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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曹凯新

  明城一中坐落在一片麦田边缘,现在这季节,学校旁边铺满了嫩绿的麦苗。

  金林所在的街道离学校不远,步行不到半个小时也就到了,原本离校门口仅有百米之遥了,可金林在围墙边上遇到了些小矛盾。

  一群头顶“异发”,身“穿华服”的社会青年在对着地上的年轻人拳脚想加,这一幕让金林停住了脚步。

  “给我住手!”

  一声厉喝引起了所有小混混的注意,“你TM谁啊!”来人正是金林,面对一群混混的注视,他只是冷静一笑。

  此时的金林戴着时髦的墨镜,却穿着宽大蓬松的校服,混混们一个个都伸直了脖子,瞪眼瞧着这个穿着不正常的学生。

  染着黄毛的矮个子走到金林面前,掏出兜里的黑色弹簧刀,歪嘴吼道,“给老子滚远点!”

  金林淡定看了黄毛一眼,接着他徒然出手,抓住黄毛的胳膊轻轻一扭,“咔擦”一声,是脱臼的声音。

  “啊!”

  惨叫惨叫声在回荡,黄毛的同类爱好者被吓得不敢轻举妄动,黄毛扬头大吼,“愣什么,快来帮我!”

  见黄毛还是不知好歹,金林把他的胳膊朝着反方向一扭,快门声的“咔擦”接连响起两次,黄毛的胳膊经历了复位再脱臼。

  “啊!!!”

  这一声惨叫又让几人立住了,目睹了黄毛承受了惨无人道的对待,他们只敢站在原地巍巍颤颤。

  犹豫的时间越久,他们越慌张,最后终于有人忍不住了,一个蓝毛青年逃跑了。

  有了第一个人带头,其他人也不会犹豫了,金林松开了黄毛的手,几名小混混迈着投胎的步伐飞速远遁。

  “都多大人了,还怎么不学好。”

  金林赶跑了几个不学好的青年,接着看向了倒在地上的年轻人,“你没事吧?”

  金林帮助这个年轻人不是无缘无故的,隔着老远,他的天目就不受控制了,老是盯着他看。

  趴在地上的曹凯新缓缓抬起头,茂密的头发遮住了半个眼睛,那眼神里没什么光彩,死气沉沉的。

  这时候金林才发现,这人都年龄恐怕不超过十四五岁。还没看清这孩子的面貌,他就起身跑掉了。

  没有理会跑走的曹凯新,金林揉了一下自己的天目,也不知道为什么,这天目刚才不受自己控制了,就像刚才街边走过几个身材火辣的美女,这天目也一直往人家身上乱扫。

  假装不知道原因的金林在经历了一次小插曲之后,再次回到母校。

  “大哥,他进学校了,我们还回去吗?”蓝发青年哭丧着脸,好像手臂脱臼的是他一样。

  “不用你说,我看见了!”黄毛抬起就要打人,可手臂传来的一阵剧痛让他呲牙咧嘴,捂着脱臼的右臂,黄毛阴沉说道,“我们去找曹凯新。”

  头发遮眼的年轻人正是曹凯新,此时他正在绿油油的麦地里快步行走。

  麦田很大,足有上百亩地,沿着浇灌的沟渠,曹凯新走出麦田。出了麦田也就等于出了明城地界。

  麦田之外是一座小村庄,曹凯新没有进村,他来到村口的一处小院。

  坍塌的院墙,破洞的窗户都表明这里已经荒废了。

  曹凯新刚进院门,屋子的角落里处传来一阵鼻息,一双锐利的竖瞳透过窗户看向了屋外的年轻人。

  曹凯新被这目光吓了一跳,在确认了妖兽还在之后,他转头就离开了。

  那妖兽发现对方没有进屋,眼神中竟露出一丝失望,好像丢失了可口的食物一样。

  在确认了四周没有了危险后,它放下警戒,低头舔舐身上伤口。

  明城一中的普通班里,周礼正坐在位置上发愣,即使这节英语课是班主任吴韵的课,他也没心情听讲。

  他一直在想那天与路兴明的对话,“项链是我同学借给我的,我不能卖给你。”

  路兴明看了一眼周礼的眼睛,仅仅片刻他就猜到了一些事情,“你同学借给你是为了治好你亲人的丧灵症吧?”

  项链的作用被路兴明一语道破,周礼先是有些惊讶,然后眼神躲闪地点了点头。

  “你只要告诉他东西丢了就行,他如果要你赔钱,我会替你出的,而且我还会额外给你一百万。”

  这个要求让周礼有些意外,“你直接去问我同学不是更好吗?”

  路兴明笑着摇了摇头,他知道周礼的同学肯把怎么贵重的东西借出去,那肯定是不缺钱的,自己的收购大概率不会成功。

  为了过程更快捷一些,路兴明只能让周礼当坏人了。

  “只要你答应了,就有一百万现金,不仅如此,我还会替你找一份年薪五十万的工作,高中毕业你就可以上岗,没有我的同意,没人能开除你。

  别着急还回去,你先考虑一下吧。”

  周礼知道路兴明的身份,他爸爸是明路集团的董事长,爷爷还是政府职员,这些事对他来说就是小意思。

  周礼想到了自己的妹妹周依依,一直以来,她对自己的性格都很有意见。

  “你看看你的发型,老土死了。

  真是个窝囊废,被同学欺负了都不知道吭声。

  能不能别管我,你先管好自己行吗?”

  还有父母,自己没考进明城一中的火箭班,他们其实很失望吧,如果答应了路兴明,那家人们或许就会对我改观了。

  明城一中是全市升学率最好的高中,这个荣誉并不是全体师生争取来的,只是少数班级的贡献,就像金林隔壁的火箭班。

  火箭班里都是学校的尖子生,他们不仅成绩优异,连生活作风都比别的班级强。

  站在门口往里看去,几十张书桌排列的整整齐齐,就连桌子上的书本都在同一个位置摆放,显得整个教室非常干净利落。

  路兴明坐在靠窗的位置,老师正在讲课,可他完全没心思听,不是一直盯着窗外,就是偶尔转头深情地看一眼邻座的沈光颜。

  代课老师早就注意到了路兴明的课堂状态,但他根本不用管,即使路兴明每天都是这个状态,照样也能考考进全校前十。

  路兴明喜欢沈光颜这是全校都知道的事,甚至连一些老师都清楚,或许只有金林不知道。

  沈光颜虽然是单亲家庭,但她的母亲很能干,自己开了一家服装公司,经过多年的打拼,成功跻身明城富豪榜。

  现如今路兴明和沈光颜也算是门当户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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