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1章 风水宝地
天空下起了下雨,这不是个什么好兆头,秋雨连绵,这意味着道路会变得更加泥泞,雨水打在身上谁还有心思战斗,在森林里本来就是龟速前进了,更何况现在,在水月儿的靴子彻底陷在了淤泥里后,王大路放弃了继续前进的想法,几个人灰溜溜的又回到了那片有着巨石的荒地,蹭那个孤狼留下来的狗窝,
这块石头刚好提供了一个足以挡雨的阴影处,周围视野开阔,只有一些稀疏的灌木,很适合藏身,加上魂兽意外的讲卫生,没有在这里拉屎,这片区域还算干净。
王大路决定在这里挖个坑点火,以地灶的形式减少火光和烟尘,然后梆一铲子挖出来一只闪电兔,有小野猪那么大了,看样子保存相当完好,既然如此,那大家都被休息了,麻溜的,一人一把铲子过来干活。
借助王大路的领域感应和秦明老师的狼鼻子,很快他们就挖出来了七八个大坑,找到了十几具保持的不错的魂兽尸体,就连王大路也惊到了,他还好奇这地方不显山不漏水的,一个没啥植被的破荒地,怎么会有千年独狼这种头目存在,现在明白了,感情这只独狼在装穷啊,住着石头房,风吹雨淋的,下面不见得是个大富翁,家里有粮,心里不慌。
找了一圈,没爆魂骨,也可能爆了但被这只狼吃掉了,剩下的魂兽毛皮都是高价值素材,这下王大路他们的讨伐证明已经超过了50,一半都是千年大怪,还记得玉天心吗,目前排名第一的猎魂队伍,讨伐数量是多少来着,玉天恒都懒得去记了,攀比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才做的行为,对成熟的家族继承人来说,根本没意思。
喜欢吃心脏的不只是王大路,这些魂兽尸体的内脏全部被掏空了,这是个很精明的策略,内脏的能量更多,更好消化,也更易腐烂,而剩余的魂兽肉体埋在地里则可以保鲜很长时间,这个地方虽然离水近,但地势高,土地含碱含盐高,是一个天然的干燥箱,埋进去的尸体会迅速脱水,变成风干的腊肉,而不是快速腐烂。
“风水宝地,风水宝地,我就说吧,这是块风水宝地,我都想埋这里了。”
众所周知,王大路的三观和对风水宝地的定义和正常人不一样,过去大家都觉得或许是王大路的脑子有问题,但渐渐的也有人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视角太过狭隘,王大路取出张躺椅,往石头下一放,
“诸位,想象一下,平时你就躺在这里休息,周围都是开阔荒地没有任何危险躲藏的地方,就盯着那边的河里有没有猎物送货上门,吃饱喝足了就把剩下的埋起来过冬,想吃吃,想喝喝,这日子过得。舒坦。”
“好聪明的魂兽。”
这下,王大路的风水宝地论又多了一大力证,反正现在天上一直在下小雨,闲着也是闲着,王大路把那群沾一起的过冬魂兽分了下类,魂兽的皮肉更耐保存一点,除去被撕烂的过于过分的,断肢碎屑,还是找到了几张无论从完整度还是品质都不错的尸体。
上面跟肉黏在了一起,风干的梆梆硬,上面还包着泥土和盐壳,阻止了里面进一步的腐败,靠近水流不一定会更湿润,这个地方特殊的水文环境反而加速了脱水的过程。
“我们先泡软,然后把皮剥下来,对于动物来说,毛皮很难消化,是废弃物,因此我们带走影响很少,这碎肉看起来不一定干净,我们留下来回馈大自然,大家各取所需。水月儿,你去制造点清水过去帮助泰隆。”
“可是,姐夫,我的靴子坏了。”,水月儿不满的抬起自己的脏兮兮的小脚蹬王大路,魂师可以用魂力保护自己的服装,让它们更耐用一点,但也是相对的,不会有哪个魂师天天消耗大量的魂力去维持自己的衣服。
奥德和秦明这两位魂王导师等级高,衣着和刚开始猎魂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顶多了衣角脏了一点,女生们注意的如水冰儿还大体保持着整齐,火舞的裙摆早撕烂了,打结都救不回来,穿着王大路准备的运动服,设计还算满分,但王大路准备的衣服都偏大,松松垮垮的显不出身材。
泰隆和火无双就很潦草了,跟哪里捞出来的乞丐一样,这俩人近战单位,释放魂力身体又会变化,给他们衣服都是浪费,胳膊和小腿早就被弄成了破布条,玉天恒的衣服质量最好,加上有独孤雁的缝纫技术收拾,在三前排中很难得的保持了一个人样。
叶泠泠的头发颜色已经变黑了,表示有相当长时间没打理了,头皮发痒,而且麻线般卷成了一团,亏王大路原来以为她和缇娜一样是个白毛,没想到是染的,现在看起来,大家都像是原始人和疯婆子。
