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浮世清歌:执子之手任平生

第224章 忘记

  高谷子的话点醒了朱雀,她出来这一趟只是在刚到淮南的时候写一封保平安的书信,自从来都京都城里之后,日子过的就很快,不是那种自己繁忙而是被各种漩涡推着往前,身处其中,不能自已的感觉。

  现在淮南的老夫人和夫人过得怎么样,她也不知道,朱雀想着忙完这阵子,初冬的时候也该回去看看了。

  “高大叔,我外祖母和舅母大姐姐都还好吗?”朱雀想着高谷子既然是从淮南来的,那便对淮南那边的事情知道,所以便问了一句。

  高谷子说道“老夫人的身体很好,虽然上了年纪耳朵有些不如从前的听力了说话的时候,要大些声音说,但是面色红润,一看身体就很好,夫人还是老样子,虽然一直吃着药,但有时犯病的时候还是需要好几个人拦着不让出去,大小姐是个能干的,这几个月和李神医一起开了个医馆,医馆的生意都快赶上好几个糕点首饰铺子的收入了,我瞧着你们家成为淮南首富指日可待呀。”

  朱雀听了直笑,说道:“我大姐姐就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以前在元家的时候那是受尽了委屈,现在苦尽甘来,希望她能一直这么开开心心,一切都好。”

  高谷子又跟朱雀说了几句淮南的新鲜事,便又问道:“雀丫头,你在京都城里没有人把你给认出来吧……”

  朱雀知道高谷子说的是,她毕竟十年前在这里住着,又是侯府的表小姐,最爱出来逛街,结识了不少人,这样再次回到京都城里,怕会被人联想到是之前的侯府小姐。

  朱雀安慰高谷子,说道:“大叔,你放心,我现在长得跟小时后不一样了,就算是章韶光那样的小时候跟我打交道打得多,都认不出是我来,何况是其他人呢,你就放心吧,没人将我给认出来。”

  说着低下头去拾起落在脚下的秋海棠,那脖颈上的墨莲纹身就露了出来,关于这个墨莲纹身,高谷子在朱雀小时候便见过,但究竟庄柯想在朱雀的脖颈处纹个纹身是做什么的,高谷子却不知,现在南楚的旧皇族已经全数去世了,想问个明白,也不知道该去向谁去说。

  “阿雀,”高谷子不叫朱雀雀丫头的时候,总会是在说一些十分正经的事情,通常这个时候,他会叫她‘阿雀’“现在京都城里流行那种低领的衣服,你还是不要穿,后面的纹身在低头时候会漏出来,让别人看见了会心生疑惑的。”

  朱雀点点头,皱着眉头说道:“说来也奇怪,这些年间我所认识的人当中并没有人身上纹个纹身,外祖母跟我说是小时候生过病,墨莲纹身是用来祈福辟邪用的,你为何别人没有,偏偏我要用这个祈福呢……”

  高谷子没有回答朱雀的话,因为现在并不是跟她解释的手,如果要跟她解释纹身的事情,就要将她不是亲生的这件事情和盘托出,显然这要费上好大一番功夫,虽然这件事情迟早要说,但是却不是现在,等到以后时机成熟了,起码要等到朱雀能够接受那场残忍的血雨腥风的时候,才能够说出口来。

  现在只能一味敷衍了。

  高谷子笑着跟朱雀说道:“老夫人说的自然有她的道理,以前在佛教中来说,莲花就是用来驱邪的,可能是你小时候生病太严重了,所以想纹个莲花永远都放在身上,用来祈求你一生平安的吧。”

  朱雀听了高谷子的话,觉得是这个道理不假,因为在她周围的人,尤其是搬到淮南之后,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家小孩子生病的时候,都会从湖里面折上一枝荷花莲花的,用来驱邪祈福。若是因为自己小时候的病过于顽固,折花放着都不好的话,在后面身上纹一个也不是没有可能。

  高谷子见她不再对自己纹身起疑了,便又接着问道,“刚才我见章韶光送你回来,满眼里都是你,说话的时候那看你的眼神都不一样,再加上这京都城里都是关于你是章韶光外室的风言风语,你是怎么想的,不会真的要当他的外室去吧……”

  朱雀摇摇头,说道:“我自然是不会当他的外室一来,我并不喜欢他,二来,我也并不稀罕当人的妾室,但是他痴情的很,又顽固的很,我跟他说了好几遍,他都是那般不依不饶的虽然也不会那般粘着我,但是也不会甘心放弃我,我冷了他三个月,他依然没有放弃,我想着,现在他马上就要同云瑶成亲了,成亲之后可能心会收紧一些,所以也便就放任他那个样子了,高大叔也不要放在心上才是。”

  这么一说,高谷子便明白了,不是朱雀想做章韶光的外室,而是章韶光一直都这么不放弃,朱雀不忍心伤他伤的那样绝,所以也便冷冷对待着,等着他知难而退。

  应该会有一天知难而退的。

  高谷子朱雀自己心里面有自己的打算,也不打算插手年轻人的事情,也就落得个自在,不再去问了。倒是朱雀想起来问了高谷子一句,说道:“高大叔,这次你来京都城里要过上几天?”

  高谷子看了看她,笑了笑,说道:“我本来想带着你回淮南的,但是我瞧见你在京都城里有街可以逛,有糕点可以吃的,想着把你带回去淮南也是一样,便想着等你什么时候想要回去了,我在带你回去,这十年来,我很少来过京都城里,今日回来一看,发现多添置了很多酒楼酒馆的,我也好在这里逛逛,也不急着回去。”

  其实,高谷子有更重要的事情,那是卫鞅交代给他的,只是说过要在京都城里起码要留一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里虽然不需要高谷子做很多事情,但是高谷子也需要留意四周动向,帮助卫鞅完成那件大事。

  帮助一个失宠的皇子,无权无势走向那个最高的位置,本来就不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情,虽然这样可以大大减少卫鞅复仇的时间,增加他成功率的保障,但是却是铤而走险,让人不禁要为他捏把汗。

  朱雀不知道卫鞅同高谷子要做的事,只觉得是高谷子想在京都多走走多转转,便说道:“正好,我也在京都城里没人玩,高大叔来了也可以陪我逛逛,咱们一起去吃酒楼馆子去。”

  高谷子笑了笑,他自然是喜欢跟朱雀待在一起,这些年他都是将朱雀当做自己亲生女儿来疼的,自然是想她永远都开心快乐的。

  “对了,大叔,我前几日认识了一个江湖中人,长的那叫一个好看,人也特别好,我相信大叔见了也一定喜欢的,等明天我就去找他一起和咱们去酒楼吃饭喝酒,大叔也好见见。”朱雀说道。

  高谷子笑着说:“那是何人?江湖上的人我大多都见过,哪有什么有趣的,哪有什么模样长的好看,整日风里来雨里去的,皮肤都晒的黑黑糙糙的,就鞅儿那样的算是人上人了,还能有比他更好看的?”

  朱雀十分肯定的点点头,说道:“当然有,我认识的那个人叫庄烨,是霁月山庄的少庄主,人特别好,之前在淮南的时候我便见过他,那个时候我在江岸边上看风景,险些掉进江水里,是他出手救了我,前些天又见了他,才知道他是霁月山庄的人,大叔,霁月山庄你知道吧。”

  高谷子当然知道霁月山庄,那是南楚的地盘上最显赫的江湖名门,那里的主子自然是不需要风里来雨里去的,光是江湖上的各种生意的收入,就比得上最体面的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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