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突然有个中年男人过来,带着一个小奶包。
“你这个同学怎么乱拿别人手机就跑了,把我手机还我”中年男人脸色都变了,从他立起的毛发和瞪圆的大眼睛看得出来,他现在很生气。
“啊?叔叔对不起,对不起,我以为这个手机是我旁边这个同学的就给他送过来了。手机是您的话就还给您”好吧,林默其实是个小怂货,那种飒飒的女主与她无关。
男人把手机拿走后,留下林默和李煜齐在风中凌乱,然后不知道李煜齐脑回路从哪条路反应过来,猜到了林默的终极目的。给她留下一个号码,徒留她继续在风中凌乱。
好吧,目的好歹是达到了,找到老爸便回家了。
回到家兴奋地看着李煜齐留下的号码,才想起来自己都不知道人家的名字,好不容易鼓起了勇气打了电话过去,电话那边传来一个男声。
“喂”
“喂,您好,我司举办了庆祝香港回归周年活动,现在购买一千元的名牌、、、”
“嘀~嘀~嘀~”好吧,这种女主我也看不下去,但我有什么办法,自己的女主只能自己宠着。
幸好心大,也见不到人,渐渐就忘了。
开学后,发现和李煜齐在一个班,再见到就想起了自己之前的囧事,当时那种的心动又上心头,所以就去开朗的打了招呼,当然就开始了她持续不断地追求之路,终于在高三这一年成功了。
原以为可以带着李煜齐一起过上开着小超市,到处玩的生活,没想到现在身边人早已不是他,而林默也早已不是那个可以追一个人追三年的林默。
早晨,在家里做好早午餐后,打包好便去上班了林默现在已经是一个项目的负责人,每天就是就是盯各种事的进度,开各种会,整理把设计图纸落实。
工作很累,但报酬不错,足以让她在这个城市立足,并过上不错的生活。
下班后,男朋友早已等在公司门口,绅士的将伞往林默这边倾斜,上了车,是准备好的小甜点。
“吃点东西,等会儿带你去吃好的”
“好~我要吃辣的”
“是!”是无奈又宠溺的笑。
席克瑾,是家小公司的老板,虽然现在规模不大但发展势头强劲,是名副其实的高富帅,至于林默和他的故事还得从林默还是一个工地上的小助理时,当时便被拉着跟着老总们到处跑项目,有一次在酒场上一个中年老色鬼想尽了法子要灌林默酒,那点龌龊心思席间的人都清楚,还是个小角色的林默只能强打着精神因接着以各种理由递过来的酒杯。
可能是席克瑾看不下去了吧,最终还是站起来阻止了他们的行为,大家也都清楚小姑娘原来是席克瑾看上的人,也没在下手。
散场后,公司老总是个人精自然知道要想拿下这个项目要得付出点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林默,大不了就是事成之后给她升个职加个薪。
被扔下的林默还在酒精的作用下神志不清,踉踉跄跄的给自己打了个车,看到前面停了辆车就打开车门上去了。
“师傅,金沙路碧水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