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动人的颤音
少见多怪!头发短见识也短!
林晨鄙视的看了史湘云一眼。
再说了……
当鸭有什么丢人的?如果富婆是温欣那种级别的,林晨心说我真干!而且是心甘情愿拼命的去干!
但就怕遇见会玩钢丝球的……
“哥们是那种人嘛,奥迪车卖了,有点小钱。”林晨一本正经说。
“我就猜到是这样!”史湘云白了他一眼,“留着钱干点生意吧,别一天天想着走捷径,会赔死你的。”
史湘云知道林晨家出了问题,但没有继续细说,只是点到为止。
林晨保持笑容,刚刚话只是一个心理预告,但真不是胡说八道。
人物横财不富,马无野草不肥。在缺少启动资金的情况下,林晨第一笔生意,选择的是梭哈!
而且是一场绝对稳赢的梭哈!
有了这笔钱,就能时来运转,一举翻身,他就有上桌吃饭的本钱。
“云哥,我跟你打听一个人。温欣,认识吗?”林晨忽然说。
“薛家那个私生女?”
林晨:“???她不是姓温么,怎么跟薛家有关系?还私生女?”
“这你都不知道!”史湘云露出一抹嘲讽的表情,“你问她干嘛?”
林晨感觉富人圈子是真的乱。
自己这家庭就够离谱的了,没想到,还能吃到冰山校花的大瓜。
“就随便问问!”林晨没打算把温欣表白的事告诉史湘云。“你刚刚说她是薛家的私生女,这什么鬼?”
“嗐,私生女嘛,就是温家的女儿,跟薛家的董事长生的孩子呗。”
“不过,温欣从小被寄养在温家,连姓氏都是人家的。不是这个圈子的,一般人都不知道这八卦。”
“人倒是长得挺好看!”史湘云说到这里,忽然有些警觉的看向林晨,“你不会是……打算追她吧?”
林晨发誓心里没这个想法。
都重生了,谁还追女人呐!
林晨向来以为,男人追女人难度,那可真是隔层山,最没意思。
不如认真搞事业,努力变优秀,然后让女人来追你,这多爽!
你若盛开,蜂蝶自来嘛!
“我告诉你,你最好招惹她。不然,在咱们这地方,你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史湘云语气认真的说。
林晨“嗯”了一声。这话在这个时代,在这个地方,还真不是在开玩笑。有些势力是堪比土皇帝的。
显然,薛家就是这种土皇帝。
不过,林晨也很冤枉呐。这不是我招惹那个“私生女”,是她主动找我的,还要找我上大学合租……
此时此刻,林晨对于今天温欣主动找上自己的原因,更好奇了!
只是不知道这次校友会,她会不会来参加。如果来的话,顺便可以聊一聊,加一加QQ好友之类的。
十几分钟后……
林晨把车停靠在路边。校友会是在酒店顶层举行,那里一般是举行婚礼的场所,但今天被学校大气的租了下来,用于开展交流活动。
这酒店的名字叫“晨曦”,名字还是林爸起的。“晨”代表是林晨,而“曦”,指的是林晨的亲生母亲。
这里以前是林家的产业,现在不是了,被后妈给处理给了别人。
林晨轻车熟路的带着史湘云走进这里,乘坐电梯径直来到顶层。
然后找了一个休息区坐下。
旁边有个女孩在唱歌,穿着南宫问雅的cos服装,唱的是《梦的光点》,围着一大群毕业生鼓掌。
这是他们这代年轻人的童年!
