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末日倒计时前

第28章 邪眼(7.5)

末日倒计时前 晚上不醒 3745 2024-11-12 13:34

  我没有名字。

  从记事起我就被扔在垃圾堆里,每天只靠着那些别人丢掉的剩饭残羹苟延残喘。

  我的人生没有生活,当时的我……只想活。

  我逐渐了解了地名,我住在一个叫做Yraniugnas的小城里。

  我的家是一条小河下的桥洞,那里靠着水,我想喝就可以喝,真正实现了饮水自由。

  但是有一天,我发现两个小兔崽子居然在河的上游撒尿。

  朝我吐口水我也能忍,但是这算什么?往我唯一的水源,这纯净的小河里撒尿?

  我二话没说,当天就把这两个旱鸭子揍了一顿,然后第二天,他们带着一群人来揍了我一顿,我打他们用的是拳头,他们打我用的是棍子。

  这算什么,第二天他们把我家拆了……好吧,我承认那些木棍和破布糊的玩意儿实在不能称为家。

  可是他们实在太可恶了,这群人不能放过。

  我逐渐了解到那两个人就是当地首富的公子哥儿,果然是一家子,狗脸都长得一模一样。

  终于等到了一个机会,这俩傻子出门玩,路过桥边,“不小心”朝我身上吐了口痰。

  于是第二天,他们“不小心”在河里淹死了。

  唉,想不到这俩狗杂种的父母还是挺上心的,居然真的把我揪出来打了一顿,甚至还用小刀割我的肉来逼问我,虽然确实是我做的,但是一点证据都没有啊,他们凭什么打人……

  于是这两只老狗,以及他们雇佣的人,也就被我弄死了。

  走之前我故意带走了这群人的存折和银行卡,以它们的狗脑,银行卡密码都写在一张纸上,放在他们房间里。

  可能有人质疑我,哎呀,人家好歹全城首富,你一个才几岁的小孩怎么可能弄死他们雇佣的一群身强力壮的保镖,还顺带偷走了他们的卡呢?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当时已经觉醒了异能……可以变身别人,指纹,声音,外貌,完全相同,不过只能维持五分钟。

  当地的警察很快找上了我,他们丝毫不在乎法律规定不能虐待犯人,拿刀砍我的时候,眼神中闪过的红芒令我胆战心惊。

  不过不知从何时开始,我拥有了一种神奇的自愈能力,第一天身上留下的无数刀痕,第二天就痊愈了,也正是因此,我遭遇了不少非人的虐待。

  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国家的概念,也没有受过任何正规的教育,我一个才八岁的孩子,手上就已经沾满了鲜血。

  很快我知道我所处的这个国家叫做博林纳,是一个不被承认的国家,一个国家只有三个城市,而我住在最小的城市里。

  我的罪行很快就传到了领导人的耳中,说起来他是我最恨的一个人了,没有之一,这家伙居然下令,让他们每天割下五片我的肉,反正我第二天也会复原。

  地狱般的一个月过得很慢很慢,我渐渐明白了这个世界上的人到底能有多贱,多恶毒。

  那一天某个外交官带回来一大瓶被称为“长生不老灵药”的黑色液体。在当时的我脑海里并没有这个概念,当外交官说出这个的时候整个宫殿都沸腾了。

  两天之后,一个人送来一份协议,大部分我是看不懂的,不过有一条我看懂了:“……以前罪行即刻抹除。”

  抹除罪行?当时的我真的天真到我都想扇自己两个巴掌,如果当时的我没有因为那一罐墨觉醒力量,或者那堆东西是真正的毒药,我可能直接就死了。抹除罪行?呵呵……

  不过说回来,我当初还是很高兴地签了那张协议的。

  随后……

  我被迫输入了一共大约四升的墨,上帝……那种感觉就像是有人往你的嘴里灌了四升的尿一样恶心,不,比那更恶心。

  当天晚上我一直在吐血,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吐着吐着反而舒服多了,我发现我全身的皮肤开始变硬,我的头脑也渐渐模糊,当我醒来后,我发现我的鼻子不见了,头发掉光了,而且眼睛……两个眼睛融合成了一颗巨眼,我……变成了一个怪物。

  我发疯地冲了出去,将打算报告这件事的那个观察员撕成了碎片,随后开始吞噬他的肉,我知道我的骨子里也有那种嗜血的性格,但我看着那堆人类残骸还是忍不住呕吐。

  我没来得及杀死那个领导人,就已经被围了起来,虽然他们的子弹打不伤我,最多给我造成一点疼痛,可是他们显然是知道我的异能的,于是把我用一种特殊的材料捆了起来,我被捆住后,完全动弹不得。

