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弟弟,做我的男伴吧
“你这个人,怎么不继续讲了。九千岁魏公死了以后二狗怎么样了?”
“还有还有,陈庆之和枪痴商甲第谁厉害?诸葛轻柔是陈龙象的人吗”
正听的入迷的苏璟怡,突然发现耳边唐翌的声音戛然而止,心里就好像有猫抓火烧一样难受。
抬起头,一脸怒意的看向唐翌,不料唐翌正一脸坏笑的盯着她。
“看什么?我脸上有东西啊。”
“没有!”
唐翌努力憋住笑,“你不是说这本书不行么,还听得这么认真。”
“我这不是替你参考一下意见么,看看你还有什么地方有漏洞。对,就是这个样子。”
苏璟怡可不想这么快就被打脸,刚刚还说唐翌这本书火不了,现在听的津津有味。
“对了,说了这么多,你还没说女主叫什么名字呢?”
“我还没想好!”
“这有什么难的?随便起一个名字就行了呗,百家姓那么多姓氏。”
苏璟怡不以为然,反正她看小说的时候很少关注主角姓名,剧情才是第一位的。
“不好,这本书你也听了大概,从书名和男主来看,就已经像是随便起的了,那么女主的名字,就必须经过深思熟虑了。”
“反差感!懂不懂?一定要让读者感受到反差感!书名和内容反差,男主和女主反差,这样才会更加有吸引力!”
唐翌又在给苏璟怡上课了。
尽管已经半夜十二点五十了,唐翌的精神却俞加兴奋,这是一种新的写作模式,他在开创一个流派。
当前的小说,大部分都是以平铺直叙为主,爽点爆点滞后。偶尔出现几个异类,仅仅是把倒序,插叙那一套搬过来,读者们审美疲劳很久了。
创作[镇妖台]的时候,唐翌已经对小说领域的开篇模式形成了冲击,目前,成百上千的作者前仆后继的模仿他的写法。
而[二狗的造孽人生],彻底颠覆了以往的创作流派,以反差感博取流量,凭高剧情吸引人群。
他相信,是个读者,看见这个名字,就会忍不住点击进去看看。
至于后面剧情会不会崩?唐翌就不带害怕的。
唐翌如此解释,苏璟怡也认真思考起来,眉头时而皱起,时而舒缓,犹见可怜。
“有了!”盯着苏璟怡的脸,他突然有了主意。
“你想到女主该叫什么名字了?”
“想到了一首古诗。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女主名字,就叫蒹葭怎么样?”
“不错,很有诗意,反差感拉满了!”苏璟怡在一旁鼓掌。
蒹葭,出自《诗经·国风·秦风》,带有浓厚的中国风,使人忍不住就想怜惜。
“名有了,姓呢?姓蒹?感觉有些怪怪的!”
“当然不是,我觉得应该姓苏,苏蒹葭。璟怡你觉得怎么样?”
苏璟怡的耳朵红了。
苏蒹葭?姓苏?这是在暗指自己么?
难道唐翌这本书,女主的形象就是自己?不然怎么会这么巧,也姓苏?
尤其与书中的女主进行比对之后,苏璟怡脸颊也开始发烫。
她和苏蒹葭的经历何其相似?都是生而富足,误打误撞认识一个穷小子......
“唐翌是把他自己当做二狗了么?不!他比二狗更优秀!”
没有注意到苏璟怡的变化,唐翌还在自顾自地摇头晃脑,“苏蒹葭好呢?还是苏芷秋,或者苏雪见?”
“不要,就叫苏蒹葭吧,第一个最好听。”苏璟怡的头埋的越来越低。
“行!好听就行!这样她最后死的时候就更能引起共鸣了!”
“你说什么?女主后面会下线?”
唐翌的话,犹如一道惊雷,天塌地陷把人锤!“这是主角啊,为什么要把她写死......”
“呃。因为我暂时还没想好后面的剧情......”
“我不许你把她写死!”苏璟怡快哭了。
自己刚刚还在幻想如果自己是[二狗]的女主,会怎么办?没想到,唐翌直接把她写死了。
这是二狗对待白月光初恋的态度吗?还是说这是唐翌对她苏璟怡的态度?