只是没想到,一转眼的时间,就从曾经守在电视机前看动漫的小孩,变成了即将各奔东西的大人。
林晨要了两杯红酒,服务生认出了他的身份,尴尬的打声招呼。
之后两人就没有任何交集了。
只是偶尔的,林晨能感觉到有些服务生会朝他这里看过来,互相之间也会讨论有关他们林家话题。
“物是人非啊!林总发表一下感言?”史湘云喝一大口酒红着脸问。
“这能有什么感言?又不是我卖的酒店。最多是有点不自在。”这是林晨的心里话,他也不怨恨李执。
做生意有赚有赔,但十五亿的资产能说倒就倒,你要说背后没有点问题,林晨自然是不相信的。
等先把钱赚到手,再慢慢去查这件事。总觉得李执是被人骗了。
“看来你心挺大啊!都不需要我劝导你了。那你知不知道,很多人都在笑话你?”史湘云指了指远处。
那里有几个黑色西服的中年男人,正在和他们的校长交流,满脸陪笑。几人不时朝林晨这看过来。
隐约能听出他们是在说林家的事,但是不是嘲笑,就不知道了。
“就让他们笑去吧!但是……”
“你没听过一句话吗?‘少年当有鸿鹄志,当骑骏马踏平川’,林晨目光坚定的扫视周围,喝口酒咽下,“不需要太久,我就能把林家的东西再拿回来。我林晨说到做到。”
明明是知道林晨是在装杯,史湘云张张嘴,却出奇的没有反对。
反而发现这家伙说这句话的时候还挺帅……只是,忽然感觉林晨这个家伙,他和以前有些不一样了。
史湘云脸色更加红润。
两人正说着话,“南宫问雅”拿着一瓶酒走了过来,冲他们打声招呼,问道,“要酒吗?法国红酒!”
她的个子大概只有一米五,没有穿高跟鞋,只是普通的coser。上面裹的很严实,一点儿都没露出。
林晨看她一眼,大概猜出来这是酒店老板搞的最新式推酒方式,因为像她这样的coser不只有一个。
她们应该是靠拿酒提成赚钱。
衣服上还写着名字,秦可卿。
不过这女孩应该是新手,不光不露出点福利,说话也有些迟钝。
唯一的高光点就是歌唱的好。
中年男人们的目光自动将她略过,除了身材没有亮点,这种保守的穿衣习惯,默认是卖酒不卖人。
史湘云本以为林晨这个直男不会聊天,会把女孩聊的脚趾扣地。
但没想到,这家伙几句话,就把这个coser聊的捂着嘴笑了起来。
连女孩的QQ号都要到了。
但作为交换,林晨拿走了她手里的那瓶售价5000块的酒,其实这东西进价低的离谱。但是值得。
秦可卿生涩的将红酒的木锥启下,这是防止林晨反悔把酒退掉。
然后她便雀跃的又去柜台拿了一瓶,引来了其它coser羡慕的目光。林晨这里也一时间围满了人。
“那是……林家的那个?”
“哪个?”
“林夕的儿子,林晨!”
一群中年人笑着碰一个酒杯,彼此客气的抿上一小口,喝下去。
“林家不是破产了吗?还喝得起五千块的酒?这孩子够败家的啊!”
“没办法,有些年轻人习惯了大手大脚,改不掉。我家的那个也是这样,还说今天要借着这个机会跟个女孩求婚,花十几万买礼物……”
周围响起一阵笑声。
“行啊,老王家的孩子早当家。我记得你高中毕业那时候还跟人求婚来着,叫吴曦曦还是李曦曦……”
“吴曦曦!那不是后来没追上嘛,让林夕个狗玩意给撬走了。”
“哈哈~怪不得,你和你儿子这是报仇来了……想让林家那小子出丑是吧?!”这人看了眼林晨,目光中有些可怜的神色,遗憾的叹口气。
他和林爸生前交情还可以。
但有人发话说了,如今谁要是敢帮林家,就绝对没有好果子吃。
“没有了林家的庇护,林晨这孩子,终究是要被人随意拿捏了。”
他心里清楚的很,王家这对父子,那是一个比一个心毒,指不定今天,要用什么办法让他丢人呢!
……
……
休息区。
史湘云站起来朝人摆摆手。
“我姐夫来了…咦?怎么还有他妹妹贾探春?这个心机婊也来了!”
