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买电脑
回到家时,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叶父看见两人这么晚回来,脸色不太好看,应该是有些生气。
不过到底是没有说什么,只吩咐了一句“下次别这么晚。”
蒋红霞看叶父难看的脸,不好说叶向晨什么,反而对蒋怡儿骂道:“你哥你刚来京城,你就带他跑出去玩这么晚,你是怎么搞的。”
蒋怡儿被骂也不解释,只是眼泪婆娑,低头不语。
叶向晨却不愿意让个小女孩背锅,解释道:“我带她出去的。几个同学一起聚聚,玩的忘了时间。”
“算了,吃饭吧。”
叶父见状,摆了摆手,示意蒋红霞别再说了。他转脸走向餐厅,准备吃饭。
饭桌上,气氛显得有些沉闷。
叶向晨吃了口菜,发觉已经凉了,估计蒋红霞已经做好等他们很久了。
考虑到叶父刚才不太高兴,仔细的措辞说:“爸,我对计算机技术挺感兴趣的,想买台电脑在家自学。”
叶父似乎没有听到似的,只是吃饭,半天也没有回应。
叶向晨观察着他的脸色,估计是要被拒绝了。
准备继续解释,却听叶父开口说:“你早上笛子吹得不错,可见下了苦工的,现在又要学计算机,是不是浪费自己的天赋了。”
顿了顿又说道:“你从小就学习音乐,我打算继续给你报个音乐课外班。”
叶向晨听了挺诧异的。
本以为叶父是担心自己贪玩耽误了学习,没想到是念念不忘让自己圆他的音乐梦。
其实,叶父文化程度不高,却凭借自己的打拼,在京城扎根发展,取得了点成就。
然而,由于前妻来自高知家庭,一家人对他的出身和文化背景一直很有意见,这使得叶父对文化人的心态相当复杂。
他内心深处很自卑,但又认为学习好没什么用,多少大学生在他手下干活。所以更加期望儿子能够走上音乐之路,为他自己争一口气。
叶向晨看出叶父的关注点跟他想的不太一样,解释道:“爸,学习计算机花费不了我什么时间,跟学习音乐也不冲突嘛……”
话刚说一半,就被叶父打断了。
本来还想长篇大论,出乎意料,叶父却直接说道:“行,明天我让小张买一台送家里来。”
叶向晨一愣,他并不知道小张是谁,但听起来像是叶父的秘书或者助手。
本来还想看看这个年代中关村呢,没想到事情这样解决了。
小心翼翼的问:“爸,小张是谁?我跟他一起去行么?要不你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
然而,叶父似乎没有给他太多选择的机会,直接瞪了他一眼,没说话。
叶向晨识趣的闭嘴。
吃完晚饭,叶父和蒋红霞又去客厅看电视了,叶向晨不想跟他们待在一起。
家里就两台电视,一台在客厅,一台在叶父和蒋红霞的卧室,哪个他也捞不着,只能上楼回自己房间。
脑海里有这么多歌,他也想过过音乐才子的瘾!
现在反正也是闲着没事,他准备抄几首出来。
现在新人出唱片非常困难的。
好多歌手都是到大酒吧卖唱,慢慢熬打响名气,直到运气好被哪个公司看中,帮你出资制作唱片。
要不就是自己出资做唱片,然后找个公司帮你发行,自负盈亏。
这两条道路哪条都不好走,一不小心就没了自由或者负债累累。
叶向晨也不准备走!
因为互联网时代到了,他有了更好的选择。
他想在网络上直接发表作品。虽然现在彩铃时代还没有到来,赚不到钱,但是可以先打响名气。
至于赚不赚钱的,他暂时还不在乎,先爽了再说。
有了名气还怕没钱么?
