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过晌午。前一秒大太阳还在挂在天上,突然间冷不丁噼里啪啦开始掉起雨点儿,顷刻越下越大。紧接着乌云密布,一场暴雨说来就来,倾盆大雨之下身着华服的人群四下逃窜。
徐晓凛双手捂着头上的花冠往回跑,发间的蝴蝶被雨水浇的翅膀瘫软。她一脚迈进遮阳伞下,掸着身上的水说道:“奇了,今天的天气预报没说有雨呀。”
其实这种天气在墨尔本不算稀奇,有句话讲墨尔本的天气是“一天四季”。前一刻还是晴天,下一秒就黑云压城的壮景也不少见。
昨天睡觉要开电褥子取暖,今天就要开空调吹冷风。所以说,天气预报只是一种摆设。要是信了,那就是你自己的错。
好歹他们还有一把遮阳伞挡着,酒也剩下两瓶,处境不算太差。
“墨尔本这破天气你又不是不知道。”罗仲夏道。“我还挺想搬到悉尼去的。”
“说真的墨尔本除了天气哪里都好。”徐晓凛往里挪了挪,拉了把椅子坐下,说:“这儿的冬天那叫一个长,那叫一个冷。”
邓异不置可否,他稍稍蹙眉又不敢言的样子逗乐了她俩。
罗仲夏笑道:“怎么,你有异议?”
邓异问:“你们都是北方人,难道不是北方更冷?”
那倒是,国内北方的冬天动辄就是零下十几度,与其相比墨尔本的冬天最低也不过零度,的确算是宜居。
“怎么说呢,”罗仲夏解释道,“这儿的冷跟北方的冷还真不一样。我们那里冬天虽然温度低,但是阳光很好,多穿点儿就不冷了。而且家里有暖气,穿一身睡衣足够。不像在墨尔本,我穿三层夹棉的睡衣不说,脚上还得套个保暖鞋。”
“对。”徐晓凛接茬道,“我们那儿是干冷,穿个羽绒服就很暖和了。墨尔本是湿冷,穿再多也没用。湿冷能深入骨髓,让你打心眼儿里头哆嗦。”
邓异很疑惑,听上去自己跟她们生活的不是一个地方,试探地问道:“澳洲难道不干吗?”
她俩异口同声地说:“哪里干?”
罗仲夏痛心疾首地说:“到了冬天床单被罩都是潮的呀。”
徐晓凛添了一句:“洗了衣服都晾不干的。”
邓异说:“可是有烘干机啊。”
罗仲夏反击:“嘿,你非得跟我们抬杠是吧。”
她俩你一句我一句地举例,邓异笑着看她俩叽叽喳喳地讲,听得饶有兴趣。
罗仲夏想起他是南方人,说道:“这儿跟你家乡的气候是不是挺像的。”
邓异仔细想了想:“有点像。”
“怪不得人家说南方的气候也是湿冷,那你应该比较适应墨尔本的天气。”徐晓凛表示理解。
“还行吧,就是风比较大。”
“这里还被评为世界上最宜居的地方呢,我没看出来哪里宜居。”
“这你就不懂了吧,城市是否宜居要看各项因素的,光人文景观这一项墨尔本就赢了。我尤其喜欢从国立美术馆到中央火车站那一段,上班路上看到窗外的风景都会很开心。实在太美了,有种自己不是去上班而是要去郊游的错觉。”罗仲夏捧着酒杯说道。
徐晓凛也点点头:“我特别爱去涂鸦街那一带。从小巷里穿出来马路对面就是联邦广场,旁边还有女皇剧院,文艺得不得了。”
“还有咖啡。”邓异默默说道。
“对,还有咖啡。”罗仲夏兴奋地说道,“天花板上挂自行车的那家咖啡店你们去过吗?”
“当然去过啦。”徐晓凛使劲儿拍了她一下,“你忘啦,咱俩刚来墨尔本的时候一起去的。我还让你帮我拍照来着,拍了好多张我都不满意让你重新拍,后来你生气了。”
罗仲夏笑起来:“对,当时我想说你这人怎么这样,到底是来喝咖啡的还是来照相的。而且那天刚好是跨年,咱们晚上还和语言班同学一起去滨海港看烟花。晚上到处都是人,到了零点大家一起喊Happy New Year,特别壮观。”
邓异举手道:“那天晚上我也在。”
“你居然也会参加集体活动!”徐晓凛装作十分惊讶的样子,揶揄他,“那请问你后来是怎么越来越不合群的?”
