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校园生活真的很乏味,可就会因为某些人或某些事的存在而变得绚烂多彩。
——《藏,于你》
在听到明韵姐吩咐的任务后,我思考了良久。最后,我决定重新打开了那个,被我“尘封“了五年之久的那本小说。为此我还重新下载了那个写作软件去看我的原稿。
现在,再去想自己当时写它时的心境,竟会觉得有一丝可笑。
笑什么?笑自己,竟然将自己的一厢情愿写成了小说。
笑自己,竟然还揣策着他的心理。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现在的我感到可笑?但这也不全是,打开它的评论区也有些人竟跟我有同样的心情!这让我跟当时的自己有了一定的合解。
当时评论里有一位读者的话,让我现在仍记忆犹新:
“我们无法真实的了解此情因何起,那何不让他(她)藏于我们的心中,慢慢的发芽开花.因无人知,而令其倍感珍贵。
(我小说名《藏,于你》的由来,原来想取名为《你是我藏在心底的秘密》,但发现这个名字并不能很好的表明我这本小说想要表示达的,并且这个名字好像有点土。)
每当我看见电影或电视剧中出现了有关暗恋的剧情时,我都会希望对方可以明他(她)的心意。虽然过去的我并没有勇气使对方明了我的心意,但我仍会这么希望。
煽情过后,该干正事了!没想到这么多年没点开过它,居然已经从原来的寥寥几人订阅收藏,变成了现在几十万的情况!
点开私信居然还有读者问我小说中二人结局如何?(小说里的的“我“和“他“结局为开放式结局)
甚至还有邀请我做签约作者的消息!但现在的我肯定是不可能接受了。最新信息就是明韵姐说的合作配音的事了。而且找过我不只一次!
既然,现在的我已经“今非昔比“了。所以也不会在乎这本小说了。并且这事还对工作室的发展有帮助,那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但我并不想让其他人知道我是这本小说的作者,因此我必须注册个小号来伪装一下:
[私信]
曾经的月很亮(我的小号):
我们雪川配音工作室现希望与您达成商务合作。即我们希望您能够将藏,于你这本小说的版权授予我们。我们将为此小说打造一部广播剧。我们会为你准备相关合同与相应的报酬。望您能够接受!同时付上我们工作室的相关料以供核实。
藏于月(我的笔名):
我已了解具体情况,我很乐意与你们达成合作。但由于我个人比较注重隐私,所以不愿露面,望见解!关于报酬,我分文不取。因为这本小说的价值对于我来说无法用金钱来衡量,望见解。合同以电子文档行式发给我即可。谢谢!
我将此“自导自演“的聊天记录发给了明韵姐,她似乎并没有发现有什么不对。随后便将合同发来。最后还夸赞了我一番!
事情居然发生的如此顺利?
同时我还获知,我将为曾蕙(《藏,于你》中的“我“)配音,孟哥为杨宇阳(《藏,于你》中的“他“)配音。
虽然我嘴上说这本小说对我来说已经不算什么了,但它在我心里仍不可磨灭。
所以我是真的没有想到我会以这种方式将它再次拾起,再次拾起那回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