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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喊冤

借一盏琉璃灯 青榧 3531 2024-11-12 22:59

  【仲夏的夜晚,江上的清风赶走了白日里的燥热,书生拒绝了船家让他进船舱的提议,只在船头坐着,与船家聊着天。

  “你们读书人就是讲究,不像咱们这些粗人,家里就大人小孩晚上都挤一张床上。”

  书生对此笑笑没有接这话,莫说他和林诺本身是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女,哪怕就是亲父女,于夜间独处一室也不合礼数。

  “小孩子白日比较贪玩,船家,此处地界可有什么好去处?”书生开始跟船家打听起此方的风土人情来,并毫无心理负担地给林诺小朋友扣了个贪玩的锅。

  “说起我们这里,好玩的地方不多,危险的地方倒是不少。”船家的回答出人意料,“要不是你这个书生渡江钱给得多,又带着个孩子,我也不会在天都要黑了的时辰接你们这一趟活。

  虽然不曾见过,但这江里,有个寻恨尸。听说这个寻恨尸在这江里已经有十来年了,原本是临江边上村子里一户人家中的媳妇,因成婚三年了还未给家中添上一儿半女的而倍受阿姑磋磨,终于在一天夜里忍不投了江。

  这人呐,生前可怜,死后就变得可憎起来。成了寻恨尸之后,不说去找折磨她的老虔婆报仇也就算了,竟然掀翻无辜之人的船,这十几年来都不知叫多少人和船只葬身这江底了。”

  书生对船家说的这个故事有些怀疑,就他所知,自尽的人是无法在死后变为寻恨尸的,更何况对方在江中已有10来年的时间,十年以上的寻恨尸,早就可以冲破地域的束缚,也对谁害死了自己内心门清,想要报仇也是轻而易举。

  不过,十年以上的寻恨尸书生这些年来一直也没见过,大多因为滥杀无辜而被朝廷派人灭了,就算此处远离京城,都快到边关了,也不至于朝廷里的人对十年以上的寻恨尸没有半点消息和作为。

  “不过说起来,你这书生也像是缺钱的主儿,看你们父女二人也不似有什么急事的样子,为何非得赶这黑灯瞎火的渡江,就算没有寻恨尸,这也是很危险的。”船家虽然看在银子的份上,答应载书生他们过江,但终归还是有些好奇心的。

  书生看着拉上简易帘子的船舱内,笑道“今天在街上看到了认识的人,继续逗留的话会被对方发现的。”

  “仇人?”这是船家在听了书生的话之后,第一反应就是这个,毕竟如果单纯的只是认识的人,不需要连夜渡江逃走吧。

  书生摇头,“仇人谈不上,我们之间也不怎么熟,只是大家一同遭过难,见面了难免尴尬。”

  “哦。”船家识趣地没有再继续问下去,继续讲起了关于这条江的传说,“听说这条江里,除了那个寻恨尸外,还有不少金银财宝,隔三差五的就有人在江里捞起一些银子珠宝之类的。”

  书生到底还是很捧场的,“那船家你日日在这江上,想必是发过财了吧。”

  船家嗐了一声,“发啥财呀,我在这江上讨生活少说也得有二三十年了,也从来没有发过一笔横财,要真捡到了金银珠宝,早就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了,谁还在这江上吹夜风啊。”

  书生不禁一笑,“这倒也是。”

  在两人的闲聊中,船只已要到江边,书生将女儿林诺喊醒,一阵风起,一具白骨从岸边走来。

  “冤枉······”白骨对着船上的人口吐人言。

  “阿耶,看,骨头竟然会说话。”不同于船家拿着船桨浑身瑟瑟发抖,刚从睡梦中醒来的林诺只是对书生说出了她发现的一件有趣的事情。

  书生这些年来也见过不少寻恨尸,不过一具白骨而已,小场面了,不过这会张嘴喊冤的枉死寻恨尸他还是第一次遇上,既然遇上了,就不能不管了。

  “在下林谦,字子瑜,此乃小女林诺,字君兰。”对枉死的寻恨尸也是一样的,达成契约或者说交易的第一步,就是先报上自己的姓名,“我们愿意为你查明真相,替你鸣冤,还你清白公道。在那之前,请勿伤害任何人,在那之后,还请瞑目。”

  白骨会说话已经很神奇了,那么白骨会与人击掌为盟也不算什么稀奇的了,和骨头架子击掌立契,书生感觉手有点疼。

  “佩服!小人这还是第一看到,有人同寻恨尸立契的。”在见到寻恨尸离开岸边走入江心沉下去之后,船家才捡回了自己的声音,对书生的自称都已经从我,变成了更为谦卑的小人‘不过关于这个寻恨尸一点线索都没有,您要怎么为她伸冤?’

