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大佬点评2
“这首夜的第七章的弦乐的手法更丰富,同时加入正弦波替代低音区钢琴,与高音区钢琴对话,小小变化,使得听感不再乏味。
间奏分为两段,当弦乐团结束后八音盒旋律上行,与随后弦乐下行形成鲜明对比,如果从音乐设计来说,给人一种破案还在跌宕起伏推进当中。
第二段主歌从编曲划分来说,依然分为两段,以的人声吟唱为分水岭。
第一段编曲,低音区钢琴中高频全切,低频增加,同时与合唱团女声,Pad,弦乐拨奏做整体压缩,同时加入弦乐颤音演奏,搞不懂这里的手法用意。
他在唱法上,更多采用口腔发声,通过脸颊的夸张鼓起和收缩,整个第二段主歌部分采用了四五种唱法完成。
这一段,作曲上分为两个小段,且,全新!主歌第二段,加入杰伦的吟唱,作曲上分为两段,前段英文,后段依旧使用了增速的手法,使得歌曲保持不安感,同时呈现三种唱法。
作词上采取固定词和旋律格律的错乱,这一句,我们可以遗忘原谅,但必须知道真相,以和遗是同一个发音,分属不同的格律,因此有一种重复的律动感,同时,在必须两个字后,他发出了一种类似ye的滑音,跟唱已的时候类似,这样就有一种将以唱出去又收回来的的酣畅淋漓感。
我特地听了很多翻唱,都没有加入这个滑音,导致缺了一点点味道,再加上唱法上没有跟杰伦同步,味道就差更多了,建议大家反复听这一段,不爽回来找我,我会抽你丫没眼力劲抽到喊爽为止。
小副歌段,从作曲角度上说,我听见脚步声这里,应该属于传统意义的高处段落,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在这一段,歌曲在左声道加入小提琴演奏的副歌旋律,该段落分为a1和a2同时也是与接下来的副歌主旋律叠加。
作词上,我感觉他采用了电影的镜头对比手法,我听见脚步声预料的软皮鞋跟他推开门,晚风晃了煤油灯一阵打字机停在凶手的名称我转身西敏寺的夜空开始沸腾,在连续的紧张和不安铺垫后。
在最后末尾,用西敏寺的宏大来对比房间的狭窄,用软皮鞋跟的轻声对比西敏寺的沸腾用后段场景的欢乐对比前段场景的紧张,从色彩上,皮鞋和煤油灯营造的暗色系与西敏寺的沸腾预示着五彩缤纷对比。
同时,使用开始两个字,使得歌词结束,但是带来的情绪和对比没有列数,是开始沸腾,而不是立马沸腾。
同时还是用词曲的格律不统一营造一种错乱的听感,按照正常的描述,打字机,我转身,还有西敏寺应该出现在三句话中,而我转身是出现在第一句的后面几个字,突然的转折,从听觉上让人一下子变得模糊摇摆起来。
第二遍副歌,注意,这里的和声跟第一遍副歌又不同,,又又又不同,,,,同时这里使用留白的手法,空出几句人声旋律,将情绪表达留给器乐,强有力的断奏,使得情绪更一步推进,同时为接下来的高处作准备。
顺便,说下随后女声,包括这位选手的唱法和旋律,都发生了微妙变化。
这位选手由最开始的讲故事的语气变成夸张的表述,在变成此刻的真声展露。
预示,真相即将揭开,这种装逼的感觉,特别像十多年前的经典老剧少年包公,刚开始还是嘻嘻哈哈,突然包拯对着黑衣人说我知道你不会伤害我的对吧。
沈,大,哥!啊,沈浪!不可能,他不是死了吗!!!每每到了这里,就准备搬小板凳看包拯装逼了。
第三段副歌这位选手人声代替原来的女声弦乐代替之前他的说唱,与主旋律对比演奏同时背景大量铺满钢琴华彩,古典音乐时期,类似,,,王德发,我一下子也想不起来具体哪种风格了。
同时,这位选手又换了一种唱法,真假音来回转换。预示着作者在知道最后的真相时的痛苦,其实,就是音太高,靠真声感觉他唱不上去了,,,,,,尾奏使用前奏c的弦乐和主歌钢琴叠加。
当然,钢琴音高有变化,同时在最后,弦乐和钢琴单音押尾,给人一种房门关闭,故事终场的结束感。
总结,这位选手在这首歌的设定编曲混音演唱作曲作词和声配器,还有什么高大上的词?
嗯,依照一个基本面不断的翻新推进,使得听感统一又不是乏味,整体高度协调,大量的调外音以及半音,使得歌曲既耐听又新奇,总在新的听感上不断探索。
很像节目的嘉宾周俊洛的风格,但是又不是一种风格,而是完全俩种不一样的风格。
很多年前,有一位从业者说周俊洛有小聪明,其实他的评价有失偏颇,什么才叫大聪明?
诚然,这首歌曲里面有很多心思都属于小聪明范畴,但是对于这位选手来说,有没有这些小聪明都无关紧要,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
作为一个流行原创歌手,超高的作曲能力,能使得他的音乐各方面能够使劲的探索,也依然能保证流行度,流行就是衡量一个歌手是否合格的标准,也是唯一标准,不流行,你叫什么流行歌手?
夜的第七章出彩源于它的流行,至于什么侦探,推理,各种词曲编唱混不重复,这些其实都可以做的到。但是想去做加上能做,并且做的完整,同时拥有超高流行度,就不仅仅是小聪明能玩的转的。
这首歌大家听到的部分其实只有百分之10到20,在各种设计和尝试中,我估计不知道废除了多少创意想法和设计,都是在一遍遍尝试中。
最终确定,这首夜的第七章绝对可以称得上流行歌曲中的艺术品称号,更可以称得上华语音乐编曲天花板称号。
一手开创的黑暗哥特风,至床边故事打止,以其独特的气质,我是推崇备至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