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趴在床上,周围散落着几张相片,几本书,还有几支彩铅画笔,临近九月份了,天气还是略微有些暑热,但还是可以忍耐的。
我啃着苹果,读着博尔赫斯的诗集。其实,从前我有点不太喜欢他的诗作,总觉得有些晦涩难懂,但是,自从知道苏景和三月份从小镇离开时,留给我的那封信是节选自博尔赫斯的诗集《老虎的金黄》,我就爱屋及乌喜欢上了这位诗人。
一晃六天过去了,除了报平安,就跟苏景和联系过一次,说不想念他肯定是假的。但是听爸爸说了他家里的情况,也不敢轻易去打扰他,他也不很频繁地主动跟我打电话。
这样等着他也不是个办法呀,我也该去做点别的什么事儿了,比如,找一份工作。爸爸的意思是想要依靠自己的关系,为我在单位里找一份闲职。可是我死活不愿意,我已经想好了一份工作,而且是我愿意做的。
我打算去应聘杂志社的编辑,也已经发出了几份简历,自我感觉应聘成功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在毕业后准备出去旅行的时候,我就计划做一位自由撰稿人,将旅途中的见闻写下来,然后整理好寄给不同的杂志社。期间因为经验不足有被退稿过,但后来调整一下思路,找好方向,投出的稿件基本都会被留用。有了这样的经历,想必应聘成功也不是什么难事。
“滴滴滴——”电话突然响起来,我激动起来,觉得应该是苏景和,赶紧跑过去接电话。
“喂,兮兮呀,听你老爸说你回来了,出来聚聚吧!”电话那边是我很久没有听到的声音,是我的大学同学,我们大一在社团认识,也是我大学期间最好的朋友。
“泉泉,是你呀,好久不见呀……”我还没说点别的抒情的话,泉泉直接打断我。
“别那么多客套话哈,咱们之间可不兴这个,择日不如撞日,就今天晚上吧。”泉泉还是一如既往地直爽。
“好的好的,就今天晚上。”我无奈的笑着说。
“哈哈哈哈哈,太开心了,马上就要见到你了!挂了哈,我先去挑衣服,晚上来你家楼下接你!”泉泉的嗓音隔着电话都让我觉得有些刺耳。
“好……”我的话还没完全发出声音,电话挂断的忙音就响了起来,这个泉泉啊,一直都是这样风风火火的。
我放下电话,倚在落地窗旁边,看着太阳逐渐隐退在高楼大厦身后,隐隐发着橘色的光芒。
我家住在十六楼,居中的位置,既看不到日出,又难以欣赏到完整的日落。记得我小时候,为了看日出,在星期天早起很久闹着爸爸陪我去郊区,爸爸总是不厌其烦的陪着我,妈妈也从没什么异议,她还只是说心疼爸爸周六也不能好好休息……
那时的爸爸妈妈还是很相爱的呀,后来究竟因为什么缘故让他们分开,我从没问过,也不懂得……
明天该去面试了,昨天收到一个杂志社的面试通知。
不知不觉,太阳已经彻底消失了,只是天还微微亮着。而残夏弥留不肯去,风里还是有些暖烘烘的热气.今年秋季似乎会来的晚些,但是该来的总会来,无可抵挡……
唉,苏景和,现在的你在做些什么呢?有没有想我呀……
算了,不想他了,该去换衣服,收拾打扮一下了,泉泉估计马上该到了。
我走进自己的房间,打开衣柜随意找一个浅色长裙套上,稍微画一个淡妆,挑一个斜挎包背上,提前到楼下等待泉泉。
温度已经降下来了,有些凉爽,只是这大城市的灯红酒绿,让我感到有些焦躁,不能真正放松下来。
一辆张扬的粉色跑车向我驶来,不用想都知道是泉泉来了,我赶紧朝她的方向招招手,跑车一个急刹车。刺耳的刹车声随之传来。
“你慢点!慢点!”我跑过去大声说着。泉泉开车一直都是这样,她刚过十八岁就开始自驾了,车技虽然是很娴熟,但每次看她这样炫技,还是让我感到触目惊心。
“哈哈哈哈哈——”泉泉笑着从车上下来,手里提着好几个大购物袋。
自打我认识她开始,她就一直这样“张扬”,却是那种可爱率真的张扬,明媚动人,热情似火,跟她相处的人都会喜欢她。
在大学期间,泉泉就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喜欢她的人都能排起长队了。
家里条件也很好,我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和我在一个学校,按照有钱人的套路,应该送她出国上学才对。
直到跟她熟了之后,泉泉才跟我说,她在家附近读大学是自己决定的,读的大学也是自己努力考上的。她还为此特别骄傲,因为只有这件事不是靠父母安排的。
她真的很漂亮,长相明丽大气,任谁看了都会挪不开眼的那种。再加上会打扮,还有就是情商极高,跟各种人相处起来总是游刃有余。今天的穿着,更是将自身所有的优点尽数显现:浅粉色包臀裙,浅蓝色一字衬衫上衣,修长的脖颈搭配一串夏洛克珍珠项链,简约又不失气质。
“兮兮,我给你带了礼物哟,先扔在后座吧,你回家记得拿就行,走吧上车上车!”泉泉说着,挽上我的手臂,将我塞进副驾驶座位。
我赶紧扣好安全带,车子果然快速转了个弯儿飞了出去。
“我知道你肯定不愿意去酒吧那种闹腾的地方,所以特地挑了个特别的地方,你肯定喜欢。”泉泉熟练的左拐右拐,一边大声对着我说。
“好好好,除了酒吧还有你办的party,那儿都行。”我也被迫大声地回答泉泉,敞篷车坐着确实很酷很凉快,但就是说话交谈有点费嗓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