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不配拥有爱情的虎子

第36章 《出发……浪迹仙界

  半个月之后,墨天云一行人准备好了所有东西。便不再天龙城多留,直接前往了帝都。由于此次路途遥远,所以一行人整整赶来七天路才来到帝都。

  相比于天龙城,帝都明显要大气太多了。大马路上人来人往,挤满了帝都的每一个大街小巷。而且墨天云也感应到有不少金仙实力的强者隐藏在暗中,所在还有大罗金仙境界的。想想剑帝城,天龙城那样的小地方。墨天云依稀记得七百年前连一个道仙境界都没有,由此可见俩者之间的差距!

  众人行走在大街上,突然妖五一十五目光转向墨天云,开口道:老墨,你上次跟我战斗到时候我记得你没使用武器,你是没有武器吗?如果是这样那不妨在这帝都去购买一件吧!有了武器你的实力应该还能更上一层楼!

  武器?对啊,我倒是从来没有考虑过。以后要在仙界四处闯荡。找一柄合适的武器是必然的。而且现在的我不能随意在杀戮佣兵团的成员面前化为本体,战斗力得不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如何能有一柄趁手的武器那应该能给我增加很多的战斗力。墨天云心里想着,不过表面却是不动声色。

  那个我从来没有使用过武器,而且我也不知道啥武器适合我。还有,大家应该也听东叔说过,我沉睡了七百年,所以身上也没多少仙石。这件事只能等以后了。

  先去武器阁看看吧!如果能找到一柄合适你的武器,仙石你可以不用担心,我帮你垫上,以后还我就行。团长雅西莲开口道!

  众人顿时面面相觑,露出了男人之间都懂的猥琐神韵。当然除了傻愣愣的牛吃麦子。

  这~合适吗?墨天云有点迟疑

  天云兄弟……干啥呀这是,大家都是兄弟,相互帮忙本就是应该的。再说了你获得一柄趁手的兵器还能大大提高战斗力,说不得以后还能救哥几个儿一命。所以你就不要推辞了,按团长说的办吧!

  那……好吧!墨天云不在推辞,只是在心中更加的珍惜这份情义了

  很快,众人来到了帝都城最大的武器售卖店。

  天云兄弟,你看这柄大刀怎么样,妖五一十五拿着一柄刀扔给了墨天云。墨天云接在手中挥舞了几下,摇了摇头。

  天云兄弟,这柄剑如何。阿夺扔给了墨天云一把四尺长三指宽的一把长剑。墨天云接过来挥舞几下,摇了摇头。

  要俺说,天云就适合这种力量型的兵器,天云兄弟试试看这个。话没说完,一柄开山斧就从牛吃麦子手中飞出,朝着墨天云砸了过了。接过开山斧墨天云挥舞几下依旧摇了摇头。

  你说你个傻大个,天云兄弟那名匀称的身材肯定适合短刀。试试这个天云兄弟。一柄短刀飞向墨天云,然后一番尝试之后还是不行!

  整整一下午,刀弓剑矢,斧钺钩叉。众人都给墨天云试了一遍,却没有让墨天云感到合适的

  试试这个吧!这个时候,雅西莲突然着一柄战矛来到了墨天云面前,递给了他。点了点头,墨天云开始挥舞起战矛,就在众人以为还是一样的结果时,墨天云却是越挥速度越快,越挥越得劲。横,劈,刺,崩,砸,反正就是怎么挥怎么得劲儿。众人都惊呆了,随后便一个个眼神变得奇怪起来,看看墨天云,又看看雅西莲,眼中再次出现了男人都懂的那一抹猥琐神韵。当然还是除了牛吃麦子这个傻大个

  过了一会儿,墨天云停了下来,满脸欣喜的看着手中的战矛。说道:就它吧!

  好 ……我们去结账。雅西莲带着墨天云去结账。吁~顿时,身后边传来了几道嘘声!然而两人都没有理会他们!花费足足三百万下品仙石俩人剑这一柄战矛买了下来。谁也不知道,那是雅西莲一半多的财产。随后众人找了个客栈暂时住了下来。

  第二天,众人前往佣兵工会接取了一个护送的任务。任务在一个月之后,路途遥远,报酬丰厚,众人静静的等待着。

  一间房间之中,墨天云盘膝坐在床上。没有修炼,只是嘴里在低声呢喃!九神决中介绍,想要斩断元神且元神不受伤,没有后遗症,首先得需要大量武者的元神提取最纯净那一部分炼制橙纯之魂,然后将橙纯之魂引入元神中炼制成一把小剑,之后剑小剑放于元神中不断的温养。等小剑和元神达到一定的契合度,拥有一定的能量属性之后在挥动小剑斩断元神。而与此同时,小剑也会分为两半,各自融入一半的元神切口处帮忙恢复切口,使元神恢复先前的圆润模样。如此便成功了第一步。

  这第二步,便是找寻各种能塑体的天材地宝制造一具肉身,然后将一半的元神融入进去。经过长时间的温养使其达到完美的合二为一,如此便才能成功的炼制出一具完美的分身。之后他便会根据自身的境界帮我参悟对应的九式秘术了。

  可惜,这需要很长的时间,看来只能以后在闯荡仙界的路途上慢慢的炼制了,而我需要做的就是多接任务多杀人,才能获得大量的武者元神供我使用。看来我天生就做不了好人。

  话虽这么说,但经历过百世转轮的墨天云心性早已变得冷漠。他明白这个世界上只有立场,没有对错。

  很快一个月的时间就已经到了,墨天云和杀戮佣兵团一行人也跟着队伍离开了帝都。从此没有目标,没有方向,不管走到哪里,也不管他的刮风还是下雨。真正的开始他们漫长的浪迹仙界之旅。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