“你要是把她写死了,我就再也不理你了!”
她拿出一副凶恶的表情,瞪着唐翌。丝毫没有想起来,遮挡自己颜值的方框眼镜还在一楼的会议室放着。
现在这个样子,哪像一个生气的母老虎,倒是像撒娇的小白兔。
“行行行!我不写死她行了吧?”唐翌赶紧举手投降。
苏蒹葭难产去世这条线,在这一刻,从他脑海中彻底删除。
之后二人又就剧情的问题开始一系列的讨论,整个过程,几乎都变成了苏璟怡在说,唐翌去补充。
一直改到苏璟怡满意之后,这才放过唐翌,兴高采烈的回到了自己房间。
......
一觉睡到第二天下午一点钟,唐翌才被一通电话吵醒。
由于酒店窗帘采用的是遮光材质,一旦拉上,一丝阳光也不可能透过窗帘照进屋内。
嬴岚打电话的时候,他还在做梦。
“弟弟,你在哪?今天不是说好了陪我逛街的吗?”
“糟糕!”大叫一声之后,唐翌从大床上迅速弹了起来。
昨晚吃火锅的时候,嬴岚就和他说了想要一起逛街,没想到这么快忘了。
放大明星鸽子,唐翌可是蝎子拉屎——独一份了。
再见到嬴岚的时候,赢岚不仅没有怪他,还热情的和他打招呼。
保姆车离开三季酒店范围的时候,唐翌分明看见度假区保安已经发现了自己,但并未上车阻拦。
与赢岚逛街的时候,他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壕无人性”!
只要看上的,上身之后合适的,不看价格,直接打包带走。
三家店还没逛完,就已经买了十件左右的衣服,花费超过上百万。
就在唐翌双手快要拿不下的时候,赢岚终于停下了shopping的脚步。
“我的衣服终于买完了,接下来该买你的衣服了?”
“我也有?”唐翌有些吃惊。
“当然了,快跟我来!”
不等唐翌拒绝,赢岚直接把他拉进一家商场的名牌男装区域。
男装区的导购早在他们进来之前,就已经注意到了这两人,现在已经迎了上来。
赢岚还是和往日出门一样,口罩、眼镜、鸭舌帽三件套,陌生人完全看不清正脸,标准的防窥造型。
唐翌则比较简单,大大方方,阳光开朗大男孩一枚。
前面一排逛完之后,明显没有满意的,赢岚又拉着唐翌朝后面走去。
眼神略过一件件的服装,终于,二人在一件男士礼服面前停下来了。
“这件衣服不错,弟弟你试试吧?”
“行!行吧!”
一脸懵逼的唐翌,就这样被工作人员带进了试衣间,几分钟后,穿着晚礼服的唐翌出现在赢岚眼前。
“怎么样?我穿着感觉有点紧!”
“很好,就是要这个效果!”赢岚眼前一亮。
不怪祁薇说唐翌很帅,今天换了衣服一看,这个弟弟果然很帅啊。
一米八三的身高,身材挺拔又不臃肿,配上墨蓝色的礼服,锃亮的皮鞋,就像一个真正的富家子弟,气质超群。
就连导购也一个劲的说好,没写过这么好的衣架子。
“行,就这身吧。把同类型的灰色,黑色,紫色各拿一套。”
赢岚给唐翌买起衣服来,眼睛也不眨一下。
半天的时间,赢岚带着唐翌逛了至少三个商场,把唐翌全身的行头换了一个遍。
从内饰穿搭,到眼镜手表,甚至于发型皮肤,都做了一遍深层护理。
从美容院出来之后,看见自己这一身的装扮,唐翌产生了一种错觉。
那就是,今天赢岚叫他出来逛街,本来就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专门为了他准备的。
一切就绪之后,一行人又双双上了保姆车。
“岚姐,咱们是要回酒店吗?”
“不是,弟弟,今天我想邀请你参加一个晚宴,以我男伴的身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