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踏波而行
“Курицынсын!”
这是俄罗斯骂人的话,兔崽子的意思。
“连你也敢欺负我!”
这人顺手抄起一根铁棍,砰!子弹打在铁棍上脱手而去
“想袭警?”
林序飞起一脚,踹在他的肚子上,加油工被踹得捂着肚子蹲在地上。
“还想比划吗?”
加油工恶毒的的盯着林序,“再看,老子挖出你的眼睛!”
两人对视了几秒,加油工先眨眼。
警察局内,戴行野正在慢条斯理地折磨乌托邦,“救命,我要出去!”
没想到误打误撞有如此的效果,林序:“说出镇子里发生了什么,我放你出去。”
“对不起,我什么都不知道,你让这个怪胎杀了我得了,来吧。”
林序沉吟一下,“镇子里加油站的那个人叫什么?”
“队里的那个逃兵......”
乌托邦意识道自己说漏嘴,马上道:“他叫米尔斯·罗萨。”
“好吧,你可以出去了。”
放走了乌托邦,戴行野意犹未尽,“怎么放他走了呢,我正打算拎断他的胳膊。”
万老板从外地采购了必要的种子之外,买了不少的水果和蔬菜,林序下班后难得的吃了一餐中式大餐。
刚吃完晚饭,天色还没黑,戴行野却跑到了碉楼,他说自己已经进入大乘期,马上登仙了,他打算在碉楼的顶部等天劫的到来。
警察局是没法困住他了,只要他对大家暂时不构成威胁,林序让他。
再说,林序白天揍了两人,担心镇长找他讨说法,有戴行野在,一旦起冲突,戴仙人能挡一挡。
肖渡边才不信戴行野的鬼话,戴行野怒了,我马上登仙的人必须要露一手,虽然现在不能吞云驾雾,但踏浪而行不是个事。
碉楼内的人顿时起哄,连万老板都来了兴趣。
不需要踏浪而行,只要他能凭空踏着河面过河,大家就承认他马上要登仙。
于是乎,大家来到河边,围观戴行野如何踏浪而行。
戴行野像模像样的闭眼冥想了一阵,睁眼低咤一声,迈开两脚冲着河面而去,众人瞪大双眼。
轰隆!
戴行野像块大石头掉进河中,扑腾着,一会儿人没了影。
马尚枫大叫:“他水性不行,快救人!”
林序等人才回神,赶紧下河捞人。
戴行野被人捞上来后,肺部的水还没吐完,说道:“大意了,我来不及施展仙术,让我再来一次!”
林序忙道:“信了,我们信了,等你成仙之后再展示吧,等渡劫之后再说吧。”
戴行野差点被淹死,大家只笑话他一下子,肖渡边又成了被耻笑的对象,三十万,我操,请的都是什么人啊,那可是三十万人民币,不是越南盾。
有人提议,为戴行野成仙大家庆祝一下,喝一杯,或者再搞个烧烤晚会怎么样,万老板买回了牛肉。
在库尔斯克镇没有互联网,还经常停电,乐子太少,而镇子上的电影院,播放的还是前苏联的电影。
梁红艳振臂一呼,“我同意!”
林序嘀咕一声:“这个疯娘们!”
碉楼的人在碉楼大面前的空地上喝酒烧烤,猜拳尽兴,林序蹲在碉楼顶上守着狙击枪。
他担心骷髅回来,也担心镇长带人搞突袭,休伊特的事情已经结下梁子,林序还把乌托邦和加油站的人给揍了。
他揍了一个逃兵。
这是林序进入镇子后最大的收获,以前只是猜测,尽管已经无限接近事实,没实锤,乌托邦说出了实话,加油的人的身份是个逃兵。
梁艳红给他端上一盘烤牛肉,“你担心白骨精多一点,还是镇长的人多一点。”
“差不多。”
“干嘛打人啊。”
“忍不住就打了呗。”
“很奇怪,你打人了,镇子的人反应为什么安静,他们在憋大招?”
“这也是我担心的地方,别想太多,事情是我惹出来的,我会应付。”
梁艳红又递上一罐啤酒,“你来的时候,那个叫左波捏夫的不是说你有生杀大权吗。”
“对。”
“所以,打人了,他们不敢拿你怎么样,是不是这样理解。”
林序拿着啤酒罐的手停在嘴边,“这个镇子令人毛骨悚人,我们相对于他们,是完全的陌生人,反过来,也是一样。这个镇子究竟藏着什么,乌托邦宁愿被戴行野弄死也不说出来。”
林序守了一夜,骷髅没出现。
第二天,林序上午补觉,下午去警察局,刑削的状况令人担心,林序找了万老板,万老板说,他不是万能的,马尚枫的事刚好撞上,那是瞎猫撞上死老鼠,凑巧把马尚枫弄利索了。
稀有物器店并没开张,但林序看到了那个红衣男人在大街上溜达,那个男人一件他,扭头就想跑。
林序追上去,“站住,否则我开枪了!”
红衣男人只好停止逃跑,“你跑什么啊?知道你那玩意是害人的是不是?还他妈的一折!靠墙,抱头,蹲下,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一切将作为呈堂证供!”
林序没接受任何正规的警察训练,今日进行的是一次正式逮捕疑犯的程序,这让他有点手忙脚乱。
手铐拷上后,红衣男人道:“我不明白,警官为什么要逮捕我,因为什么罪名。”
“诈骗,不明白?!”
沿途,有好几个人观看,像是看到警察抓住一只猴子,目光幸灾乐祸。
林序心想,这哥们在军队中一个是个不怎么招人待见的家伙,他的身份让林序产生了深深的好奇。
警察局审讯室,林序将这人固定在专用的审讯铁凳子上,自己端了一杯茶慢慢喝。
“姓名。”
“阿布都·西塞。”
“你的身份。”
“警官,您看见了,稀有物器店老板。”
“我说的是你的另一个身份,混蛋!”
西塞今天穿的衣服更加的红,猩红猩红的,让人一看极不舒服,他的发型弄成了大包头,林序捉他的时候,他嘴里叼着根雪茄,走路比林序都狂。
“警官,您最好对我客气一点,要不然对你一点好处都没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