林晨起初没觉得有什么,但在听到贾探春三个字后,眼睛不自觉的朝那一头高马尾的女孩看过去。
这个女孩他有印象,和他同岁,今年刚满18,但同岁不同命。
人女孩自幼天赋异禀,从小就智商高人一等,以至于14岁的时候,就进入了北海大学少年班。
今年他高三毕业,而贾探春刚好大学毕业,十几所美国名校给她抛来橄榄枝,结果她宁是一个没去,反而选择留在本校工作。
再加上她出众的颜值,几近完美的身材,成了北海大学无数男生心里的白月光和追求的对象。
一般来说,“校花”这种东西是不存在的,有也是男生私下里评。
但贾探春这个女孩,却是北海大学论坛里,唯一公认且名副其实的校花、女神、不容亵渎的仙女。
有意思的是……
记得14岁那年,史湘云带着贾探春来林晨家里玩,三人还背着小黛玉偷偷喝了瓶红酒,玩得特别开,一直玩到了晚上十二点多。
趁着史湘云睡着,贾探春认真告诉他说,我有点想谈恋爱,看你长得还有几分姿色,要不然试试?
说着,就闭上眼睛伸出嘴巴。
但当时的林晨想着,这女孩不光长得好看,智商高,个子也比他还高一头,以后娶回家肯定受气。
那时的林晨还比较纯情,拽拽的告诉贾探春说,“我喜欢清纯高冷型,你这种太主动的,我没兴趣。”
果断的把她给拒绝了。
现在回想起当时的场景,林晨只觉得后了个大悔,后悔的想死。
妈的!
这是让你谈恋爱,又不是让你结婚,吃干抹净先入为主就完了!
再说了,当时要是有她当女朋友,随便指点些学习技巧,说不定考上的就不是三本,而是985了。
“唉,给你机会不中用,装什么纯情呐!”林晨在心里自嘲一声。
也不知道女孩当年的话,现在还有没有效,在不在保质期里面。
现在好了,这女孩变得是真高冷,如果还是之前的林晨,泡一泡文艺女青年还行,但面对已经变得如此优秀的贾探春,绝对没有一丝机会。
这时,他发现周围很多人的目光,都在朝门口的方向看过去。
一部分人是在看那位优秀的国外投资人、企业家,想搞好关系。
但大多数人,特指男人,都是被他旁边那个女孩的颜值所吸引。
贾探春,身高至少有170,体重却不到100斤,穿着一身半正式的灰色套装。微微露着肚脐和腰部,化作了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下半身是及膝短裤,没穿丝袜,露出细长而光滑的小腿。脚上一双白色帆布鞋,走起路来轻盈无比,颇有一番青涩大学生的韵味儿。
而她脸上没有一丝表情,不露喜怒,只是平淡的用目光扫视全场,直到看见林晨时,才微微停顿。
但也只是一瞬间就转过头了。
“冷,生人勿近!这女孩有点酷啊!我喜欢。”林晨在心里评价道。
两人在史湘云身边坐下,男人和她打个招呼,用手弹了她一个脑瓜崩,“Good evening啊,小云。”
“姐夫,都回国了,咱能不放洋屁吗?!”史湘云瞥他一眼无语道。
关键说英文不是最讨厌的,最讨厌的是中英文杂交,啥也不是。
不过凭这几句话能看出来两人关系不错,对方挨了吐槽也不恼。
反而是自顾自的倒了一杯林晨刚刚买下的红酒,翘着兰花指轻轻摇晃酒杯,给它做醒酒处理。
贾铭看眼林晨,觉得眼熟,“小云,这就是你要给我介绍的那个朋友吧?”
贾铭,是史湘云姐夫的中文名,他同时也是贾探春的亲哥哥。
史湘云点头,然后贾铭就翘着兰花指,拿着酒杯,要和林晨碰一个,“克莱希·布朗,我家小云的亲姐夫,Nice to meet you……”
完全没在乎史湘云之前的话。
他的声音有些软和尖细,再加上动作那么的……林晨也不知道该说他优雅,还是该说他娘炮。
总之打招呼就对了。
“铭哥好,林晨。”他不管三七二十一,直接叫哥,并报上姓名。
“小晨挺懂礼貌哈…”贾铭想起来好像之前是在哪里见过,不出意外……应该是妹妹家里的那张照片。
而且,今天是妹妹主动来的……
有古怪!
