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见到肖煜已经过去了两个星期,本以为会有什么事情发生,可是两个星期以来都风平浪静。
为什么她会觉得有事情发生呢?难道她在期待什么吗?
看来他已经忘得干干净净,连一丝一毫都不残余。他依旧是风光无限,时光并没有在他脸上留下痕迹,甚至多了几分成熟男人的味道,反倒更加迷人。
事业也是更上一层楼,这几年,肖氏的名声越来越大,甚至,听妈妈说,老家都起了肖氏的楼盘。
身边亦有美丽娇俏的佳人陪伴,还是炙手可热的大明星沈佳盈,如若厌倦了沈佳盈,还可以去找一些消遣,多得是美女愿意扑到肖煜的怀抱。
他还有什么理由记住过去呢?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一段不值一提的往事,风一吹就散了,什么都不会留下。
而设计部这边,也发生了一些变动。早就传闻,设计部将会迎来一个年轻有为的设计师。据说长相俊朗,业务能力极强,在国外的设计比赛上获得过诸多奖项。
百闻不如一见。
一大清早的办公室,没有慵懒的气息,所有的员工从进入公司的那一刻,就全身心都在工作上。
即使Linda不在,大家也丝毫不懈怠。听说Linda一大清早就去机场接这位好不容易才被请来的名品设计师。虽然他是名品,但利达的每一个设计师都不是吃素的,他们都是经过层层选拔才被利达录取。
所有人都想看看这个所谓的大设计师到底是谁!
总监在这之前一直不肯透露是谁,非得卖个关子。弄得所有人无比好奇这个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Linda将这位设计师带到大家面前时,已经是下午了。
“让我们欢迎国际设计师秦臻。”
没有设计师会不认识秦臻,秦臻是业内最近几年炙手可热的设计师,才28岁便斩获多项国际大奖,参与设计的项目经常以超高价卖出。
办公室里的掌声经久不息,每个人脸上都洋溢着欣赏的笑容。
林奕以前只在杂志上看过他,是那种一眼看上去就让人觉得舒服的长相,杂志的他会让人联想到学校图书馆里干净又好学的男孩子,但是见到他本人之后,林奕觉得他不仅仅是这样的男孩。
他穿着栗色风衣,双手插兜,简单又随性,刘海搭在额前,让他的年龄比实际上看上去又小了一点,他看上去依旧干净,但绝对不是那种被学习束缚住的人。
Linda带着他给大家打了个招呼之后就带他去了他的专属办公室。
一个星期下来,秦臻并没有因为他的成就而骄傲和看不起人,反倒可以清楚的记得设计部每一个人的名字,每次进到办公室之后都和同事们打招呼之后再回自己的办公室,林奕不知道这是他真实的性格还是他营造出来的假象,但是目前为止,他的表现一直都是很加分的。
今天潘静要加班,林奕就先下了班,上了公交之后她按照习惯戴上耳机,听着歌眯一会。
隐隐约约中,她听到有人在呼唤她。
“林奕,林奕……”
她缓慢的睁开眼睛,眼前还模模糊糊的时候,那人便又问:“你是林奕吧?设计部的林奕。”
看清楚眼前的人之后,林奕慌张的把耳机取下,却因为用力太大而甩到了自己的胳膊,她本能的发出了“嘶”的声音,但是却没有余力去管。
然后迅速的把耳机放到包里,起身,“哦!我是!”
秦臻忍不住笑了出来,“你胳膊没事吧?”
“没事。”
林奕俨然一副见了上司的尊敬脸。
“你不用这么紧张。”随后秦臻又指了指她旁边的座位,“我可以坐这吗?”
“可以,可以。”林奕向里面的位置移了一步,将靠走廊的座位让给秦臻。
“你家在这边吗?”秦臻问。
“嗯,就在前面两站。”
“这么巧,我家也在那附近。”
“是吗?之前好像没碰见过你。”
“我平常都是开车去公司,但是昨天车出了点问题,就拿去修了,所以今天就搭公交回家。”
林奕点点头,“这样啊。”
“你一个人住吗?”秦臻又开启了话题,他的话题不会让人觉得尴尬,也不会觉得被冒犯到,就好像是普通朋友之间普通的交谈。
“我和潘静住在一起,今天她加班所以我就先回来了。”
“哦?你和潘静是好朋友啊?”
“对啊,我们高中就认识了。”
聊着聊着两站就到了,他们同时下车。下车之后秦臻还叫住了林奕,“你不用这么拘谨,我的职位并没有比你高。”
话虽如此,可是设计部人人都把秦臻当成是大神在仰望,林奕对他又怎敢对和普通同事说话的语气一样。
林奕只是笑着点头,然后便走回了小区。
潘静回家之后,林奕便和她说了在公交车上遇见秦臻的事。
“我今天回来的时候在公交上碰见秦臻了。”林奕往自己脸上贴了片面膜,顺便递给潘静一张。
“秦臻?他也住这边?”
“嗯,好像就在隔我们不远的小区。”
“可是,秦臻不是有车吗?我平常都看见他开车上班的。”
“他说车拿去修了。”
“那,你觉得他人怎么样?”
“嗯……和我想象的不太一样,在公司里吧,他虽然也呈现出比较好相处的样子,可是平时接触的很少,总觉得这么厉害的人物多少还是有一点高傲的,可是他完全没有,相反还挺接地气的。”
“看来可以发展发展。”潘静打趣道。
林奕笑起来,面膜瞬间变形,“如果我真可以和秦臻发展发展,我觉得我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待笑容收敛下来之后,她便又擀了擀鼻翼两边皱起来的面膜。林奕只把潘静说的话当玩笑,一个没有任何真实性的玩笑。
没想到第二天又遇见了他。
林奕喜欢留充足的时间吃早餐,于是起的比较早,小区楼下有很多家早餐店,林奕选了最常去的一家。
她点了一碗素拉面,坐定准备开吃。
“这么巧?又碰见你了?”
秦臻也端着一碗面坐在她对面。
“这么巧?你也来吃早餐?”
“对啊,我经常在这家吃,平时都只有周末的时候有时间过来,今天想着要坐公交,就把时间留充足一点。潘静呢?你们没有一起吗?”
“她昨天加班到很晚,今天想多休息一会,我待会给她把早餐带到公司。”
秦臻点点头,“最近项目是比较多。”
他们之间的聊天越来越像普通同事之间的寒暄,林奕没有想到秦臻是一个如此接地气的人。在西方生活了快十年的秦臻,竟也能将一碗小馆拉面吃的那么香。
潘静加班了一个星期,秦臻的车也拿去修了一个星期。就因为这些日子的相处,他们变得熟络了起来,林奕由此得出一个结论:秦臻是个绅士。
他身上有典型的受过高等教育的儒雅,同时也有一份深得人心的地气,在长时间的西方文化的熏陶下,他渐渐成为了一个绅士。自由随性、笑容温润、体贴温柔、待人和善,专业素养更是不用多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