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幸中的万幸是,书生他们遇到的这具尸体,死状并不可怖,只是被人腹部刺了几刀,寻恨尸能如常人一般行动,如果有手艺高超的入殓师来为他们化妆的话,单从表面上看,甚至看不出这是一具尸体,而非活人。
但寻恨尸也受天地限制,他们记忆模糊,于夜间杀伤力极强,对于活人,他们是憎恨的,如果不想惨死在寻恨尸手上,要么武力值可以碾压对方,要么用智慧用手段将其困住,或者是为枉死的伸冤,替横死的查明死因甚至是复仇。
如果是英年早逝的,那就找个人来继承对方的抱负。
眼前这个横死的,从伤口的情况上来看,明显是被人谋害的。只是不知道,是单纯的被强盗谋财害命了还是有更复杂的原因。
纵使书生毫无线索,也只能在生死一线之际对寻恨尸说“小生愿意帮您找凶手,还请手下留情”
因为规则的约束,有人愿意帮横死的寻恨尸找死因的话,则该尸将不得伤害对方,期限为三个月。若三个月后对方没有找到凶手,无论逃到天涯海角,都会死于寻恨尸的报复。
所以,在听到书生说愿意给他寻找凶手的时候,横死的寻恨尸就停止了自己的攻击,死不瞑目的双眼看着书生,开口道“你们,报上名来”
“小生林谦,字子瑜。”书生博览群书,自然也知道,绝对不能对寻恨尸说假话,否则立刻就会被寻恨尸杀死,“我身边这个丫头,之前没有什么正经名字。”
“现起。”寻恨尸言简意赅,对于他来说,交易成立的条件,必须得是知晓对方的名字。
书生想了想,与小孩儿说,从今以后,你便是我的女儿,单名一个诺字,一诺千金的诺,字君兰,可否?
小孩子很聪明,当即就在寻恨尸的见证下行了礼认了爹。
从来没有名字,不知自己从何处来,没有任何幼年记忆的女孩儿,如今有了不仅有名有姓,甚至连字都有了。
林诺为此感到很高兴,高兴的她跟寻恨尸说“谢谢你啊,死人叔叔,杀死你的人是你的结义兄弟,你两因为分赃不均而闹掰了,你被他先下手为强了。”】
这小说进度还真是,评论区一片我想看推理,我想看破案,我要看证据,总之,就是不想这么直接了当,简单粗暴的就得知凶手和死因,我们之前看的一部动漫中,有个角色能够一眼就看出所有的真相,所以,林诺娘的人设是借鉴的这个吗?
没有名字,不知来历,甚至连记忆都没有林诺,按照一般小说的惯性,应该有着什么能够惊呆世人的身世。
【见寻恨尸身上泛起了白光,书生知道,林诺是真的,眼前这个寻恨尸因为分赃不均被结义兄弟弄死了,这该说是恶有恶报吗?
找到死因之后,还是不够的,因为书生当时说的是愿意帮对方找到凶手,他们就还得找到那个凶手才行。
但对于凶手如今在哪里,书生是一点线索都没有,想到诺娘一语就说出了寻恨尸的死因,便问林诺知不知道凶手如今的所在之处。
林诺回答不知,书生又问她是如何得知寻恨尸死因的。
“看到的”林诺如此回答。
书生一惊“难道你当时在案发现场?”
林诺不太明白林谦的意思,“什么是案发现场?这个大叔被杀的时候我在骗人,还被追着打了一顿。”
不在案发现场,那她是怎么看到寻恨尸的死因的难不成诺娘有破案的天赋。
书生如此想着,便又问林诺“那你是怎么看出来寻恨尸是因为分赃不均被他的兄弟杀害的?”