  我低吼道,难道我一个孤儿不配活着吗,得到的只是冷笑,以及电锯割在我肉上的声音。

  我很绝望,很难过,很想死,但死不了。

  只有真正注射过墨,并且熬过变异过程的人才会知道那究竟有多么的痛苦,就好像一把利刃在你的五脏六腑里割来割去,全身的骨头都断掉一遍然后接好,五官流出的鲜血就好像坏掉的水龙头一样完全停不下来。

  就在我万念俱灰地“享受”着电锯大餐的时候,那个人,带着一群人来了。

  那些人我都见过,有平庸的老百姓,但更多的是门口驻守的卫兵,他们人很多,一下就把所有的人都干趴下了,但他们没有急着杀领导人,而是在杀了我身边那几个执行者。

  我记得很清楚,那个人比我大不了几岁,他穿着一身很合身的儿童小西装,梳了个背头,带着副白色小手套,就进来了。

  他拍了拍手,他的一个下人马上把我放了下来。

  他和我握手,大力的拥抱我这个大概从出生以来还没洗过澡的男孩,他笑着说他叫博纳姆,从此以后我就自由了。

  自由?很陌生的字眼,但是意外的很适合我这个已经许久没有享受过自由的人。

  我自愿做了他的手下,替他办事,我们成为了类似兄弟的朋友,他教我知识,让我认字,我学得很快。他有很多手下,但每天都不一样。

  他请我吃香喝辣,比起在垃圾堆里刨食的过去,早餐有咖啡和面包,午餐能法餐管饱,晚餐偶尔吃一吃中餐调调口味……一天可以吃五顿,早中晚不说,还有下午茶和夜宵。

  我真正过上了贵族的生活,虽然我已经不能再满足了,但在我的心中仍然有一个疙瘩还没解开……那个该死的领导人还没下台呢。

  终于,终于,十余年过去了,我的战斗技巧和能力都已是常人无可比拟,我的模拟甚至可能模拟他人的情感!

  在某一天,我亲手捏碎了那个领导人的颅骨,他的眼里除了怯懦,只剩恐惧。

  我的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从那天开始,我的人生便属于博纳姆,我的救命恩人。

  是他给了我生活,我为了他可以放弃生命。

  终于有一天,一个姑娘朝我扔了一把冰枪,我的眼睛被击穿了。

  我只感觉大脑一片剧烈的疼痛,无法动弹,身体正在逐渐变冷。

  我想,这样死了也好。

  可是博纳姆……他又把我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说我还要为了一年后而准备。

  老实说,我并不知道他有什么计划,我只打算按照他说的去执行,也只会按照他说的去执行。

  他给了我做了一场奇怪的手术,手术中他在我的皮肤里埋入了某种纳米机械,至于那是什么……我不知道。

  醒来后的我,可以轻易捏碎钢铁,电锯锯在我的身上只会发出耀眼的火花。同时我的背上多出了一个量子空洞,我可以在里面储存东西而不受伤。

  我很感谢他,即使他把我变得更像怪物了。

  一年过去了,我开始学习与他配合,他能够展开幻术攻击,而在他的幻境中,我是唯一一个不受影响的人,我可以自由变成任何人超过一个小时,配合幻术使用,完完全全可以迷惑住所有人。

  这一天,他把我叫到跟前,表情严肃。

  他说,我有两个非常厉害的道具,效果都是一样的,你自己挑吧。

  他让开了,他的背后是两个架子,一个挂着白色圆顶礼帽,一个披着像超级英雄披的白的披风。

  我想我这么魁梧的身材,穿披风肯定不好看,既然我是个光头,就戴个帽子吧。

  我选择了帽子。

  他开始跟我介绍这帽子的功能,中间夹杂着我听不懂的词汇,例如伪神领域,简而言之就是把自己的领域用神的力量强化。

  我问他这帽子里是否寄宿着神的力量,自我见他以来他第一次犹豫了一会才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他反复跟我强调,对方很强,但不要轻易使用这顶帽子,因为那会大大所见我的寿命,直到只剩三个小时。

  我从一年前看不见了,但在一年里我的感知能力强化到了极致,敌人只要还有心跳,还有气味,就能被我侦测到,因此我比起失明前,反而更加强大了。但我还是带上了帽子,藏在我的背后。

  终于,一年过去了,我收到指令,离开了法国,开始在撒哈拉沙漠一带活动,我的刻意暴露当然被情报组织和当地游客记录下来了,因此我知道,那个男人来复仇的日子不远了。

  但我早就已经没有什么所谓了,被杀了又如何?只要能拉上几个垫背的就行。

  其实我的心在我捏碎那个统治者头颅,瓦解那个国家的时候就已经消失了,剩下的不过是为了报恩徒留的一副躯壳。

  我本就是这样一个……可悲的人。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