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我想要戴表
父亲薛闻之开口说道:
“阿易,一会你去警署说明一下昨夜你遇到的事情。”
“一五一十都说出来,说不定对警署破案有帮助。”
薛易正思索着怪人报复的事,难免有些烦躁。
他随口回答:
“不去,去了只会惹些不必要的麻烦。”
昨晚目击者那么多,连林妤然都知道有人被恶魔用飞刀击伤了。
薛易要是去了警署,最轻都要被一顿调查。
并且谁知道警署里头有没有什么奇人异事,能够发现自己差点变成蚀能污染物的事情。
薛闻之当即皱眉道:
“我们做人只要本本分分,身正不怕影子歪,那么去哪里都不会怕麻烦。”
“为警方提供破案线索,也是我们应该做的事情。”
“再说那杀人魔昨晚差点都伤害你和你姐了,早点把他抓住我们才安全。”
薛易只能搪塞着答应。
想要搬离这个地方容易。
但是想要找个合适的理由说服自己这个犟脾气的老爸,才是一件难事。
林妤然此时匆匆提起了小包:
“我要去上班了,快迟到了。”
林妤然在洋货店里当售货员,每天早上她都得去开门。
薛易也说道:
“我也得去干活了。”
“爸,你一个人在家里我们不放心,我先扶你去鞋匠的铺子里吧。”
鞋匠是薛家的邻居,两家关系很好。
鞋匠家的鞋铺就在大街边,来往行人众多,在父亲在那里的话薛易也放心不少。
薛闻之虽不情愿求人,但是一想到昨夜儿子和养女的遭遇,他便也不再作声。
于是薛易和林妤然将薛闻之搀扶到鞋铺之后,便各自离开。
薛易重回地底神庙,将黄金和钞票都带上,然后又换了一把更精准的手枪,再带上两个弹夹。
之后他来到市区的街道上,找了个电话亭拨通了一个电话:
“喂,翟小姐,我们该再见一次面了。”
“老地方,我等你。”
电话听筒那头,传来翟雅歌不悦的冷哼,随后电话挂断。
薛易之后便开始耐心等待。
他知道,自己得等很长时间。
翟雅歌虽然每次都会屈服,但是她也在用自己的方式进行着对薛易的反抗。
比如开车的时候故意急刹,又比如她会故意让薛易等待很长时间才会赴约。
薛易倒是不着急。
他趁着等待的时间,还教会了一个卖报童一首《卖报歌》。
卖报童高兴地唱了起来:
“啦啦啦!啦啦啦!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耐饥耐寒地满街跑,吃不饱,睡不好。”
“痛苦的生活向谁告?总有一天光明会来到。”
他一边唱着歌,一边蹦跳着去卖报,惹得不少路人侧目。
甚至一名身穿大学生制服的少女来到薛易面前,称赞道:
“师傅,你教的这首儿歌挺好听的。”
“朗朗上口,曲调明快,那卖报童今天的生意一定会比平时好很多。”
“我相信要不了多久,它一定可以响遍月湾市的大街小巷。”
薛易微微一笑。
那当然!
聂大神写的歌,必须是经典。
那漂亮少女继续说道:
“对了师傅,我这里有个活,你接不?”
“我们需要把那些东西搬上楼,我可以给你两块钱。”
少女说着,指向路边几个刚从马车上卸下的箱子。
薛易一愣。
这个女大学生,看自己皮肤黝黑还穿着粗布汗衫,就把自己当成苦力了?
不过……好像自己还真是个苦力。
“两块钱?”