贾铭心说我记住你了小子!
不过,他还是皮笑肉不笑的保持着绅士风度,并没有一把抓住林晨的衣领,大声逼问他是怎么回事。
“Lady,来瓶伏特加!”他打个响指,冲路过这里的“南宫问雅”说。
刚刚卖出一瓶五千块法国红酒的秦可卿,先是有些错愕的看向林晨,接着便面带微笑的小跑过来。
她不懂酒,只是哪个贵,哪个提成高就推荐哪一个。但现在看来,她运气真的不错,又开一单。
弟弟的医疗费有希望了。
同样的,秦可卿马上给酒打开,生怕这位绅士马上会反悔。
贾探春没有说话,只是扫了一眼贾铭,后者马上意识到什么。
“这个……咳咳,小酌怡情,小晨都高中毕业了,喝点烈酒没事的,练一练嘛,你说呢?”
感受到贾铭求救的目光,林晨看了一眼正在低头看手机的贾探春,笑了笑道:“我觉得铭哥说得对。”
给足了他面子。
史湘云不懂他们之间的弯弯绕,拿出酒杯“库库库”往外倒上,她喝酒也是不虚的,直接把林晨买的红酒推到一边,给贾铭上压力。
有钱人的世界朴实无华。
买下一瓶昂贵的酒,就像是普通人买袋辣条般轻松。以至于这酒的待遇在他们眼里可能还不如一瓶矿泉水,就是带味道的饮料罢了。
“小晨…”贾铭举起酒杯,道,“你是在看……这杯酒是不是真的?”
他的语气有些凉嗖嗖的。
“不是,我觉得铭哥特男人!”林晨从走神状态下出来,又夸一句。
贾铭愣了愣,马上笑了出来。
身为商圈大佬,他不知道听过多少人的夸赞,早就免疫了。但说来奇怪,唯独听林晨的话,感觉到这是对他发自内心的崇拜和尊重。
成年人夸我,是恭维我;但高中生夸我,那就是在崇拜我啊!
这话听了比喝伏特加还上头。
不知为何,史湘云感觉自己姐夫看林晨的表情有些怪异。一副被林晨的话骗得“思想迪化”的模样。
“那个什么,小晨,今天晚上你想喝什么,想吃什么,随便点,别跟铭哥我客气,都记我账上就行。”
“小云小春,你们两个的费用另算哈,我今晚可是单独请小晨一个人。”贾铭说完,还不忘强调道。
史湘云和贾探春对视一眼,互相间谁也不搭理谁,跟有仇似的。
但都对贾铭的行为表示鄙视。
四人对目而坐。林晨和史湘云坐一起,因为沙发小,屁股和腿紧紧挨在一起。但两人谁也不在乎。
因为不愿意和史湘云对着坐,贾探春和林晨面对面,端着酒杯,喝着之前那瓶已经醒好的红酒。
在洁白灯光下,林晨不时打量一眼这小时候要主动当自己女朋友的女孩,再一次认可了她的颜值。
这位学霸级的人物,并不是普通家庭用尽一切力气才能出成绩的凡人。而是在精通绘画、跳舞和唱歌之后,用剩余时间成就的自己。
多才多艺,学习好,偏偏人还那么美,长得又有一种我只钟情你将别人据之千里之外的禁欲诱惑。
妈的,还让不让其她女孩活!
林晨有些怦然心动。
心里渐渐有了些想法……
贾探春和温欣是两个完全不一样气质的女孩。温欣是那种可可爱爱,像只活泼的小猫,有种让林晨想去抓,却始终抓不住的好奇心。
贾探春则是冷冷清清,真正符合冰山校花四字的人设。就像是他小时候看的二次元樱花恋爱动漫番里的,高冷纸片人老婆走入现实。
相比之下,其实他更喜欢的还是贾探春这种类型的女孩。林晨笑了笑,理由嘛,其实也很简单:
“咳咳——!”
“我不是音乐家,但是我喜欢听动人的颤音。而恰好,她能满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