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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3章 抹黑的源头

都市之全能巨星 李笑邪 3100 2024-11-12 11:57

  第二天是国际歌展的最后一天,陈森没有去松音凑热闹,他在昨天已经闹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可不想再去“砸场子”了。

  所以准备在家好好码字,存足稿子,以便去东瀛。

  但是,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一大早还没码几个字,编辑朝日月就疯狂地给他发消息:“张大,人在吗?有人黑你。”

  “张大,快出来,你被人黑了。”

  “张大,网上有水军黑你和林琳,说你以职务之便,包养林琳。”

  “张大,快出来啊,你要爆炸了。”

  作为“张小凡”的责任编辑,何朝明简直要操碎了心,“张小凡”现在是他手底下的“王牌”作者,他绝对不会容许他出一丝差错。

  一听群里有读者说网上有人黑“张小凡”,他就马上上网看了,果然发现网上有人带节奏黑“张小凡”。

  事情是从昨天晚上开始的,一个ID名叫“世纪之光”的大V爆料称,歌曲《酸酸甜甜就是我》第一天上架就大火的歌手林琳其实是被包养的,而包养她的人,是一个网络小说作家,其作品《诛仙》正火遍全网。

  据说作者本人长得又老又丑,但因为作品大爆,受到众多影视公司的青睐,有望成为一个超级大IP,所以作者也跟着火了,而林琳作为一个大二女学生,竟然为了自己的前途而甘愿出卖身体,陪一个又老又丑的人。

  这个“大料”一经爆出,瞬间成为一个小热点,主要是林琳现在还不算出名,要是换个名气更大的歌手,恐怕早就成为一个大热点了。

  可尽管如此,依然在小范围内传播开来,而且有越传越广的趋势,这明显是有人在带节奏,否则不至于一夜之间发酵成这样。

  很多围观吃瓜的群众也不嫌事大,纷纷在“世纪之光”的博文下面留言:

  “世纪又爆料了,就喜欢看世纪的博客,时不时地漏一些大瓜出来,作为世纪的粉丝,真是有福了。”

  “林琳原来被人包养了,我说呢,她一个新人,在《那歌》上被人家陈森压得死死的,新歌上架第一天就大爆,这怎么可能?原来是因为背后有人啊。”

  “现在都什么世界,为了出头,连羞耻心都不要了。”

  “张小凡的《诛仙》我看过,书是不错,但一个都快进棺材的老头子,也好意思包养跟孙女一样大的女大学生吗?”

  “丑人多作怪,越老越丑的越作怪。”

  “一大把年纪了,还包养人家女大学生,只能看,不能吃,就过过干瘾,有意思吗?”

  “老色批,早点投胎去吧。”

  “……”

  几乎都是清一色骂林琳和“张小凡”的,前者的标签是“不要脸”、“为了前途出卖自己身体”,后者则集中在“又老又丑”以及“老不修”上。

  当然,也不全都是批评的,“张小凡”的读者就为自己喜爱的作者愤愤不平:

  “说我家仙人又老又丑,你们全家才又老又丑。”

  “仙人和仙嫂,不知道是多般配的一对,你全家才出卖身体。”

  “没见过就胡说八道,有本事拿出证据来,上图啊。”

  “一群键盘侠就知道乱喷,水军五毛钱一条评论是吗,叫声爷爷,我给你们开十倍价钱。”

  “……”

  虽然《诛仙》的读者在极力帮“张小凡”辩解,但这事有幕后推手,加上涉及的可是金曲奖劲歌榜的新人歌手榜单的排名,其中的利益纠葛是非常大的。

  读者们哪怕不停发表评论,也比不上幕后推手请来的水军,刚发一条评论出来,几乎就有十几条评论给覆盖了。而且,大V“世纪之光”也被收买了,有给“张小凡”辩解的评论,他看到都会删除,甚至把评论的人给禁言了。

  如此一来,辩解的评论越来越少,而抹黑的言论越来越多,最后就被清一色的水军给淹没了。

  陈森刚开始码字没多久,随手放在电脑旁边的手机一直响个不停,他只好拿起来看了。

  发现是编辑朝日月给他发的兆信消息,看对方一连发了好几条,显然事情颇为紧急。有人抹黑自己,说他包养林琳?