“小姐你出手挺阔绰啊。”
薛易这话可不是反话。
要知道这个时代,一个小学老师一个月的工资也不过是三十块。
而普通的工人,一个月也就能赚十块。
按照搬运工的市场行情来看,搬运那几个箱子顶多也就二十个铜板。
少女能开两块钱的工钱,说明她家庭条件可不差。
少女笑道:
“师傅,我是月湾大学的在读大三学生,叫做周筠。”
“师傅的那首《卖报歌》,不知道能帮多少卖报童改善生活。”
“我这两块钱,算得上是替他们感谢一些师傅的善举。”
本来薛易可懒得再干这些苦力活。
但是既然这少女说话好听,那么他帮一下也无妨。
“好,这活我接了。”
薛易将包背在了背上,起身就去帮这名叫周筠的女大学生去搬箱子。
周筠其实也有几名同伴,两女两男,看他们穿着的校服就知道他们是周筠的同学。
原本这么多人,搬点箱子并非难事。
薛易试了一下,这一个箱子最多五十公斤,并不算重。
尤其他们要去的公寓可是全程电梯,根本费不了多大劲。
可惜薛易也看出,这几个大学生家境都挺不错的,所以自然不愿干这种粗活。
薛易一个肩头抗起一个木箱,就帮助他们往楼上搬送。
这一幕惹得两个女生惊叹:
“哇!力气好大啊!”
薛易对此也只是笑笑,可没有什么好自豪的。
两个箱子加起来也就一百公斤,对于他们这种码头苦力来说还真不算什么。
尤其如今薛易吃下伪神肉之后,身体得到过强化,搬这点东西还真是小意思。
倒是一旁一名男生昂着头说道:
“所以我平时就跟你们说过,一定要好好读书!”
“要是读不好书,将来找不到好工作,找不到好工作就赚不到钱。”
“最后啊,就只能像这个苦力一样干脏活累活。”
薛易闻言一愣。
自己倒是变成典型被用来教育了?
不过他倒也不在意。
大学生在这个年头确实比较金贵,里头出一些心高气傲、眼高手低的个例,倒也挺正常。
并且薛易倒也赞同还是好好读书比较好。
所以他埋头干活,很快把箱子搬到了公寓楼上。
当他回到街边,周筠上前将工钱交到了薛易手上:
“师傅,谢谢了!”
薛易坦然接过钱,这是他应得的报酬。
然后他的视线又转向了之前用他当典型的男生。
“这位同学,请问一下你腕上这块手表哪里买的?”
“我看着挺喜欢,打算买几块。”
薛易是真的想买几块表,一块自用,一块给老爸,一块给林妤然。
不然这个世界看时间挺麻烦的,普通家庭平日里都只能靠听钟楼敲钟才能准确知道时间。
至于手表、怀表、座钟之类的计时器,普通人家可消费不起。
只不过如今有钱了,那么有块表就要方便很多。
那男生名叫徐涛。
徐涛一听这话,脸上的表情立刻变得仿佛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夸张:
“哈?你这种人想要买表?”
“你知道我这块表多贵吗?这可是纯进口的千国表!这可是世界名牌!”
“并且这可是自动手表,不用上弦,平时甩动手腕就能自己跑,还能防水防磁,里头还有指南针。”
“这表还是我叔叔从海外带回来给我的礼物,整个月湾市都没有商店卖的。”
“市场价可要一百五十块呢!你买得起吗?”
“还想买几块?我的天,你这个苦力还真是没点见识!”
徐涛说着,还晃动着手腕上的手表。
旁边的两名女生,忍不住投来羡慕的目光。
手表,尤其是进口手表可是妥妥的奢侈品。
非有钱人家,谁带得起手表?
普通手表也就十块钱,而徐涛这块竟然要一百五十块,这足够展示徐涛的家底了。
周筠对徐涛话里的高高在上有些不喜,但是她最终也没开口。
毕竟她也认为,一名劳工苦力买手表这种奢侈品,确实不合适。
这时。
薛易满意开口:
“你这块表,我是越听越喜欢了。”
“我看上的东西,都一定会得到。”
“既然这表月湾市买不到,那我看不如这样。”
“同学,你把这块表卖给我吧。”
徐涛满脸不悦。
他是缺那一百多块的人吗?
这狗东西看不起谁呢?
且不说这苦力有没有那么多钱,即便真有他也不卖!
把他这块昂贵的表卖给苦力,是对他的一种羞辱。
下一秒。
薛易却已经从大包里掏出了一叠厚厚的钞票:
“当然,我不会让你吃亏的。”
“我出双倍的钱买,怎么样?”
“不愿意?那干脆四倍怎么样?”
“算了,直接十倍吧。”
“这些钱应该够十倍了,甚至还有多余。我懒得数了,多的也不用找了。”
说着,薛易把钱塞入了徐涛的手中。
这下徐涛呆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