而王大路本身,则鲜有的没有什么变化,不是因为他魂力多时刻注意保持自身的衣服状态,而是他一直披着那身掩护布,大家看他跟看魂兽差不多,能认出花色都已经不错了,自然没人注意这家伙油彩下面的脸长啥样。
“不如我们先回去吧,去要塞做个保养再来。”
火舞提议到,很快得到了众位女生的附和,平时不苟言笑的水冰儿也轻轻点点头,一边把自己破碎的裙摆打上结。那几个男生也有退意,火无双自己都有魂环了,泰隆离三十级还有两级的差距,魂环落不着不说,在这里天天的被王大路当苦力使唤,又要抗伤害,又要去处理素材,还要吃王大路的pua和吓唬,早就有反心不敢说出来了。
奥德说不定这次消失后人就找不到了,恐怕也就秦明和雪多摩愿意跟着王大路继续前进,独孤雁和玉天恒倒是无所谓,魂环不着急,两个人在这里没人打扰的浓情蜜意的跟度假一样。
“大路,”。王大路轻轻止住雪多摩,他知道雪多摩要说什么,这次猎魂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雪多摩的第四魂环,她不太想大路因为他承受众人的压力。
“诸位,我希望你们能明白,对我来说,这只是学习猎魂必要经验的机会,只要我想,自会有强者把最适魂环送上门来。因此,想放弃的,尽可以现在就放弃,”
王大路话锋一转,说得这群人脸色通红,
“但我会永远记得,我组建了有史以来最豪华的猎魂队伍,汇聚了各大学院,各大宗门的继承人,顶级天骄,结果连个区区千年魂环都搞不定,吃了一点苦就渴望回去。如果这点苦都吃不下,更何况魂师修炼的更多艰难险阻呢,难道一直有人能替你们拿魂环?”
有的人,天天学习到晚上11点,早上六点就得起来跑操,晨读,背单词,一星期只能休息一天,那时候,可没有点心可吃,就是大馒头加个炒包菜,大米饭,配着没有鸡蛋的西红柿炒鸡蛋。
“想想你们为什么会来到这里,想想你们付出了多少努力,你们现在要前功尽弃的话,那么就举手吧,我喊护道人过来把你们送回去。”
结果自然是没一个人举手,大家打碎牙齿和血吞,这时候谁再还好意思继续抱怨,让她们就这样回去,比死了还难受,他们不害怕回去,害怕的是他们放弃之后,剩下没放弃的人功成名就。
再抬起头时,眼神里带着和王大路一样的癫狂和狠厉,如同咬人的独狼,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不过这也不是办法,团队的精神濒临崩溃的边缘,就连王大路的精神自己也快吃不住了,这让他想到了几个月前金币行军的时候,那时候他带领着立马城的残军在敌人的领地上疯狂逃窜,校长派出来的骑兵在后面死死的追着不放,如果停下就会被杀死,士兵们边吐血边前进,到城镇后立刻大吃大喝疯狂报复性消费甚至有把自己噎死的,没死的人继续在金魂币和求生的渴望下继续跟着跑马拉松。
“谁会剪头发,我只会剪毛寸。”
必须做点什么提升下士气,王大路过去为了省钱一直留着不像是贵族的短发,剪的是被唐三等圣魂村人公认的和狗啃的差不多,反而是唐三心灵手巧,意外的剪的不错,让人好奇过去唐三在唐门到底是在做什么。
“我来吧。”独孤雁从王大路手中接过剪子,因为毒素的缘故,世人皆对她们家的人敬而远之,他们身上有股淡淡的毒腥味,普通人在他们附近待久了容易中毒,尤其是独孤博,魂师在他面前待久了都容易原地暴毙。都是独孤雁帮他剪头发。
“她好贤惠,”
看着镜子里的头发,水月儿再次发出了同样的惊叹,这点得到了大家的公认,独孤雁的剪发水平相当有一套,明明看起来剪掉了不少头发,实际长度却没怎么变,没破坏水月儿和姐姐一样的大波浪,还剪的很时尚,很有层次感。
玉天恒真是娶了个好媳妇,队伍士气加一。
这时候再回想,独孤雁真的变了,过去虽然她也贤惠,但更多的是只针对玉天恒一个人,面对其他人总是很暴躁和不耐烦,根本不可能如今一样温柔的母亲一样帮队友打理头发。
王大路那套明显是精神病人给的治病方法竟然真的有用,独孤雁脱胎换骨,变得落落大方,自信,温柔且美丽。
“只是治标,当然看来治本可以缓一下了。”
“大路兄弟。”
独孤雁怜惜地摸了摸他的头,王大路对她的帮助令她充满感激,同病相怜的感觉令她对他更加亲近理解了几分,
“我的病几株药就能治好,可您的病需要什么才能康复?”
“这个不必担心。我自然有办法。”
众人互相对视,王大路有病是公认的事实,如果他患的和独孤雁是一种病的话,那究竟得病到何种程度,才需要拿整个世界来治愈。一个雪多摩够不够?
