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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征途中的等待

  发生如此大的动静,没人关注,那是不可能的。

  大战时,发现异样的,不仅有普通人,也有修仙者。

  不知情的人,以为电闪雷鸣,是天气突变造成,而亲眼目睹的人,想法那是相当活跃...

  随后的几天里,有几个版本的传言,悄悄的流传开来...

  雨终归还是落了下来,就在蒙面人走后不久。

  确切说,那是雨加雹,敲打在房屋的瓦片上,叮当作响。

  三仙镇,夜来香客栈。

  金家少主,金喜善的对面,坐着两个老者,一个青袍,一个黑袍。

  青袍老者是金四,而黑袍老者,正是余多多主仆逃走后,出现的那人,金四口中的大哥。

  “老三已经死了”,黑袍老者无悲无喜,脸上的表情僵硬,“我想知道到底出了什么事!谁能告诉我?”

  冰冷的目光,扫了一眼金四。

  金四一颤,如坠冰窖,遍体生寒。

  “大哥,事情是这样的,昨天,我们在路途中,得罪了两个丑鬼,然后石蛮带人去追杀,结果...”,金四颤颤惊惊述说着昨天发生的事...

  虽说金四口称黑袍老者为大哥,但他很惧怕。这位大哥心黑手辣,除了家主一脉,任何人在他眼里,皆是可杀之人。

  他们七个,都是金家老祖当年收留的孤儿,赐姓金,绰号“七杀”。

  金大是个修炼狂人,对任何事情根本不过问,非是金家家主之令,任何人他都不会关心。

  他的口头禅就是,“我是七杀之首,我要大杀特杀!”

  七人的修为中,金大最高,高出其余六人一个等级,已是元婴巅峰,差一步达到合神。

  “石护卫!你解释一下!你是如何得罪的对方!”

  金大犀利的目光瞪向金喜善背后站立的石蛮。

  石蛮脚肚打颤,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

  “大爷,我错了!我不该得罪对方,连累了三爷。”

  “哼!”

  “平日里我就说,做就要做得彻底,或者干脆不做!现在呢,留下一个尾巴,有可能还是一个劲敌。看你们如何向家主交待!”

  金大在桌上,重重的一拍,茶杯震动,茶盖哗啦作响。

  金四、金喜善、石蛮三人皆是一颤!

  “那两个人多大年纪?”

  “十五六岁”,石蛮回道。

  “如此年纪,可杀金丹,实在让人难以相信。”

  金老大把玩着茶盖,陷入沉思。

  “此子修为应该不高,全凭着手上的法器,才会如此肆意妄为。”

  “法器?什么样的法器?”

  金大呡一口茶水,似乎有些兴趣。

  “小的从没见过那样的法器,此器可控心神,当时我们整队人马就是栽在此器手上。”

  “如此看来,恐怕老三也是栽在此器手上。”

  石蛮三人皆是点头赞成。

  “明日,直奔余家,把下聘之礼办成后,仔细查查,看看此子什么来路!”

  “好”。

  ......

  春雨本是细霏霏,润物无声落凡尘。

  奈何天公不作美,风雨雷电齐上阵。

  雨足足下了两天一夜。

  余多多主仆两人逃到哪里去了?

  .................................................

  三仙镇往北,那是云阳城的方向。

  云阳城比之通川,大上数倍有余,这就是一线城市和三线城市的差别。

  两城之间足足二千里。

  三仙镇往北五十里,有几座普普通通的小山,山落里,一座孤零零的破庙。

  破庙,瓦残椽烂,杂草丛生。

  破庙不知修于何时,因何而败。

  大殿中的三座石像,早已经面目全非,认不出是哪位仙哪位佛。

  大殿正中的匾框,早已虫蛀蚀烂,只留下一个“三”字。

  如此破败的残庙,却有烟雾缭绕,不知是谁家的儿郎,在此野炊。

  “哥哥,熟了没有?”

  “等会儿。”

  “哥哥,可以吃了吗?”

  “等会儿。”

  “哥哥,你看它都冒油了,应该熟了,可以吃了!”

  “等会儿。”

  “哥哥,我先吃一个爪子吧,它都糊了!”

  “等会儿。”

  ......

