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重生后,我把女友捧成天后

第2章 沈希灵

  洛凡是个非常专一的男人。

  如果不是那样,上一世也不会四十岁临死时,还是单身狗。

  当然,一部分原因是他经营不善,将生活搞得一团糟。另外,心中唯一的女孩对他而言,过于优秀!

  她叫沈希灵。

  和洛凡同班,一起上的初中和高中。

  她除了成绩永远前三,还多才多艺,舞蹈,乐器,甚至演话剧……

  而洛凡就不一样了。

  初中原本就是青春叛逆期的开始,加上母亲病逝,单亲父亲意志消沉,酗酒,沦为街溜子,长期没人管束关爱…渐渐的,他的活泼开朗没了,变得沉默寡言,所有的秘密都藏在心里。

  暗恋沈希灵,应该就是其中最大一个吧。

  洛凡也记不清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很早就喜欢上了,而且喜欢了很久很久…

  至于为什么喜欢她?

  理由很简单,沈希灵非常优秀!

  她永远大大方方,干干净净,漂漂亮亮…却从没有因为出身、成绩等等,对其他人表现出半点嫌弃。

  跟其他女孩相比,她永远那么特别。

  正是因为她,洛凡才没有沦落为街上的小混混,反而拼命努力学习,想要追上她的脚步…

  然而努力有时候是没用的…

  当如愿和她考上同一所重点高中,憧憬大学也一样时,人家却早已决定参加艺考,去省外有名的音乐学院深造。

  即便是音乐天才,也要时间兑现天赋。

  仓促间,洛凡如何追赶?

  所以,自我鼓动三年“高考完表白”的愿望,在没有一声再见的离别中破灭了。

  从那以后,两人的差距越拉越大…

  沈希灵出国读博,出道当艺人,名噪一时…

  而洛凡…

  什么也不是,活着仅有的意义是混口饭吃。

  “如果当初胆子大点,提前表白,失败的概率不是百分之百,也绝对差不了多少…可至少看起来,成功和失败的概率都是一半一半对吧?”洛凡回忆起往事,暗暗自我鼓励…

  勇敢走上去,要小提琴女孩的电话吧!

  不要再错过。

  好不容易机械地迈动脚步,可没走两步,他又突然暗以‘腿脚又酸又疼’为借口,骤然停下。

  转而想到…

  才第一次见面,就喜欢了么…

  太草率了吧!

  难道,这一世就放下沈希灵了吗?

  要知道,她才是经过时间考验,心中完美的白月光。

  或许有人会说,他扭扭捏捏不像个男人。

  但是,洛凡就是这样一个人。

  无论做什么都不会一时兴起,只有深思熟虑后才会行动,而且不管行动的结果如何,都会义无反顾坚持到底。

  尤其是喜欢一个人…

  在他看来,喜欢是一辈子的事,绝不是不合适就换一个的试错之旅。

  犹豫之际,女孩的弹唱停了。

  非常完美!

  最终,洛凡没有选择上前…

  也忘了鼓掌。

  反倒是女孩的举动,让人很意外。

  她微微皱眉摇头,似乎并不满意自己的表现,然后抬起左腕瞧瞧时间,快速而有序地收拾东西。

  看来是到上课时间了。

  当手指将脸上的头发拨到耳后时…

  她动作突然一顿。

  朝远远站着的“听众”望过来,眉头豁然舒张,惊讶又兴奋地笑着喊道:“洛凡?”

  听到对方喊出自己的名字,洛凡第一反应是蒙的。

  可看清对方的脸后…

  彻底蒙了。

  “你怎么…我,我……”

  “嗨…”洛凡心思细腻却嘴笨,特别是面对眼前这个女孩,语言功能丧失了好大一部分。

  他哪里敢想…

  眼前怦然心动的小提琴女孩,正是沈希灵!

  傻傻站在原地,不知所措间,她已经大大方方走了过来。

  “洛凡,你是来找我的吗?”

  “我……”见到心爱的女孩那么高兴,有那么一瞬间,洛凡真的想承认是专门来找她的,但坦诚很快占了绝对上风,“其实我是晨跑,偶然路过这里的…”

  “我还以为,你去省外重点音乐学院了呢。”

  “是吗?”

  “嗯。”

  “不管怎样,在这里见到你,我太开心了。”沈希灵撕开一包心相印纸巾,抽一张递过来,“从交大跑到这儿好几公里呢,你身体真棒呀,快把汗擦了吧。”

  “谢…谢谢。”

  洛凡没绷住,低头擦脸偷笑…

  淡淡的纸巾熏香,以及沈希灵身上的清香,都不是让他心旷神怡的本质,被知道在交大上学才是!

  这证明,有被关注对吧。

  他把脸擦了又擦后,又欣喜听见沈希灵发出邀请:“走,我请你吃包子,交大的馒头出名,音乐学院的包子也不差哟。”

  “嗯。”

  洛凡心情大好。

  腿脚莫名又有劲儿了,还一脸轻松,主动帮忙拎小提琴。

  因为怕弄脏了…

  还刻意直臂放在身前,远离汗水打湿的衣服。

  沈希灵回过头,淡淡笑了一下。

  然后就像向导一样,介绍遇到的景观和建筑,以及学院的相关情况。

  渝都音乐学院今年才开始运营,是市委重点打造的艺术类高校,师资力量相当雄厚。为了吸引本地学生报考,还设置了很多诱人的福利。

  于是反复衡量后,她选择了这里。

  这意味着什么呢?

  洛凡也说不清楚,反正是脸上的笑没消失过,手臂的僵直感却荡然无存,直到在食堂排队买包子时,还是保持那种古怪的拎小提琴姿势。

  不得不说,这样很能够拉高回头率。

  路过的男男女女,不自觉都会望过来,有的甚至挠头,捂嘴……

  洛凡毫不在意。

  认定不能让小提琴包被汗水湿透的衣服弄脏,那就得一直这样举着,除非新出台某条法律法规不许这样。

  沈希灵却很在意。

  当她收敛笑容,转过头来时,洛凡以为她在生气跟着丢人了…

  然而不是。

  她嘴巴微微嘟起后,关切说道:“跟你认识这么久,有时发现你挺奇怪的…难道这样拎着不累吗,抱在怀里或手臂正常下垂,不应该轻松得多吗?”

  “我知道,你是怕弄脏。”

  “可即便弄脏,也只是外面的包啊。”

  “再说,就算真把琴弄脏弄坏,又有什么关系呢?”

  “同学这么久,你还不了解我吗?”

  洛凡点头回应。

  承认是自己太在意某些无关紧要的细节了。

  其实,和沈希灵相处完全不必拘束,因为她天生就有一种魅力,让与之相处的人倍感轻松自在。

  听劝换掉古怪的姿势后,他的回头率骤减。

  而沈希灵的回头率依然高居不下,大部分自然是男生贡献的,还有小部分归功于女生。

  她的处理很自然。

  既不表现出厌恶,也不表现出喜好,完全不受影响。

  只如无其事地走到取餐窗口,礼貌点餐:“阿姨,两笼小笼包,两杯豆浆,打包带走,谢谢。”

  然后洋溢着笑容,回过头似在邀功。

  “没记错的话,你是最喜欢吃小笼包哈?”

  “我也很喜欢!”

  “快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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