉儿看来,这种寂静,就是幸福。

  不是吗,人的一生,辗转流连,最后不都希望能找到这么一个人,可以与自己看云卷云舒,日升日落;可以找到那么一个人,无需多语,只是相望一眼,便觉得岁月静好;能有那么的一个人,可以执你的手,陪你一直到老。

  简单的幸福,其实很简单。

  温博涛已经牵起了习雪的手,龙浩景与龙浩辰一左一右的跟在这对壁人身侧,后面就又是浩浩荡荡的一队人,就这样,迈步进代表幸福的教堂。

  金阳余晖洒进,逆光而来的人里,最前方的那两人执手,脸上的笑容在阳光里熠熠生辉。在这一刻,美得就像是一幅画!

  “WenBoTaoSir,wouldyouliketomarrymissXiXue?Nomatterphysical,base,richandpoortoher,wouldyoulike?”

  (温博涛先生,您愿意娶习雪小姐为妻吗?不论生老病死,贫富贱贵,都对她不离不弃,您愿意吗?)

  “我愿意!”温博涛凝视着身边之人,眼底一片柔软。

  “XiXuemiss,wouldyouliketomarryMrWenwavesasawife?Nomatterphysical,richandpooralike,tohim,wouldyoulike?”

  (习雪小姐,您愿意嫁给温波涛先生为妻吗?不论生老病死,贫富贵贱,都对他不离不弃,您愿意吗?)

  “我愿意!”习雪望进温博涛的眼底,她看到,在那里,满满的都是她。

  “Well,thetwosideexchangerings,please。”

  (好,请双方交换戒指。)

  这是一场西式婚礼,神父用的,是英汉两语,在这场极其郑重而浩大的西式婚礼里,那对有情人,终于是得到了幸福。

  神父的话音刚落,习妈妈与温妈妈就亲自将戒指送了上来。龙大小姐规规矩矩的坐在下首,见证着一段幸福的燃起。

  温博涛修长的五指轻轻打开了锦盒,里面那颗硕大的钻戒就呈于眼前。切割华丽的钻戒在阳光下闪耀着无与伦比的光辉,精细的手法是独一无二的,那让人惊讶的美丽,就这般套进了习雪的青葱玉指中。

  习雪的手很好看,就像是一个完美无瑕的艺术品,配上这颗钻戒更是让人移不开眼。习雪自然也打开了她这里的锦盒,那可于手上钻戒相差无几的完美就出现在人们眼前。不同与习雪手上的那只,这一颗钻戒多了几分大气。套在温博涛的无名指上,相得益彰,美焕人蹶。

  这一段婚姻,从这一刻起,转起了幸福的轮盘。

  既相爱,莫相离。龙大小姐在这里,送上了最真挚的祝福。没有人知道,龙茉儿心里泛起了多么大的惊涛骇浪,内心的感动与幸福,是怎样都骗不了人的。竟然有一种想流泪的感觉!

  特么的,大姐我什么时候这么感性了!龙大小姐在心里诽谤,但是心里的感觉,却是那般的真实。也许吧,因为有了家,所以,龙大小姐终于体会到了一把正常人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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