“能不能别带同情的眼光看着我,我等级比你们高。我吃的好睡的香。”
王大路打断了莫名变的忧愁的氛围,把洗干净头发的水月儿叫到身前,从魂导器里拿出一个大檀木箱子,打开翻找出来了一双靴子。
“试试这个靴子合不合身。”
结果还是不合身,王大路的鞋子是定制品,和大陆上通用的靴子不一样,他的靴子分左右脚,高度特性化,在这个没有运动鞋的时代,只有合脚的鞋子,才能逃跑的足够快,雪多摩几次吐槽王大路衣服穿的像平民,唯独鞋子特别讲究,又是什么高弹底的魂兽筋,又是什么运动款,还是长筒的保护脚踝。
这并不是什么问题,王大路小孩子长的快,在有钱以后,买鞋就不再跟过去一样捡大的买,前世他可没少因为这个长水泡,整个脚踝都是伤口,现在都是全部定制,所以从小到大有一整套,水月儿穿上厚羊毛袜子以后,用王大路刚换下来的靴子刚刚好。
“姐夫,这是什么,能给我穿吗?”
“这个,当然可以,现在我穿不上了,试试。”
水月儿比王大路大一岁,身体要娇小一些,穿着王大路的旧衣服还算合身,那是王大路没舍得穿就穿不上的夜莺铠甲三代,这次的造价反而比前两代便宜了许多,原因是王大路痛定思痛,明白了,就皮甲的防御力,在这个人手一个魂技的世界上其实也就那样,上大漆,抛光之类的既浪费钱也浪费人工和时间的硬化手段其实并不是很有必要。
于是放弃了更深度复杂的加工,而专注于展现素材本身的美感,因为没有硬化,柔软的皮衣穿着体验更好,更柔顺显身材,和王大路前世最喜欢的游戏里的传奇物品有八分像,上面褶皱自然而然反光浮现出风尘仆仆的银色质感,显得水月儿干净利落,像是一个奇幻作品出来的顶级刺客。
再配上王大路晚上行动常用的黑色魂兽皮毛的披风,水月儿更帅了,这套衣服尽管没经过硬化,但依然是百年魂兽皮毛素材,免疫大部分冷兵器和远程弓箭,性能过剩,行动起来干净利落贴合皮肤,还有一定的弹性,可以容纳兽武魂魂师武魂附体时的身体变化,上面还有隐藏的卡扣适合绑一些飞刀之类的暗器。
本来是准备不要了淘汰给唐三穿的,现在看来水月儿穿着正合适,简直如同是给她量身定制的一般。
“不见得啊,不见得,大路你还有这好东西。”
火无双凑过来,他看到王大路那里还有一堆衣服,便询问能不能借自己一件,王大路又丢给他一件亚麻布的套头衫,随随便便意思下得了,哪有那么多好衣服。
火舞娇滴滴的过来,被剪完头发又洗把脸后,她也从疯婆子变的光彩照人,就差一件好衣服,询问身材接近的雪多摩能不能先借她一件穿穿。你是不能指望这些大小姐们会自己洗衣服的,尤其是内衣内裤,仅仅是让王大路他们这几个糙汉看到就羞死人了,王大路这次组的队伍都是大家闺秀,还算比较封建保守的。
她们一开始是带着换洗的内衣内裤的,只是没想到,王大路往林子里一钻就是连着大半个月无补给不回去。这下,内衣库存告罄,不得不从一天一换变成连穿好几天,还把之前只穿一天的偷偷回来继续穿,这点几乎是闻者伤心,见者落泪。
“我的衣服,都是王大路洗的,他洗的很有一套,又干净又整洁还带香味。”
风评直线下降,众人看这俩人的眼光都异样了起来,
求求你做个人吧,王大路心中哀嚎,姑奶奶,我什么时候洗过你的衣服,我自己的衣服都不洗呢,雪多摩的衣服和王大路的衣服都是女仆们洗的,堂堂的魂师大人哪有时间把心思忙在这种小事上。起初王大路还比较抗拒,至少内裤是自己洗的,但后来,他也和雪多摩退化到内裤都不自己洗了。
只是这几天,他还是有空了去自己洗洗自己的内裤袜子什么的,以备不时之需,但确实,他这里有不少从没使用过的内裤和袜子的库存,他时刻备着这些亚麻布,这其中很大一部分是他准备散发给缺衣少食的平民百姓的。
拿出去分发给了周围的人,这里又出现了明显的男女偏见,王大路对性别的歧视似乎是刻在骨子里的,给火无双和泰隆就分了一条兜裆布。并且,这些无论是麻质的还是棉制的,质地显然不如这群贵族们常穿的丝绸制品。
饥不问甘脂,寒不问轻暖,这些东西刚拿出手就被女生们抢光了。
由王大路的幻术魂骨为基础搭建的聊天室里,叶泠泠询问还有没有那种卫生巾,她实在没那个脸皮凑过来询问,只能远远的以这种形式联络,把脸藏在怀里。
卫生巾倒是备的很齐,这东西同时也是消毒棉,是很宝贵的物资,本来王大路就打算高价卖给这些贵族们,推广产品,回笼资金,因此这种卫生用品囤积了不少。悄悄的给叶泠泠递了过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