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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读书 打篮球

  这个星期剩下的几天,陈皓每一天都在认真听课。

  他像块海绵似的,源源不断地吸收着知识。

  无论哪一个科目,他都还有印象,所以学起来也事半功倍。

  初中的学习无非就是打基础,将知识点牢牢记住就行。

  必要的时候,加上一点成年人的理解能力,学习效果甚佳。

  甚至因为班级里的学习氛围太好,他一直不太擅长的数学,在他源源不断地努力之下。

  到目前,学得竟然还算轻松,他觉得老师讲的内容他都听得懂。

  而且做老师布置的数学作业的时候,也是很轻松就将题解出来了。

  作为一个穿越者,陈皓很珍惜这样可以一心扑在学习上的时间。

  毕竟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中的破事越来越多。

  能一心学习的时间只会越来越少。

  ......

  这个星期六星期天,民中所有班级都要补课。

  补十一黄金周假期的课。

  09年的国庆节和中秋节一起过。

  学校的这种行为,同学们嘴上虽然一直都在抱怨,但也只能乖乖来上课。

  对于老师来说,这两天需要赶课程进度;

  对于家长来说,家里的神兽们关在学校里就是最好的。

  陈皓无所谓,他现在身处学校就觉得已经很幸福了。

  星期六早上的课间操,因为不是正常的上课时间,就取消了。

  半个多小时的课间操被取消之后,同学们都兴奋地和身边的人聊天。

  陈皓其实挺想做课间操的,那样他就又可以看见郑璐丝的身影了。

  光是看见她的曼妙身姿,就觉得所有的疲惫都消失了,只感觉到无尽的清凉......

  而且陈皓觉得郑璐丝是白虎骑士团的一员。

  在他们这个年纪,没有人不喜欢看《白虎骑士团》这部动漫。

  陈皓觉得郑璐丝也是,他真的很喜欢白虎骑士团,这是他毕生都在追求的东西。

  郑璐丝那乖巧的样子,那春日阳光一般美好的气息,一定是吧......

  不会有这样美好的女孩子喜欢吃黑森林蛋糕(白虎骑士团中反派最喜欢的东西)吧?

  不会吧!

  一定不会的!

  ......

  星期六的大课间。

  陈皓的同桌高溪雯已经不知道去哪里浪去了。

  她因为性格开朗的原因,才两个星期就已经交了很多朋友。

  陈皓很羡慕她的这种社交能力,真是泰裤辣!

  陈皓本来是趴在桌子上想要小憩一会儿的。

  但是教室里和走廊里实在太吵了,他根本睡不着。

  同学们就像脱缰的野马,在四处玩闹。

  陈皓真的很羡慕那些学霸同学,在这么吵的环境之下居然还能学习!

  他们像是老僧入定一般,捧着一本不知道什么学科的书,就开始念咒语一般背诵。

  当然,没有摇头晃脑这个环节。

  陈皓看见坐在他前面的一位长相老成的女生捧着一本书在读。

  陈皓记得她的名字好像叫王婷。

  于是他拍拍女生的肩膀问道:“王婷,你在看什么书啊?”

  王婷被吓了一跳,但还是用温柔的声音对陈皓说:“我在看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王婷将书的封面翻过来给陈皓看。

  陈皓又拍了王婷的肩膀一下,“王婷你今天说话怎么这么温柔了!不适合你啊!我还是习惯你凶巴巴的样子。”

  王婷:“啊,难道我留给你的就是这么凶巴巴的印象吗?”

  陈皓:“没有没有,开玩笑的。”

  “挪威的森林好看吗?”陈皓问。

  王婷点头,“我觉得挺好看的,就是男主有点渣,看不出他是真心喜欢直子的,天天出去乱搞!”

  陈皓:“你小声点啊,干嘛这么大声,让别人听见不好!”

  王婷:“有什么不好吗?”

  陈皓:“当然了!要是让别人知道你在读《挪威的森林》这种书,会觉得你这个人有问题的!”

  王婷知道陈皓指的是什么,于是说道:“思想龌龊的人才会读出龌龊的东西!”

  陈皓对王婷竖起大拇指,“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你这种思想才是最正确的!”

  陈皓继续说:“其实我也喜欢挪威的森林,我喜欢书中描写的那种难言的孤独,对抗这种孤独是我们人类一生的母题!”

  王婷略作思考,说:“我没有读出这些诶,我只是把它当言情小说来读。”

  陈皓突然回忆起村上春树写这本书时最初的想法,笑道:“你这样来读当然也没错啦!”

  前世的陈皓不算一个爱读书的人。

  但他喜欢一个人在夜深人静的时刻,捧着一本书阅读,然后就可以在十几分钟之后安然入睡......

  有时候阅读可以当做助眠的一种手段。

  不论如何,人多多少少还是需要读书的。

  需要一个人自我沉淀。

  像是“独钓寒江雪”中的垂钓老翁一般。

  沉溺在一段段故事之中,思考一点一点的人生。

  ......

  精力旺盛的陈皓和王婷交流之后,独自一人下楼赶到篮球场。

  大黑牛他们一群爱打篮球的人,早就下来了。

  陈皓一眼就看见了他们82班的人。

  已经开始在分组打半场了

  “快来快来。”李恒枫过来之后,就跟他招手。

  “我们正好缺一个人!”李恒枫对陈皓说道。

  陈皓一眼望过去,场边站着的,除了李恒枫,就只有一个周俊峰了!

  这小子怎么也在?

  很显然,现在在场下的三个人肯定是一组的。

  这下成他队友了。

  陈皓有些意外。

  并不是因为有周俊峰在,他产生了不安的情绪。

  而是因为他的记忆中,周俊峰并不是那么一个爱打篮球的人,居然能在篮球场这么高频率的碰见他?

  也罢。人家想打就打,他又管不着。

  陈皓走过去的时候,周俊峰很热情地过来跟他打招呼。

  “兄弟,上次篮球打得挺好啊,你三分挺准!”

  周俊峰指的显然是周二体育课上那次。

  陈皓:“你才打得好,我都被你晃倒了,你牛逼!简直就是艾弗森!”

  “我垃圾得很!”周俊峰说。

  李恒枫这时候站出来说:“你们两个那么客气干嘛!我觉得我们三个组成一队无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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