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默回来啦!”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电视的沈长生,扭头亲切地跟沈默打招呼,笑得一脸的和煦,浑身笼罩着慈父的光芒。
沈默轻点了下头,又瞟了一眼在厨房忙碌的张桂兰,放下书包走过去,对她耳语道:“妈,我那个来了。”之后匆匆回房间收拾衣物,准备洗澡。
不怪乎沈默如此兴师动众。想当年,少女时代的她,被痛经折磨到怀疑人生。
每个月的那几天,沈默都像丢了魂似的。只要不是痛到满床打滚,她就得偷着乐了。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结婚生子以后,才渐渐缓和过来。
从浴室出来,沈默顿觉神清气爽,再闻到满室酒蛋的香气,更是胃口大开。
都说这酒蛋是治疗痛经的利器,然而年少时,沈默最怕的就是吃这东西,觉得味道好生奇怪。但是现在,她可喜欢得紧呢,貌似能吃下好几碗。
人真是会变的。到了一定年龄,吃东西最先考虑的不再是好不好吃,而是健不健康,卫不卫生,对身体有没有好处了。
想想自己,当年就是因为不懂事,偷偷吃了太多辛辣刺激和生冷的食物,才导致月经不调和严重的痛经。
所以,对于方馨,沈默把冷饮和麻辣食品控得极严。这也是方馨对她很不满的另外一个原因。
“你总是说为了我好!什么都是为了我!但是,你问过我的感受吗?你问过我快乐吗?你知道我想要什么吗?”……方馨的质问和呐喊又在沈默耳边回荡,还掺杂着莫名其妙的“滴滴”声。
是啊,每个人都需要自由,以爱的名义无限挤占他人的私密空间和剥夺他人的自主权利的行为,都是不对的;即使那是自己最亲近的人。
沈默忽然觉得,人和人之间可以“亲密”,但不可“无间”。保持适当的距离,既是一种尊重,更是一种对彼此的保护。看来,她对女儿的控制欲是太过饱胀了些。
一碗酒蛋下肚,沈默顿觉浑身暖洋洋的。
她回想起当年,自己经常发脾气,不吃这酒蛋;或是趁张桂兰没注意,把那一整碗都喂了卫生间的马桶,一摁——“烦恼”全消。
如今想来,真是满满的负罪感。
“默默,你们高二要分班吧?”沈长生轻轻地问了一句,接着夹了一筷子菜送进嘴里。若不是知道他在外面的那些风流韵事,沈默对这位父亲还是蛮喜欢的。
“嗯。”沈默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古训,只是淡淡地应了声。
“你是怎么想的?读文还是读理?”沈长生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毕竟常年在外包工程,得和各种人打交道,也算见多识广。
“读文。理科我不行。数理化都没有优势。”沈默实事求是道。
“这样啊。你想过学美术吗?听说那个分数收得比较低,数学也就做参考分,可以考个好一点的学校。对了,你们学校不就有个艺考班吗?”沈长生咽下嘴里的食物,想了想说。
沈默第一反应想到了江海洋。他所在的七班就是艺考班,学生们都管它叫“富豪班”。意思就是说,那个班读的是高价书,学美术要另外花很多钱。
据说单单一支美工笔就要100元左右,还有颜料、画纸等费用,最贵的还得算考试辅导费——你想考哪一所大学,就得提前去该学校培训,这样考中的几率才大。还有额外的食宿、交通之类的费用,也是蛮可观的。
沈默是挺喜欢画画的,小时候也学过几年素描。但并没有喜欢到要将它作为终身事业来追求的程度。
最重要的是,她不能过多地改变历史。她知道自己大学读的是外贸专业,最后也是从事这方面的职业。
虽然在后来分班的时候,由于严重偏科,她真的被分进了艺考班,成为了艺考班里极少数的非艺考生……
“不了,我还是想考外贸专业。画画不是我的志向所在。”沈默认真地道。
“外贸?就是去跟外国人做生意吗?”张桂兰听到这儿,终于忍不住插了一嘴。
“也不一定吧。大多数也坐在办公室里。”沈长生接过了话头,耐心地解释道。
沈默知道,在父母的眼中,能在写字楼里上班,不用风吹日晒,又有一份比较稳定的工资,就是好工作。
最初,她也是这样认为的。但后来才慢慢发现,所谓的白领丽人,只是换了个地方“上工”罢了。
吹着空调,对着电脑,无止尽的加班,没有时间运动或晒太阳……
沈默很享受现在这种一口气爬到六楼,爬得气喘吁吁的感觉;也很喜欢大热天不用老躲在空调房里,能适当出出汗的感觉;更依恋体育课时,由于运动而挥汗如雨的快感。
我之蜜糖,彼之砒霜。工作的好赖,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没有好与不好,只有适不适合。
“那就好。我们默默的手指,又细又长,这就是拿笔杆子的手嘛!以后也是要坐办公室的人哪!”张桂兰拍拍胸脯,不无自豪地道。说罢,又往沈默的碗里夹了片炒牛肉。
沈默不好打击张桂兰的自信心,也理解来自母亲朴素的善意,于是扬了扬嘴角,继续安静地大快朵颐。
“那就考外贸吧。需要补课吗?我看人家都在补。”沈长生做好了决定,又转换到下一个议题。
沈默立刻回想起高一暑假分班以后,沈长生帮她找了个一对一的数学家教。
由于对方是在校女大学生,学校离沈默家又比较远,遂以降低补课费为条件,提出让沈默自己上门接受辅导的要求。
从那以后,张桂兰便一周两次,陪着沈默骑行40分钟,补课两小时,然后再陪她骑自行车回家。风雨无阻,整整两个年头。
沈默觉得张桂兰就是这样一个傻得可爱的母亲。她从不用言语表达爱,却把爱演绎得淋漓尽致。
然而就是这样掏心掏肺到近乎自我牺牲的母亲的爱,却常常被作为女儿的她误解和扭曲。直至重来一遍,她自己也做了母亲,才能完全理解。
或许做母亲的都是一样的吧。张桂兰把整颗心捧给了她,却被年少时的她糟贱了;如今她也把整颗心捧给了自己的女儿,方馨亦弃之如敝帚。
“暂时先不要吧,分班之后再说。”沈默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张桂兰盛给她的鸡汤,小声地说。
回到了房间,沈默终于可以卸下所有伪装。扮演一个乖巧的小女孩儿,真让她感到疲惫;同时还要不断地努力回忆“剧本”,就怕一不留神,行错踏偏,从而改变了自己或他人的人生轨迹。
这就是蝴蝶效应,在你这儿或许就是振振翅膀的事儿,到了人家那儿,可能就得发生地震海啸了。唉……
“神呐,神呐!你在哪儿?什么时候能让我回去呢?我家里指不定乱成啥样了啊……”沈默在心中默念道,试图唤来那位将她带入梦境的“神”的垂听。
然而,她的耳边,只有那似有若无的“滴滴”声。
无奈地叹了口气,沈默拉开了书桌的抽屉,一本带着小锁头的日记本映入眼帘。
沈默哑然失笑,小女孩都喜欢写日记吗?如今看来,这是最不好的习惯了——因为这无疑是把你的秘密暴露给了任何人。
还有那把可笑的小锁头,简直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只要有心想看里面的内容,它就完全是种装饰罢了。
沈默取下胸前的校徽,娴熟地用别针一戳一挑,只听“嗒”的一声,锁就开了。
她从扉页打开,竟有种偷看女儿日记的错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