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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城市里的遛狗人

林牧仙的成长日志 黑蛇卡瑞 2821 2024-11-12 13:55

  夜半三巡,牛吹完了。

  也不知道王大爷今天哪来的兴致,一身老骨头,陪着林牧仙值了半个夜,总之,王大爷走后,林牧仙就只能一个人值班了。

  “来包14的黄鹤楼。”

  刚以为后半夜估计是没人了,结果刚一趴柜台,一个干廋的男人就走了进来,他先是撇了林牧仙一眼,随后,又看了一眼林牧仙身后的烟柜,说道。

  “好嘞。”

  也不知道是不是酒劲过大,林牧仙说话莫名其妙的来了个长音。

  不过,这也不碍事。

  从背后找到了男人选中的烟,递给了男人。

  “谢谢。”

  这个点出来的人,未必就是坏人,还有医生和被琐事缠身的劳苦大众。

  干廋男人可能是第一次来店里,显得格外木讷。

  “……”

  没有直接离开,而是从荷包里挑出了一个打火机,点了只烟,站在便利店的门口抽了起来。

  “哥们,你是干什么行当的啊。”

  见干廋的男人面相干净,林牧仙考虑了一下,借着酒劲开口道。

  “医生。”

  被林牧仙的自来熟冲了一下,干廋的男人考虑了一阵子,答道。

  “夜班辛苦了。”

  小市民的日子常年以聊天为乐,也不知道是不是王大爷的一番开导,让林牧仙长了心,林牧仙难得挤出了个笑容,寒暄道。

  “恩。”

  比林牧仙还要木讷,干廋的男人点了点头,答道。

  “医生值班多久啊。”

  第一次感受到了主动开口的好处,林牧仙想了想,差点送瓶饮料给干瘦的男人享用,继续开口道。

  “今天是我值夜班,白天休息就晚上忙。”

  思考了一下,干廋的男人一边享受着烟味,一边说道。

  “哦。”

  尴尬的回了句嘴,作为一名便利店员,林牧仙暂时只能含着泪微笑。

  “医生辛苦了,人命关天。”

  想了想,林牧仙暂时只能这样赞叹。

  “嗯,谢谢。”

  深吸了一口气,微妙的感觉到了不自在,干廋的男人三步两步离开了林牧仙的视野。

  热心有时候也需要鼓励。

  叹了口气,林牧仙感觉现实也不算太残酷。

  一夜无话。

  昨天值班,今天放假,一周也刚好是两天休息,不多不少。

  虽说是休息,其实还是自己找事干。

  早餐照样,还是个炸鸡蛋,就是从炸变煎,一人一个,杂毛一个,林牧仙一个。

  上午时间,林牧仙带着杂毛又去了一趟美食节,顺便买了点章鱼烧,没管杂毛的眼神自顾自的吃完了。

  下午,林牧仙又带着杂毛去了一趟公园,像是老爷爷一样,坐在公园的椅子上抽了两口烟。

  一整天,就像是弥补昨日把杂毛留在屋里的过失一样,在外面好好放养了一遍自己和杂毛,颇有些穷游的风采。

  事积成劳,全当是为了自己放下了事业了。

  反正也图不了多大的报酬。

  家也只是根据地,安生了就行。

  社会就像是一个广阔的原野,有一块地盘,也不是为了当一个窝囊废,没事就往家里钻。

  找事做,还真是社会人的基本技能。

  虽然林牧仙总觉得自己也就是个会遛狗的青年了。

  哪里是怕工作不安生,多半也是为了多混几个熟人,多在城市呆呆。

  也不知道欧洲那边的城市人,到底是怎么想的。

  不会全都是皇图霸业吧。

  有的时候,倔狗也在想,如果当一个辩护律师,会不会更能了解这个社会的运作。

  关键,还得看自己怎么想啊。

  是学医生解剖人体,还是学政治家布置行为,又或是像天文学家观察星象。

  人类社会就像是一个庇护所,把所有人规律的堆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面。

  哪里有什么上下。

  再多的钱,也只是用的吧。

  “杂毛,你怎么会出现在我家里。”

  想了想,林牧仙莫名其妙的对着自己脚下的狗,开口了。

  “汪汪。”

  不可能懂林牧仙这句话里的文学功底,杂毛还是一副无知无畏的回了两句吼。

  反正,狗爷也只是想赖人,过日子。

  “啧,真轻松。”

  没脾气的撅了撅鼻子,小青年也是会傲娇的。

  狗鼻子擅闻,对于气味格外敏感。

  既然是遛狗,不如随狗走。

  反正再远的话,打趟车就回城了。

  跟着杂毛的步子,在城市里七拐八拐,林牧仙穿过了主干道和街尾巷,来到了一个花鸟市场。

  “我说杂毛,你不会是饿了吧。”

  皱了皱眉头,林牧仙怀疑道。

  天知道,为什么杂毛会把自己溜到了这里。

  都说狗都是地官,不会是大地母亲的指引吧。

  “汪汪。”

  一声狗叫,惊醒万千花鸟,杂毛可没有林牧仙的顾虑,狗不怕犯人禁,总之就是不知道啥是怀疑。

  “反正到了,不如进去看看。”

  想了想,林牧仙算是做出了决定。

  不顾花婶鸟叔的白眼,林牧仙跟着狗爷,一路向着花鸟市场的深处溜达。

  别说,林牧仙现在所在的花鸟市场还挺大,除开鸟笼遍野外,还花香四溢,虽然没给街道挂上什么正式的牌坊,但依旧用墨色的牌子,用金字表明了“花鸟市场”的身份,也算是古色古香,秀色逼人了。

  想了想,林牧仙止步在了一间贩卖鸟雀的店铺前。

  “百鸟林。”

  林牧仙一看就来了兴趣。

  也甭管杂毛的意见,林牧仙秉承着我是主人,我做主的态度,把杂毛遛弯的方向硬生生拐成了漂移。

  把学拐了的倔狗二代溜进了店里。

  “客人,有什么需要吗?”

  一位鸟婶很自觉的走了过来。

  “没有,没有,我就是看看。”

  小市民的自卑和谦虚并存,明知故问是林牧仙的优良传统,总之,别人如果这么问,林牧仙一般先回绝看看,比如说,我有啥需要。

  “那您先看看。”

  奇怪的瞪了一眼面前的年轻人,营业员的自觉,让鸟婶很自觉的退让了,考虑了一下,她还离溜狗的年轻人更远了一点。

  大概是个鸟奴才。

  没人看管,林牧仙赢得了一点自在,他考虑了一下,把脚下躁动不安的杂毛,栓紧了一些,挨个看了过去。

  从蓝色的鹦鹉,到巴哥,喜鹊样的小鸟,让土里土气的林牧仙开了次眼。

  虽然没找到什么特别吸引他的,但的确让他有了微末的兴趣,记得以前,他是很喜欢看宠物频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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