  书生看向白骨寻恨尸沉入江底的地方,“先查查故事里磋磨自家儿媳的舅姑吧。”

  书生对于仵作的知识也早已通过见到各种各样的寻恨尸而精通了,虽然是在夜里,但今晚的月色很明,再加上船上也有挂灯,书生的夜视能力极佳,所以书生已经判断出了这白骨寻恨尸生前是位女性,再结合之前船家讲的故事,很显然,可以从这个故事的内容开始进行调查。

  “可是”船家对书生说,“她的婆家早就一个人都不剩了呀。”】

  最新一章作者就断在了这里,评论区有个人问,前面不是说过那媳妇化作寻恨尸后没有去找她那恶婆婆算账,反倒是牵连无辜了吗?这最后怎么船家又说她的婆家一个都不剩了?作者你是不是忘了前面自己写了什么了?

  底下有个回复:谁说她婆家一个都不剩了就一定要是这个白骨寻恨尸干的,万一是那些无辜葬身江底的人家里听说了这个故事之后,一同逼死了她婆家的人呢?或者是在江上讨生活的艄公们为了自己的生意和生命安全,联合起来害死了她的婆家人呢?再说了,现在也只是确定这具白骨寻恨尸生前为女性,可以从那个故事开始查起,没有说就是那个媳妇吧。

  我扫了一眼这条回复的ID,是个新的,系统默认的那种,“陆哥,这条回复是你发的吧?”

  陆哥点头,“对啊。”

  “那陆哥你知道接下来的发展吗?这个白骨究竟是怎么死的?”等文的我,一方面不想被剧透,一方面又希望被剧透一点点,这还真是有够矛盾的。

  陆哥将手机收了起来,回答我说“接下来的发展只有作者知道,这白骨怎么死的,一开始不就说了,被人谋害且含冤而死的。”

  “被人谋害?”我有些诧异,“不是自尽吗?”

  陆哥笑笑,只让我再去看一遍,我老老实实地再看了一遍,“前面倒是有交代,自尽的成不了寻恨尸,但凡事总有例外吧。”

  “有没有例外,等作者更新了不就知道了。”陆哥站起身来,“已经这个点了,该吃饭了。”

  于是我又蹭了一顿警局的饭,之后就独自回了家,先是去超市买了些食材,又在路上又看到了卖花的,想着已经被霍霍得不成样子的向日葵,便又重新买了一束花,不过这次不是同一个人,也不是只卖一枝花,总共五六支风铃,花了十五块钱。

  想着没有好看的花瓶,我又拿着花在附近逛了逛,总算是找到一家卖花瓶的了,就花八十块钱买了一个变色的玻璃花瓶回去,给花瓶洗干净,接上水,将风铃插进里面,便开始画漫画的第二话,这一画就画到了陆哥晚上下班回家。

  “呀,早知道你已经买了花,我就不买了。”陆哥将手上的蔷薇花递也插进了花瓶里,“云宣你似乎很喜欢花呀。”

  “也不算吧。”我本身对花并没有那么喜欢,“是璃姐喜欢买花。”

  “花璃?”陆哥像是发现了什么好玩的事情一样看着我,“我记得看资料你和花璃同龄吧,说起来我其实也比你小两岁,你称呼我们哥姐的时候,不觉得哪里乖乖的吗?”

  “啊?陆哥你竟然比我小。”现代社会,称呼什么的,早就某哥某姐泛滥了,之前的公司大家也是互相称呼对方哥姐的,这一点都不奇怪好吗。

  陆哥对我的话似乎有些无语,“感情你一直不知道我比你小啊。”

  我点点头,“但我觉得你很厉害,所以喊你陆哥,这很正常。”

  陆哥接受了这个说法,又伸手去拽他刚插好的蔷薇,“你刚才说花璃喜欢买花,我可不可以理解为她只是喜欢买花这一件事,而不是喜欢花本身。”

  “这我就不清楚了。”我想了想,毕竟只和花璃做个三个月的同事,又只是因为家碰巧都住在一个小区,所以每天都是一起下班回家的,“隔三差五她就会在小区门口流动摊贩那里买上一束花,有一次正好碰到花璃姐的家人给她打电话,对她买花的事说是不能吃不能穿的浪费钱,她对家人却说她想买就买了,就一束花而已,不买钱不会变多,买了也不会吃不起饭。最后说着双方就大吵了一架,花璃姐带着火气挂了电话。

  那天是花璃姐难得脆弱的时候,她在快要到家的时候跟我说她就是喜欢华而不实的东西,只要她喜欢,那么花自己的钱买自己喜欢的东西,管别人怎么看呢。

  她会买花,是希望将来有人可以送她花,所以自她工资能在交完房租水电后还能养活自己时,她住的地方就从来没有断过鲜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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