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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妖术

养一只猫孩 老姑二百个 2520 2024-11-12 20:50

  小五躺在树干上,双手垫着后脑一动不动的看向天空。

  云层如白雪,白的一望无际。那些鱼鳞状的波纹卷的比浪还高,像一条河、风一吹,就能吹皱一池的粼粼波光。一群白鹭从远处茂密的芦苇那呼啸着飞起,展开洁白如云的翅膀齐刷刷的冲向高空,和层层流涌的云差点绵连一片。

  今天的太阳被云遮住了,但也是个好天气。

  他看了会,伸出一只手,掌心噗呲一声燃起一簇幽蓝色的火苗。像地府里的鬼差少年携带的幽森鬼火,火苗的中心是一圈青白。

  “如何?”

  话音刚落,鬼火就剧烈的摇曳了一下,似乎在回答他的问题。那团火苗涨大一圈摇摇晃晃了差不多一盏茶的时间,才缓缓平静下来,如同泄了气的皮球,变成原来的大小,也不再抖动了。

  小五眼中的神色淡了很多,他随意的扯了下嘴角,才懒懒的说:“毒解了就好了,桃桃以后可不要这么冒险了。”

  “小五哥哥!”

  底下突然传来一声清亮的叫喊。

  小五收起鬼火,把目光投下去,只见地面上站着一个浑身泥点的小萝卜头。

  他全身衣服湿透了,裤腿卷得高高的,从膝盖到脚全沾满了泥水,好像刚从泥地里爬起来似的。他手里还抓着一条拼命扭动的泥鳅,眼睛亮亮的。顾不上抹脸上的泥水,陆安音扬起脸就说:“小五哥哥,温姐姐出去了,家里只剩我们俩的话,咱们要不要去捉泥鳅?”

  小五和他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响,突然身子一歪,从树上悬挂了下来。长长的头发像幽灵似的一飘,把陆安音都吓得退后了半步。

  他突然想起,这个哥哥昨天早上的眼睛好像是蓝色来着,没有这么黑的。他的眼深蓝碧青,好像他不是在尘世间诞生,而是来自湛蓝的海洋。

  所以自己才会记得那样清晰。

  不过看他这变来变去的瞳色,是妖怪无疑了。

  陆安音细莲似的眉眼线条干净,他望起人来,神色总是很柔和的,“那,哥哥要随我去吗?”他又问了一遍。

  小五嘴角向下撇了撇,一本正经的朝他说:“我讨厌水!我不会去水里面捉泥鳅的!”

  “诶?可是那里是泥田哦,水很浅的!”

  “那也不去。”

  他眸子里的光像水似的转了半圈,突然凝了,面上露出一个甜甜的笑来。

  “我们去捉点东西回来吧,去山里。”

  随后他轻快的从树上翻了下来,脚尖着地。

  “去抓一只大大的野猪回来!”

  陆安音:“......”

  为什么、为什么要跑到山里面去抓野猪啊?他觉得捉泥鳅就挺快乐的啊。

  虽然心里是这样默默地吐槽着,但最后他还是按捺不住好奇心,把泥鳅一丢,衣服一换,屁颠屁颠的跟去了。

  他们去的是屋子后方连绵茂密的一座大森林。

  它离他们住的地面莫约有两百米远,青葱翠绿的,那些颜色富有层次的叶片经光一照,远远望去就像一片片闪光的贝壳,壳内鲜亮光滑。

  但山的顶尖却常有云雾环绕,淡而朦胧的水雾晕开的翠绿,把它变成了一幅模糊不清的画来,画里面还有碎碎细细的光晕,像珍珠蚌上泛起的微光涟漪。

  小五拉着他不急不慢的往前走,步子轻快,还哼着一些音调奇异的歌,都是陆安音未曾听过的。明明是悲调,却被这人硬生生的唱的欢快起来,不伦不类的,跟他本人一样怪异。

  从他这个角度往上望去,只能见到对方白尖的下巴,和嘴角尖尖弯起的弧度。

  “大哥哥、”

  乖乖牵着他手的男孩顿了半响,突然有些疑惑地向他问道:“抓了那只猪,然后呢?”

  “?”

  “我是说,我们把那只大、大大的野猪抓回来之后,该怎么办啊?家里没地方养,温姐姐会生气的。”

  说完后他抬起眼忐忑不安的看了小五一眼。

  小五步子停了下来。他用奇怪的眼神认认真真的看了对方一眼,才道,“杀了不就好了吗?”

  “我记得...人类是会吃野猪的呀?”

  那双清冽如泉的瞳孔里,杀意和单纯像两团缠绕的雾气。把里面倒映出的人影模糊得一干二净。

  陆安音看着自己的影子在那双眼中不断放大、放大,最后像镜子似的在他面前垂落。

  小五摸膝蹲了下来,同他平视。

  “你想要杀别的东西,也是可以的呀、”

  他微凉的指尖从男孩的眉心一路轻滑至嘴角,神色温柔。

  男孩意味不明的望着他。神色迷惘。

  他咧开嘴笑起来,露出两枚尖尖的虎牙,嗓音也低低的、像砂糖,又像蛊惑人心的妖魔。

  “我们杀只野猪回来,给阿文一个惊喜,如何?”

  陆安音点点头,眼睛里的光亮了亮,突然熄灭了。

  *

  虽正值响午,街上仍是人来人往的。

  人来人往人群密集的街市上有挑担赶路的,有驾牛车送货的,有赶着毛驴拉货车的,有驻足欣赏汴河风景的。以高大的城楼为中央,两边的屋宇星罗棋布,有茶坊、酒肆、脚店、肉铺、庙宇、公廨等等。

  温华坐在一旁卖卤肉的小摊贩旁,热的满头都是豆大的汗珠,背上的衣服也全湿了。

  她来这里,是想找个女红好的姑娘的。

  正如那日她说的那样,想开间衣纺,但在此之前她得再挣些银子才行。而除了卖菜卖水果之外,温华还想通过卖布匹给那些衣坊挣钱。

  就用自己种的棉花来做。

  但这个她不会,学的话也没有那么多时间;倒不如找个心眼老实且能长期合作的帮手来的容易。

  可人海茫茫,街市沸腾,又该找谁呢?

  像古代女红优秀的人并不少,会织布的妇人也多,但那些姑娘要么是大户人家的娇贵小姐,要么是早已结了婚的拉扯孩子的忙碌妇人,就算重新打听到了,那些半信半疑的年轻姑娘又将她当做骗子,不肯来干。

  总之,人多是多,符合要求的却是太少了。

  她坐在凳子上低头苦思了半个钟,突然想起在送春节的时候,树枝上见的一个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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