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4)
当然不是我的朋友,是我的店可以接受一周3次晚上的party预约,我负责准备预约人需要的材料和布置现场,还有的会用来做求婚场地。
现在这个预约已经排到几个月之后了。
而简里厄梨经常恬不知耻的要求插队,但是都被我驳回了。
不过简里厄梨也算是个人,送了我几幅画,按他的说法就是“老贵了!”
为了表示对他这句话的尊重,我把画挂在了店里显眼的位置。
他很满意,于是白嫖了我一块玛芬蛋糕。
我觉得简里厄梨虽然自己不承认自己是个搞艺术的,但是他坐在吧台上出神的样子,让我觉得他跟个艺术家没差。
他说他只是在思考他家的狗为什么拉稀了。
简里厄梨就是不正经和不靠谱的代言人。
这种人怎么会既有钱又有天赋呢!我开始仇富了!
我在BJ最好的朋友可能就是简里厄梨了,他和程盛不一样,他接地气的一批。喝酒抽烟写诗画画。
兴起的时候就给大家用西方神话天使团的名字起外号。
还有一次喝多了非让我举着镜子他要自画像。
我的咖啡店不允许抽烟,他有时候会去门外抽完再进来,带着一身冷冽的烟草味道。
晚上回家我抱着程盛玩手机的时候,我会跟他讲简里厄梨那些奇葩的事情,程盛听听,说很开心我交到了新的好朋友。
托简里厄梨的福,我认识了一堆他的好朋友,营业额也是蹭蹭的涨。
有时候甚至他都和某个女生断了联系,而我还能和那个女生是好朋友,这让他有些许的嫉妒。
也是托简里厄梨的福,我的咖啡店门口长期停着一辆Panamera,吸引了不少人注意力。
我很难想象这货在我的门前停好车,外带一杯咖啡,然后扫个共享单车,扭动着屁股骑车去工作室。
是个艺术家,我看着他远去的背影。
人工作生活的环境真的很重要,这会直接影响交朋友认识人的质量,我在原来的小城市,几年也见不到一辆小跑车,在这里近乎天天见,认识的朋友层次也高,有时候一些工作我以前都没有听说过。
这就是大城市的魅力吧,怪不得北漂都不愿意走。
我仿佛越来越适应这里的节奏,也开始留恋这里,不愿意再离开了。
简里厄梨一身骚气的粉色长衫,漏出膝盖的牛仔裤,我给他扔了个毯子,大冬天的也不怕冷。
我看他这是快把我这里当工作室了,整天拿着板子涂涂画画。
也是爱好的吧。
我真的很喜欢冬天,冬天大家看上去都穿的暖绒绒的,而且会有过年,整个城市的气氛喜气洋洋。
我也换了一件大红色的毛衣,绣着夸张的图案。
简里厄梨嘲笑我的品味,并且给我展示了他的高定刺绣款。
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这些人的时尚嗅觉,确实搭配的让人眼前一亮。
但我懒得理他,毕竟他就是一土豪。
简里厄梨今天倒不是一个人过来忧郁的,带了一个帅哥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