  这真是空穴来风。

  昨天加了林琳的兆信好友后,他已经去看过自己博客下面读者的留言,知道读者误会了,以为自己跟林琳有什么关系,还称呼林琳为“仙嫂”。对此,他也懒得辩解,反正是没影的事,读者们新鲜一阵,最后肯定都会遗忘了。

  因为“张小凡”只会这一次给林琳推歌,下次就不会了,等时间久了,读者们自然会明白,“张小凡”跟林琳没有什么关系。

  但似乎正是读者们的误会,才给了别人黑他的机会。

  陈森暂时弄不清楚情况,给编辑发了条消息:“稍等,我先了解一下情况。”然后,他就打开网页,开始用“张小凡”的名字搜索。

  果然,跳出的网页几乎都是对他的抨击,其中,一条博客链接被顶到了最上面,说明是人气最高的。

  陈森点开之后,发现这是个ID名为“世纪之光”的博客,粉丝数有500多万,勉强算得上是一个大V了。

  他稍稍看了下,确定抹黑事件就是由这个人引起的,也是他发了一篇博文来黑他,然后导致一群跟风的。

  这种情况明显不正常,他不过是随手给林琳推了一首歌,然后就有人对他喊打喊杀,连林琳也被黑了,他很自然地就能想到,一定是他推歌的效果太强了,让林琳第一天就开始大爆,抢了别人嘴里的“蛋糕”,所以人家要连他这个“罪魁祸首”给一起收拾了。

  这让陈森恼怒之余也有些哭笑不得,似乎他每一个博客都会遭到“网暴”,从最开始的陈森本尊,那时候闹得轰轰烈烈的就是抄袭事件,再到“三木”那个童话作者号,闹出冒名顶替的事,现在的“张小凡”,则被定义为包养女大学生的又老又丑的老不修。

  这真是躺着也中枪啊。

  此时,编辑朝日月大概看到了他的回复,给他发了一条消息过来:“张大,你总算出现了,再不出现,我就要给你打电话了。”

  因为当时签约是在后台留了电话等资料的,所以作为责任编辑的他,确实可以直接联系到“张小凡”。

  “事情我已经大致了解过了,是那个‘世纪之光’先弄出来的。”陈森进行了回复,当然也清楚,“世纪之光”估计是被收买了,他毕竟和对方无仇无怨,像这样的大V也不会吃饱了饭没事干到处乱咬人,肯定是收钱办事。

  “对,就是他。”朝日月也是同仇敌忾,“张大,我觉得是有人在带节奏故意黑你,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你的情况,完全是胡说八道,要不,你发一张自己的照片到博客上,好好地打那些人的脸?”

  何朝明没有见过“张小凡”本人,因为签约的资料都是极度保密的,而且,出于个人隐私安全考虑,签约时可选填自己的真实信息资料,也可以选择不填写,但是银行卡号是一定要填写准确的,毕竟要打稿费。

  陈森没有填写关于自己身份的资料,所以何朝明对于他的身份信息一点也不了解,但是凭感觉,认为“张小凡”顶多也就是三十多四十岁的样子,可能还有点胖,毕竟作者大多这样,但肯定不会又老又丑,所以发一张照片到博客上,就能破除一切抹黑的言论。

  可陈森不想曝光自己的身份,“张小凡”这个马甲,他还想好好保留,所以对于朝日月的提议,肯定是不同意的。

  “没有必要那么做,这件事我会搞定的,你等着看结果就行。”他心里已经隐隐有了个计划,被人抹黑了不还手可不是他的性格,哪怕“世纪之光”只是别人推出来的“打手”,他也不会轻易放过,要狠狠地把这只“手”给打回去,打痛了,让他以后不敢在这么胡乱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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