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平南夫妻俩在县城开了一个小型购物超市,大年初二,一大早一家人带着秦奶奶就回了县城。
秦瑶也跟着一起去了县城。
秦瑶父亲早年间,因为与人打架,持刀伤了人,被判了刑,秦瑶的妈妈因此丢下秦瑶和她哥哥兄妹二人跑了。
如今,秦瑶的哥哥和父亲都在外面打工,只有秦瑶一人在家读书。
秦瑶所在的高中在县城,周末和假期一般都是住在秦平南家,除了学习,经常也会在秦家的超市里帮忙。
吃过午饭后,易知秋和秦平南拾掇拾掇就带着秦瑶去了超市,秦臻和秦露都去会见朋友,秦平津就带着秦悦出门逛街。
易知秋说秦悦当初回来的时候,就一个人回来了,除了身上穿的一身衣服什么都没有带,就连换洗的衣服都是暂时借用秦露的。
秦平津带着秦悦去买一些衣服,手机,还有女孩子使用的化妆品。
大年初二,县城里有各种庆祝活动,很是热闹。
整个一圈逛下来,秦平津发现六年不见的秦悦似乎变了很多。
年轻的女孩子都是爱美的,秦悦也不例外。
以前的秦悦,买衣服从来不重样,而且爱好蕾丝、花边等一些女孩子喜欢的类型。
那时候,因为要供几个孩子念书,秦奶奶的身体也不好,家里的经济很紧张,给孩子们买衣服的钱都是精打细算。即便如此,秦悦也总是很有兴致跑遍全县城去买她喜欢的很适合她的衣服,否则就把钱攒下来,下一次再买。
而眼前的秦悦,却不一样。
她好像对挑选衣服没有什么耐心,也没有什么兴趣。
同款式同颜色的小脚裤一次性买了三条。
外套都是大众款,除了颜色不一样,没什么区别。
秦平津问她要不要再挑挑,她却说最大众的才是最经典的。
秦平津以为她是怕花钱,舍不得,跟她说现在大家都工作了,家里超市的经营也不错,经济已经很宽裕,县城里这些衣服只要喜欢,可以随便选。
秦悦却摇摇头。
不过,对外面的各类小吃,秦悦却表现的格外热衷。
即使他们是吃了午饭才出门,但秦悦一路买,一路吃,各种零食小吃都被她吃了个遍,十足的吃货一枚。
也不知道是因为吃的太多,还是下午在外面受了风寒,到了晚上,秦悦总觉得胃里撑的难受。
独自一个人爬起来去买药。
回来时,为了抄近路,秦悦准备从一条小巷子穿过。
接近十二点,整个县城都没有了白日的喧嚣,安静下来。
小巷子很窄小,没有路灯,只在路边有一盏昏黄的路灯,寒风一吹,那路灯晃来晃去,摇摇欲坠。
光秃秃的枝丫,投影在地上,莫名有一种森寒的感觉。
入巷子没走几步,就听见一阵微弱的呻吟声,还有凌乱的脚步声,空气中还有淡淡的血腥味。
秦悦站停下脚步,就着微弱的灯光,看见一个佝偻的身影从巷子那头蹒跚而来。
秦悦无奈的扶额,她就知道,不应该走着众昏暗的小巷子,可是眼下……
“快,那边。”
“一定要抓组他,不能让他跑了。”
声音不大,特意压低了。
紧接着,一阵凌乱的脚步声,从不远处的急匆匆而来。
那个佝偻的身影好似回头看了一眼,加下加快进程,估计是因为哪里受伤的缘故,脚程也没有快到哪里去。
下一秒,他抬头,应该是看见了站在这头的秦悦,脚下的步子顿了几秒,然后还是缓缓走来过来。
“你……需要帮忙吗?”秦悦的声音,很低沉,在这昏暗的巷子里,微弱的几乎听不见,但足够那佝偻的身影听见。
“不用,你快走吧。”对方的声音也很低沉,还带着痛苦的压抑。
“真的不用?”
“不用。”
秦悦挑挑眉,耸耸肩,“好吧。”
随即,转身就退出巷子。
“在这里,快。”
刚走没几步,就听见先前那些杂乱的声音越来越近。
秦悦回头,隐约中,她看见那些追来的人手中还带着棍棒之类的东西。
“还不赶紧走?”昏暗中的那个人,见秦悦停下脚步,呆呆的回望,心下一急,“不想被牵连,就赶紧滚。”
秦悦撇撇嘴,走了几步,最后还是拗不过心里的那道坎,快速冲巷子里,一把抓住那人的胳膊,快速朝前跑去。
“站住!”
“给我站住!”
“再不站住,我就开枪了!”
“……”
开枪?
这可是禁枪的社会,枪这种东西,可不是一般人可以弄到的。
秦悦带着那人一边跑,一边低声问:“你到底得罪了什么人?对方怎么还会有枪啊?”
那人虽然体力不支,脚下却没有停,“你就不怕我是坏人?告诉你,我可是穷凶极恶的逃犯。这边……”
后面人穷追不舍,秦悦带着那受伤的人穿过好几条暗巷,终于在一处低矮的平房后面停下来。
那人一挨着墙,就无力的靠下去,大口大口的喘气。
秦悦蹲在他身边,“喂!你怎么样?没事吧?”
“没事,受了点轻伤,还死不了。”
轻伤?
就这浓重的血腥味,怎么可能是轻伤?
后面那些追兵,就跟甩不掉一样,很快又追了过来。
秦悦思索两秒,“你在这里等着,我去把他们引开。”
“别去。”男人一把抓住秦悦的手臂,“危险。”
“放心吧,我跑得快,他们抓不到我,不会有事的。等我!”
等秦悦将那些人引到别处,再折回来的时候,那人已经不在了。
他晕倒在不远处的一排垃圾箱旁边。
这人,真有意思。
秦悦摇摇头,扶着他一步一步走出暗巷。
那人身上有伤,受伤的程度,比秦悦想象中要严重很多。
他比一般的男人头发长,像是好长时间没有修剪。
身上只穿着一件薄薄的黑色针织衫,针织已经被鲜血浸湿,隐约可以看见裤腿上还有好多其他污渍。
胳膊,大腿,肚子,到处都是伤口,伤口处,血肉外翻,模糊成一片,腿部的位置还有一处枪伤,子弹嵌在里面,鲜血不停的往外冒,幸好不是在大动脉的位置,否则,就这一处伤口,就会要了他的命。
后脑勺因该是被重物敲击过,发根处的血迹已经干涸,在头上凝固成一个大大的血块。
肋骨好像也有断裂的迹象,脚踝处也肿的像个包子,脚上的鞋子早已不知所终。
这样的伤势,秦悦是处理不了的,只能送去医院救治。
秦悦准备打120,却被那人一把抓住手机,口中还呢喃着:“不能……不能……不能去……去医院……”
秦悦仔细一听,才听清楚他在什么。
不能去医院?
“你这么重的伤,不去医院,你会死的。”
“去了……医院,我……会死的……更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