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去父留子
“乐乐……”
听到白乐乐的话,许嘉悦侧目去看她。
眼里止不住的疼惜。
“悦悦我没事儿。”
白乐乐接收到她的关心,抬起头对许嘉悦笑道:“何俊是何俊,我的孩子是我的孩子,从我怀上宝宝的那刻起,我就知道我一定会把他生下来的,哪怕跟何俊离婚,也不会影响这一点。”
她生孩子,是因为她是孩子的母亲,孩子是待在她肚子里长大的。
做B超的时候透过仪器看到孩子的小手小脚,她是由衷的期盼这个小生命。
至于何俊……
一个自私自利的妈宝男罢了。
这样的人,不配做她孩子的父亲。
“不管乐乐你做什么决定,我都会支持你的。”
许嘉悦说道。
二人对视一眼,一切尽在不言中。
在大学一个宿舍住了四年,两个人的情谊根本无需多言。
“这样的话,我有一个建议,不知道白女士您是否愿意采纳?”
胡律师斟酌道:“如果不考虑要抚养费,将来也不愿意跟孩子跟对方有关的话,我建议您在打离婚官司的时候,不要提及怀孕这件事情……”
“就只按财产分割的方式来处理,法律程序上不要提及任何跟您怀孕有关的事情。等离婚判决出来,您把孩子生下来后,上在自己的户口上即可。”
“这……”白乐乐闻言,惊讶道:“那户籍上关于父亲的那一栏,要怎么填写?”
“不用填写。直接空白就好,问起来您就说自己也不确定孩子的父亲是谁。”
许嘉悦:“……”
白乐乐:“……”
陆迟渊皱了皱眉,提出了自己的问题:“这样做,何俊就没办法抢孩子了是吗?”
“是的陆总。”
胡律师回答道:“一般在孩子出生两年时间内算作哺乳期,这段时间即便离婚也是会把抚养权判给母亲,但等到孩子八岁之后,男方是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所以如果白女士不打算要抚养费的情况下,我觉得没有必要冒险。”
“我了解了。”
白乐乐听罢,明白过来。
但她仍有一个不确定的地方,“那要是何俊提出跟孩子验dna怎么办?”
“十八岁之前,由其监护人决定是否同意跟另一人验dna,倘若监护人不允许,任何dna检验结果都不会被采纳。也就是说,您不同意的情况下,即便对方私自做主,去跟孩子验了dna,那么也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
“原来是这样。”
白乐乐恍然大悟。
“那麻烦律师了,我想尽快解决离婚的事情,毕竟我要在孩子出生前解决这些事,才能更好地达到去父留子的效果。”
“是的,没错。”
胡律师道:“身为您的委托律师,我将全权为您处理这件事情,之后何家那边由我负责出面交涉,您可以不必出面。”
这样也是最大限度避免何家人搞破坏。
毕竟还没有人能从一个专业律师的手里,讨到好处去。
“麻烦您了。”
白乐乐端起茶,“我不能喝酒,就以茶代酒敬您一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