张爱玲说过:“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
叶向晨深以为然。
不过他现在到底是年龄小了些,许多情歌虽然经典,但歌词中的情感太过成熟,不太适合他现在的年纪。
起步阶段还是先搞点传唱度高,但是相对符合他年龄的歌。
想了想,赵磊的《我记得》就非常合适。
这首歌的旋律简单优美,而且是写给母亲的,比较符合他的身份——儿子想妈妈了。
摘下挂在墙上的吉他。
叶向晨紧了紧弦,然后轻轻拨弄,温柔舒缓的吉他前奏在卧室里响起。
他也随着吉他声,用低沉而深情的嗓音轻轻的哼唱起来:
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游入尼罗河底
经过几道闪电
看到一堆光圈
不确定是不是这里
我看到几个人站在一起他们
拿着剪刀摘走我的行李
擦拭我的脑袋
没有机会返回去
直到我听见一个声音
我确定是你
可你怎记得我
……
一曲唱罢,叶向晨本来还不错的心情却有些低落,他想前世的母亲了。
也不怪他emo。
《我记得》这首歌隐喻极多,理解越深刻越能入心。
歌词中,“我带着比身体重的行李,游入尼罗河底”,这里的“行李”可以看作是胎盘或往事,而“尼罗河底”则象征着羊水或者另一个世界。
接着歌词描述了经过几道闪电,看到一堆光圈,这些场景都带有强烈的象征意味,可能是对出生时手术室的描绘。
歌词中还提到了几个人站在一起,拿着剪刀摘走行李,擦拭脑袋,这些都是出生时在手术室的画面。
歌曲中充满了诗意和深刻的情感,被他用空灵深情的嗓音演唱出来,竟然完全不输于原唱。
这是自己把自己搞得触景生情了。
自嘲的笑了笑。
前世他从没把自己唱emo过。看见某王姓歌手开演唱会竟然哭了,当时还嘲笑人家演来着。
现在看来,也有可能确实是自己感情融入的不行。
想了下,又觉得不服,自己哪里差了,就是对方戏多。听歌听哭的很多,还没见过几个唱歌哭的。
想想前世人家靠唱歌家财万贯,自己卖一首歌才几千块,还是词曲谱全套那种。
最重要的是这么便宜每个月也卖不掉几首。
想想都肝疼。
不能想,想想更郁闷,今晚都睡不着了。
不自觉的摸了摸身上的裤兜,却发现没了烟火。
放下吉他,把窗户打开,迎面吹来了一阵冷风。
叶向晨很享受的深吸了口气,似乎整个人都清醒了不少。
甩了甩头,不再乱想,去找来纸笔。
先把这首歌的谱子扒下来要紧。
先到先得,以后这首歌就是他的了。
第一次干抄歌的事,竟然有些小激动。
此时的楼下客厅里。
蒋红霞正依偎在叶父的怀里,一起看着电视。
突然开口说:“老叶,你觉得没有,向晨似乎变了不少。”
叶父想到叶向晨早上的表现,点了点头:“是长进了不少。”
蒋红霞知道他是误会自己的意思了,解释道:“我不是说他学音乐的事,我是说他性格成熟了不少,这次他来京城都没骂过,呃……没和我吵过架,你没发现么?”
其实她想说的是叶向晨没骂过她狐狸精,可是哪有自己找骂的,于是改了口。
“还有,他对小怡态度也好了不少。”
“是么?没有吧。”叶父从小农村长大,他那个时代长大的人皮实惯了,又是男人,粗枝大叶的,对小孩子的心事从来不放在心上。
在他眼里,小孩不听话,揍一顿就好了。
所以根本没发现儿子的变化。
“嗯,以前他从来不跟小怡一起玩的,也不喊我蒋姨的。”
叶父听她这么一说,仔细回想,儿子确实成熟了不少。
不过他也没在意,小孩子慢慢长大总有变化,只要不是学坏就行。
……
第二天一大早,叶向晨就出了门。
他去书店买几本了音乐方面的书,比如《作曲的基本原理》、《实用和声学》、《作曲技法》之类的。
前世在那所末流艺术学院里虽然系统学习过,但是现在自己毕竟还小,前身学的又很浅显,突然写出这么好的歌,总得有点由头。。
又去图书馆借了几本明朝方面的书籍,没有买。
关于明史方面的书太多了,买实在不划算。
他准备把《明朝那些事》给复原出来,别人问他怎么写出来的,也得有个说的过去的理由了。
昨天想了一晚上,感觉时间很多,反正都是发在网上的,干脆同时写一本书,挣稿费的同时又能装逼!
叶向晨自己的文笔也不错,其实完全可以借鉴后世的创意写自己的故事,成绩应该不错。
但是他怕不保险,万一写的小说没人看怎么办。
所以还是准备先写个成功过得作品。
而且要搞就搞个大的!
他准备把《明朝那些事儿》给发表出来。
《明朝那些事儿》自2006年出版后,迅速荣登当当“终身五星级最佳图书”,被评为全国十大畅销书之一、全国中小学生必读十本好书之一,连续多年被读者推荐为印象最深之书。
2007-2008年度系列畅销书第一名,该系列作品还被译为日、韩、英等多国文字出版发行。
最关键的是这本书是以小说的写法写历史,连载在天涯论坛上不久就通过网友之间的自来水爆火,连载创下近2000万的点击率。
叶向晨怎么想都太合适他了。
首先《明朝那些事儿》现代的方式阐述了明朝发生的事,被他这个初中生写出来是有可能的,其次他操作比较简单,只需要在论坛发帖,等着发酵就行。
当然最重要的是它兼具文学与历史、社科属性,又是中国十大畅销书之一,能装叉还赚钱!
不过因为比较喜欢原著大神,想好抄袭的时候,还是有几秒钟小小的羞愧的。
嗯,只能安慰自己,大神这么有才,还会有别的神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