“都说了是看到的了。”林诺有些不满,已经回答过的问题为什么还要她再回答第二遍,不过她还是好好的回答了“我能看到这个大叔死掉前一天的事。”
书生大惊,对于林诺的来历,心中隐隐有了些猜测,但眼下最为重要的还是找到凶手所在之处,将对方绳之于法,此次危机才能算彻底解除。
书生问林诺,还记不记得凶手长什么样子,林诺想了想,回答说“没你好看,此这个死人大叔要矮。”
这回答相当于没有回答,书生无奈,只得先从寻恨尸的情况查起。
好在他们遇到的这具寻恨尸才死没多久,五官还是清晰的,书生凭借精湛的给他画了一幅肖像。而后拿着肖像在附近的村落和城镇打听。
也是运气不错,没几天就打听出来了,寻恨尸生前不过是个地痞流氓罢了,没家没业的,只有几个狐朋狗友。
书生便装作是寻恨尸生前的债主,一一拜访与寻恨尸关系好的人。
有林诺在,凶手自然是被认了出来的。但想将对方关进大牢里,还需要证据。书生打听到,凶手原是镇上一富户家中的奴仆,而这个富户家中在不久前遭了强盗,女主人不堪受辱自尽,男主人在得知家中变故后匆匆赶回来,强忍着悲痛处理了妻子的后事并报了官。
衙门也将此事定性为强盗抢财杀人,并没有深入调查,男主人一怒之下捐献了大半身家给官府,希望官府可以将周围的山匪强盗都剿干净。
本地父母官还算是一个好官,得了富户的捐献立刻就组织人手进行剿匪了,只是被剿的匪徒中,没有任何一家承认入室抢劫过。
如今听到书生前来指认是自己家里的奴仆勾结地痞趁自己不在家前来劫财,还侮辱了自己的妻子,富户怒不可遏,虽然奴仆口口声声说自己冤枉,又称书生没有证据。
但是,书生既然来到了这里,自然是将所有的证据都找齐了的,包括赃款的所在地。
“几个月前,你还欠着赌坊一笔巨债,差点没被追债的人打死”书生冷冷地道出证据链的关键,“然而就在你主人家中出事后没几天,你不仅还了所有赌债,而且每天出手都极为阔绰,与当初差点打死你的追债人兄弟相称。
后来你又忍不住去堵了几把,再次输得一文不剩,你便想动这笔赃款的大头。结果你那兄弟不同意,银子你们可以直接花,但是珠宝首饰一类的东西上面有记号,必须得慢慢出手。
输急了的你便干脆一不做二不休,拿出匕首将他给杀死了。由于条件有限,你只能带走一小部分比较常见的,记号不明显的珠宝,本来打算等过段时间再去转移赃物,将其全部收归己有。
可你没想到,被你杀死的兄弟成了寻恨尸,你便暂时不敢去了。”】
这一章节结束后,作者很嚣张的在作者的话里写着:想看推理过程的小伙伴们,你们在想什么呢,作者连推理小说都没看过几本。
这句话是真的,我可以作证,因为她看书向来是一目十行,还会跳着看,所以需要环环相扣的推理小说她真的没看过几本,连侦探类的动漫也是拉了进度条的,写推理内容那绝对是在为难她。
下一章更新得等到明天才会有了,我装模作样的又看了看收藏的另外几本小说,还给了其中一本打赏,而后就放下了手机。
之前说过,我对每份工作都有诡异的热爱之情,而且每份工作我都能非常出色的完成,无论有多跨界。
这一次我选了自由职业,画漫画,同样的也做得相当出色,我的漫画《幽灵蜘蛛》才在网上连载三话就有了上万读者,比起《借一盏琉璃灯》不到三位数的收藏来看,我的《幽灵蜘蛛》堪称优秀。
漫画不同于小说,即便是我,想要日更也很难,一周更两话也就差不多了,今天刚完成了第四话,也是一次情节反转,大家都以为A是幽灵蜘蛛,在把A抓捕之后,却发现A只是一个推到台前来的傀儡,真正的幽灵蜘蛛另有其人。线索,到这里也就断了。
我画的漫画并不是推理悬疑漫画,而是,类似于大逃杀一类的,剧情真的没什么可讲的,但它就是莫名其妙的火了,火了才好,火了,才能够让花璃看到,毕竟,作为一个动漫控,一部火爆全网,大家都在吹的漫画,以她的性格不可能不看的。
我有这个自信,只要她一看到这本漫画,就会知道这是我画的,就像我看到《借一盏琉璃灯》的内容后,就知道是一定是她写的一样,不需要任何理由。
漫画画完了,也该出去转转了,我漫无目的的走在街上,手里拿了个数码相机,看似在找灵感在拍照,实际上却是,在照片洗出来之后玩大家来找茬。
嗯,在这座城市居住的时间也够久了,是时候换个地方了,因为当初说好的是短租,所以我很顺利的拿到押金,换了一个风景宜人的城市,重新租了房子,每天都当地的旅游景点去采竟,一天换一个。
在这座风景秀丽的城市居住时,我的漫画已经更到了十五话,由于当初房东不太好说话,所以是签的半年合同,不过今天房东说,他儿子要结婚了,所以希望我能尽快搬走,至于押金,被房东以房间没有打扫干净为由,扣走了三分之一。
我只得再次换了个城市,这次在城郊租了一间比较便宜的房子,再次过着画漫画,出门采景,追小说追漫画的生活,不过这次也没有住到合同期满,因为这里要拆迁了。
兴许是因为得到了一笔不菲的拆迁费,房东将押金一份不少的退给了我,甚至连这个月已经交的房租也因为我没住满而退给了我,这真的是我遇到的最好的一任房东了。
无奈之下我又换了一座城市,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小有名气的漫画作者了,并且有很不错的漫画稿费傍身,便财大气粗的租了一个高档小区的公寓来住,更有利于漫画的创作。
《幽灵蜘蛛》快要完结了,幽灵蜘蛛也快要找到了。在连换了十几座城市居住后,这天,我跟往常一样拿着相机一块出了门,和平时不一样的是,我背了一个包,包里是我在这十几座城市中每天出门所拍的照片,由于每天都出来拍照,这座城市的一景一物,一砖一瓦我都已经非常熟悉了。
轻车熟路的就走到了警局门口,整理了一下仪容仪表,做出了该有的表情,才踏入了警局的大门。
“警察同志,我要报案,有一伙人一直在跟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