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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校花与校草

重生2000之肆意人生 服药 3166 2024-11-12 12:01

  看着眼前的刘昭,欢喜中带着担心的小表情,叶向晨突然笑了。

  “刘昭,你跟我想的不太像。”

  前世的她永远站在人群中央闪闪发光,永远理性、端庄、大气,所以叶向晨看着她时总是带着前世的滤镜。

  今晚这丫头着实让他惊讶了一把。

  想想也是,完美的人只存在想象里,他更喜欢这样真实的刘昭,人前理性端庄,生气时会打架骂人,做人有自己的原则。

  “不像哪样?”刘昭有点没懂,

  “没什么。”叶向晨继续轻笑着。

  “你也不像我想的那样”她也笑了,“我今天拉着你走就是怕你被欺负,我看你文质彬彬,没想到你这么能打。”

  叶向晨恍然大悟,原来如此,难怪她一直拉着自己走,本以为是在害怕,没想到是担心自己。

  心里有些小感动,笑着问:“是不是很帅?”

  “很帅。”刘昭笑着,犹豫了一下又说道:“你是文化人,下次别这样了,那网吧里不少是老板的朋友,今天要不是被你那一脚吓住了,我们肯定会挨揍的。”

  “嗯,知道了。”

  叶向晃了晃手中的空杯子,回答道。

  当时如果没有那一脚威慑两人才会挨揍,但不会跟她分辨。没有必要,已经结束了不是么?

  把杯子递还给刘昭,就跟她告辞了。

  临走也没有问她出了什么事,有了钱,相信这个姑娘能处理好。

  回到家时专门找叶父谈了下刘昭的事,没说她的家庭情况,就说有个朋友想找个文员工作,自己最近确实也需要个跑腿的,就答应了,让叶父安排一下。

  叶响红确实跟别的父亲不太一样,不太喜欢关注儿子的具体生活,听到他的话,认为确实需要一个帮儿子跑腿的人,当即就答应了。

  叶向晨本来还准备了不少话来搪塞两人是怎么认识,竟然全没了作用。

  就感觉自己准备几页纸的小抄,到最后老师告诉你,今天开卷考试的感觉一样。

  ……

  第二天中午,打完篮球,叶向晨和打球的几人并排坐在操场边上。

  日头很热,几人出了一身的汗。

  叶向晨接过李杰递来的矿泉水,大口喝了一口,发热的身体顿时由内而外的舒爽。

  心满意足的把矿泉水瓶放到一边,双手向后撑住地面,望着操场上。

  他喜欢面前的画面,朝气蓬勃的初中生,挥洒汗水的少男少女,以及情窦初开的青涩情侣。

  感受着风儿带来的凉意,用力的吸了一口没有雾霾的清新,似乎世间美好都在此时。

  “杰子,你和乐小溪这么久同学,知道她为什么突然不爱学习了么?”

  叶向晨看着旁边同样一脸舒服的李杰问道。

  李杰没想到他突然问这个问题,有些疑惑:“怎么突然问这个了?”

  “噢,我昨天剪头发时,碰到她了,她和一群杀马特一起玩,有点不放心。”叶向晨简单解释了一下。

  “杀马特?我也不知道啊,我没见过。”

  李杰也是第一次听说乐小溪认识这些人,不过他没感觉有什么,他喜欢乐小溪就是因为她又漂亮又酷。

  话说他当乐小溪的舔狗,还是乐小溪成绩变差之后了。

  叶向晨有些无语,心想你这舔狗怎么当的,女神的情况你怎么啥也不了解。

  “那她的家庭情况呢,你了解么?”

  “噢,就知道她家在学校东面那片胡同,和我们小区挺远的,具体情况我也不太清楚。”

  叶向晨无语了,问道:“那你平时都跟她聊什么啊?怎么什么也不知道。”

  “聊游戏,聊电视剧啊”李杰理直气壮,不聊这些聊什么?