罗仲夏捧腹大笑。邓异很洒脱地耸耸肩,表示欣然接受这个标签。
她俩一一细数在澳洲各地留下的脚步:春天的大洋路,夏天的圣基尔达海滩,秋天的丹德农山和小火车,还有冬天可以在山顶泡温泉的莫宁顿半岛。
“还有那次咱们一起吃的生蚝,挤上柠檬汁和一点辣椒汁,哇……”她干咽一下,“那味道我现在想起来都要吞口水。”
“咱们还一起吃过好多次麦当劳早餐,简直是期末必备。”徐晓凛说:“每次熬完夜,等天蒙蒙亮了去吃个蛋卷配薯饼,再回家睡上一觉,那是相当有仪式感。”
“我在这也只去麦当劳,还是国内的肯德基比较好吃。”邓异说。
罗仲夏无比赞同:“澳洲的肯德基只有鸡,菜单太单一,不像国内有老BJ鸡肉卷啊,新奥尔良烤翅啊,嫩牛五方啊,九珍果汁啊。这几样简直是我的最爱,这边没有实在是太可惜了。”
徐晓凛说:“你还记得刚来的时候咱们特别喜欢去Costco吃热狗吗?2刀一个,太便宜了,饮料无限续杯。咱们当时都没什么钱,买一个杯子轮流喝。”
罗仲夏点头如捣蒜:“当时过生日的蛋糕也是那里买的呀。那么一大块,拿去班里分给全班同学都够吃了。”
徐晓凛回忆起刚来澳洲的日子,说道:“其实我挺怀念以前和同学一起合租的时候,大家住在一起特别热闹。不像现在倒是清静了,但真挺寂寞的。”
邓异说:“确实热闹。谁半夜用个吹风机,一屋子人都醒了。”
罗仲夏和徐晓凛拼命表示有同感,随即讲起了曾经和几个舍友合住的奇葩故事,说到一开始不知道哪天推什么颜色的垃圾桶,说到合资买割草机,说到如何在退房后做清洁才能拿回全额押金。
那时真好,大家都是初来乍到,无知而热忱,对往后的日子只有无限美好的幻想。因为太年轻,以为自己想做什么便能做什么,无所不能,没有压力亦没有焦虑。那时还不知道每个人都将面对生活的压力,只是或早或晚而已。
就像春天过去就是冬天,树叶既会茂密生长也会飘然凋零,每个人都要经历一番磨砺,天经地义。
徐晓凛脸上的笑容缓缓地退潮,最后竟红了眼圈儿。
“怎么了?这么伤感。”罗仲夏笑着拍拍她,以为她只是念旧了。
“仲夏,我要走了。”徐晓凛小声说。
“走?去哪儿?”
“我要去塔斯马尼亚了。”她低下头。
罗仲夏一下子坐直:“别开玩笑了,你跟这儿呆的好好的,去塔斯马尼亚干吗?”
“还是为了移民的事。我的雇主担保没戏了,林拥海打算趁签证到期之前转成学生签。我们考虑很久了,以现在的分数想移民的话,去偏远地区走州担保应该还有希望。他已经申了塔斯马尼亚大学,等录取下来了我们就走。”说到最后她的声音开始发颤。
罗仲夏愣了许久,感觉整个人都在往下沉,胸腔里逐渐被小石子一颗两颗地填满。她紧紧地握起拳头,直到攥得关节发白。心中没来由地生气,却又不知道该生谁的气。
也许是气徐晓凛现在才讲,也许是气这个折磨死人的移民规定,也许是气自己。她突然心头一酸,徐晓凛是她在墨尔本最后一个朋友了。
之前的朋友全都陆续回国,她去机场送行过太多人,好像活在这里的意义就是不断的送别,到最后只剩下她俩。可如今就连徐晓凛也要走了。罗仲夏想,自己也曾经是朋友遍地的人,只不过时间过得太久了,大家都走散了。
罗仲夏觉得眼前的人影越来越模糊,眼眶酸涩难忍。她突然站起身,说:“真好,你今天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个的。”然后扭头便走。
邓异看她走进雨里,毫不犹豫地追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