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我是一本记事录,或者说是一个笔记本,一个刚刚踏上工作的小交警自己记录工作的日记本。
但是我却是有意识的,甚至我可以知道他所记录的整个事件的发生经过,并不限于记录者所写下的故事。
哦,对了,我的所有者叫宋振华,他把这个名字写在我的封面上,字不大好看。
我的第一页上这样写着:我从未见过如此道德败坏又愚蠢又恶心的人!犯下错误不思悔改,想要逃避责任而且舍不得钱财。就因为这一对小情侣的“小矛盾”导致了无辜路人一死一残,和故意杀人又有何区别!?我真的为受害者感到惋惜,天降横祸,无妄之灾。我恨不得这样的司机永远消失,就永远没有这样的受害者。
嗯,不得不说刚刚工作小警察还是热血上头啊。我倒是提起了兴趣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让这个小警察如此激动愤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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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振华,我的持有者,一个普通交警,普通的名字,普通的长相,平时处理的也都是普通的小事故。在入职的第五天,正式迎来他经手处理的第一场有伤亡的重大事故。
已经是晚上八点二十分,接警台接到报警,一辆白色轿车,在中心广场边缘冲上步行街,撞到了一个大爷和他三岁大的小孙子,二人伤势严重。
接到通知后小宋和同事立刻赶往事故现场,现场里三层外三层站满了人,挤入人群,救护车也刚到没多久,一起来的同事已经有十几年的工作经验了,看到现场后忍不住皱了皱眉,靠近小宋悄悄的说:“这个出血量,恐怕要悬了。”小宋一愣瞬间明白过来,不禁有些不舒服,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心理冲击还是蛮大的,和平年代,哪怕是个冷漠的人都没法对死亡视若无物的,更别说小宋是个热心肠、共情能力很好的人了。果不其然,就在他们刚刚了解完现场情况,询问完路人经过,拍照取证结束后,医院方就打来电话,告知老人已经抢救无效过世了,而小孩的伤势也不容乐观。
和肇事者面对面坐在问询室里,小宋看着眼前这个二十五六比自己大不了几岁的年轻小伙不由有几分惋惜,要知道交通事故有没有伤亡定性和处罚是完全不同的,更何况肇事者在这件事里全责。“说说吧,当时什么情况,本来好好开着车,怎么会突然冲上人行道的?”沉默,静的只有粗重的呼吸声,过了许久这个年轻人才抬起头来“我,我当时走神了,我也不知道怎么……”小宋直觉不对,就算忽略这人飘忽不定心虚的眼神,正常直走的汽车突然转弯并加速冲上了马路沿边上,就不符合常理。无奈之后任他们怎么问这个人都不肯改口。而另一边女子一直哭哭啼啼问什么都说不知道。审讯陷入了困境。
其实我看的明明白白,真实原因其实是小情侣从吵架发展到动手,女子一把夺了方向盘,而男子慌乱之下不小心踩了油门……
其实小宋和其他同事也都是如此猜测的,但是审讯却迟迟没有进展,而且也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猜测正确,毕竟疑罪从无,如果没有铁证就无法给出真正公道。
按照法律如果只是走神导致这场车祸的话,赔偿过后,肇事者只需判三年不到。但如果按照我所见的真实情况来判,恐怕两人要判个十年以上。也不知两人是不是也有相应的法律知识,并且提前说好了,总之俩人咬紧牙关坚决不肯松口。事情也进入了焦灼状态。距离接警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晚上十点半多了还是没有进展
小宋开始急躁起来,也没了对年轻人的惋惜,只觉得这两人十分可恨,又无可奈何,毕竟司法就是如此,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同时也可能放过一些人,但总的来说还是是应该讲证据,有完整的证据链,而不是根据个人感情和猜测意气用事。但是现在审讯又不通,也找不到什么证据的情况下,哪怕能够理解司法条例的用心良苦,一腔热血的小宋还是忍不住一阵气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