  说完他又有些灰心丧气,“不过小溪最近也不怎么跟我玩了,找她聊天也不怎么搭理我。晨儿,你说我要不要转移目标啊,我感觉三班蔡璐也不错,自从那次一起上网后,她经常在网上找我聊天。”

  叶向晨被他说无语了,心想那是找你聊天么,那是找你打听我的消息。

  蔡璐这姑娘自从加了企鹅号之后,经常给他发信息,可惜叶向晨实在很忙,没有空搭理她。

  这姑娘不死心,又经常通过乐小溪给他送零食。

  叶向晨其实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单纯又可爱。可是他心理年龄都快四十岁了,实在无法接受这种初中生的好感。

  最起码谈恋爱咱也得成年不是,要不然能看不能吃,就为了拉拉手?

  就感觉很烦!

  李杰完全没有工具人的觉悟,仍然在那自我感觉良好。

  “蔡璐也不是不行,就是个头矮了点,也没乐小溪酷,但是我感觉她挺可爱的,性格也好,说话也好听。”

  叶向晨就在那笑笑不说话。

  少年人的感情总是脆弱而多变,今天乐小溪,明天蔡璐,后天可能就是另一个女孩。

  就像清晨的薄雾,风一吹,太阳一照,也就消失了。

  就在叶向晨和李杰聊乐小溪的时候,教室里,乐小溪和一群女孩子也在聊着叶向晨。

  叶向晨刚转来没几天的时候,就因为长得帅,能灌篮,颇受女孩子欢迎。

  这还就罢了,后来又考了年级第一。

  学校里的小女生们更是春心萌动,情书发了一张一张。

  校草篮球打得好,还是学霸,这在同年级的小女生们中间疯狂传播。

  叶向晨心理成熟,处事沉稳,说话有趣,在班级里人缘很好。

  此时班里的女生们心里就开始不平衡了,咱们班好不容易出了个校草,你们外班的都瞎起什么哄。

  更让她们玻璃心的是,上次公园的唱歌事件更是助推了叶向晨在学校的名气。

  本来他唱的再好,许多人没听见他,事情过去也就过去了。

  关键是当时据说还有个路过的女人欲火焚身,竟然情不自禁伸出了咸猪手,就让这件事带了一丝桃色。

  人们会想。都能让路人化身女流氓了,那这个校草还得了,肯定是长得又帅,唱的又好,不然女流氓怎么不非礼别人。

  这件事发生后,不但是初中部的学姐学妹,就连高中的学姐们也会专门‘路过’,然后留下一句‘好帅啊’。

  这更是让班级里的女生们吃了柠檬似的,泛起了酸水。

  咱班的校草,不会便宜了外班的小妖精吧?

  就开始有人提议,“小溪,你是校花,叶向晨是校草,你俩多般配啊。”

  乐小溪本来在本来就受欢迎,人长得漂亮,穿衣服酷,人也有个性,在一群初中女生里面就特别的出众。

  在学校里都穿着又丑又厚的校服的时候,她不是一身小洋裙,就是漂亮的小皮衣,头发还有点杀马特的感觉,立刻就把别的女生全比了下去。

  别的女生也想跟她学,可是想到老师和家长凶神恶煞的模样,却没一个敢这么干的。

  所以不管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认为她不但漂亮,还又酷又个性。

  至于她学习变差了,这点除了老师根本没人在乎。

  所以她一直是班花,乃至是校花的有力竞争者。

  上次春游时的街舞也给她涨了不少的小粉丝,最近被班里的小姐妹吹捧的五迷三道的。

  “是啊,小溪,我们班就和你叶向晨最般配了,一个校花,一个校草,你会跳舞,他会唱歌。”

  乐小溪被忽悠的感觉有点道理。

  她有一个朴素的想法,心想叶向晨拒绝了所有女生,如果自己能和他在一起,不就代表自己比她们所有人都强么?

  琳姐她们都有男朋友,自己似乎也需要一个。

  而且叶向晨蛮帅的,带出去肯定有面子,还是挺适合谈恋爱的。

  想到了叶向晨,乐小溪一时有些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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