  两个少年,围坐在篝火旁,烤着一只松鸡。

  小一点的女孩,盯着滋滋冒油的松鸡,吞咽着口水。

  火光映射在半面银色的面具上,透出丝丝的红色,显现出一种别样的美。

  这两人正是余多多和小丫环满仓。

  估摸着应该熟透了,余多多便不再烘烤。

  小丫头见此,飞快地伸手,准备撕下一个翅膀。

  烫!

  她手一缩,把手指头放进了嘴里。

  “等会儿,冷了才吃。”

  你急什么!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余多多其实也是口水直冒。

  等到冷得差不多,余多多撕下一个鸡腿,递给小丫头...

  “唔...好吃!太好吃了,这是我吃过的最好吃的烧烤!”

  小丫头啃着鸡腿,连连赞叹。

  这就算好吃?你若尝尝串串香,羊肉串,怕是会美得不要不要的。

  很快,一只鸡就被消灭干净,只留下少许的骨头。

  “少爷哥哥,我们接下来往哪儿跑?”

  小丫环用自己的衣䄂在嘴上擦擦油渍,紧挨着余多多坐下。

  “往北,我们一路往北。”

  离三仙镇越远越好,离开狮驼岭金家、通川余家的势力范围,才会越安全。

  金家余家!呵呵!我还会回来的!

  余多多暗暗发誓。

  今天,你如何待我,它日我必还之。

  今日,你看我不起,它日我让你高攀不起!

  在休息的时间里,余多多简单的教了一些,吹奏笛箫的入门技巧,给小丫环满仓。

  小丫环天资聪慧,很快就能吹奏一些简单的音符。

  呜呜哆哆...,虽不成调,也算是会吹了。

  主仆两人上路了,为了低调一些,故意在另一边脸上弄了些泥垢。

  暂时放弃了走大道,主仆两人翻山越岭,遇荆开路,开始了北上的征途...

  带的干粮已经差不多吃完,一路之上,全靠着一些运气不好的小动物充饥。

  偶也经过一些山野小村,购买到一些兽肉干粮,量不是很多。

  可见,普通凡俗之人的生活,何其艰辛,勉强能够维持一家人的生活。

  这一日,主仆两人遇到了难题。

  一座山脉横盘在前方,挡住了去路。

  山峰高耸入云,怪石嶙峋,不可攀。无数的山峰重重叠叠,绵延数百里。

  山脉名为落风山脉,在西凉国小有名气。

  山脉中最有名的山峰,当属堕仙峰。此峰方圆数千丈,形似一口倒扣着的碗。崖壁光滑如镜,根本无法攀登。

  对于普通人,此峰是不可逾越的天险。但是对修仙者们,它却是圣山。

  能登上峰顶,就拥有了成就地仙的资格。

  据说峰顶,有一小洼灵水,登顶者喝了它可长仙根。

  每年的盛夏,众多的修仙者,蜂拥而至,以求一试,自已有没有成仙的潜质。

  此时的落风山脉,冰雪还未消融,山峰之上还是白雪皑皑。

  落风山脉不远,有一个小村,名叫高庙村。村中人口数百,多是猎户人家。

  余多多主仆就暂时栖身在村中一户高姓人家中。

  主人姓高名管,六十多岁,膝下无子,只有两个八九岁的孙女,据说其子在狩猎时被一群苍狼围攻,最后尸骨无存。

  高老头告诉余多多主仆,要想翻越落风山脉,需等上一些时日,待到盛夏之时,山顶积雪融化,那时就可以。

  余多多考虑再三,于是决定等上些时日。

  交给老头一些钱财,作为伙食住宿费,主仆两人住了下来。

  空闲之余,余多多就教小丫环一些乐理知识,或是一些歌曲。

  更多的时候,他却是喜欢跟着高老头和一些猎户上山狩猎。

  一般情况下,余多多都不会出手,他享受的是那种追逐的过程,那是一种锻炼体魄的方法。

  有时候他也会独自上山,站在山巅,俯看远川。

  名义上是赏景,其实是在炼魂炼魄。

  小丫环满仓,这些日子可是与两个小女孩厮混得很熟。

  双胞胎女孩,一个叫高圆圆,一个高美美。

  梁满仓俨然成了大姐大,两个孩子整天跟在其屁股后,乐得小丫环整天喜笑颜开。

  余多多两人这一住,就是两月有余。

  盛夏,来了。

  远处,落风山脉渐渐变了颜色,山下,绿草成茵,郁郁葱葱。

  山上的积雪几乎消融殆尽,露出它本来的灰褐色。

  山巅,因为积雪的消融,形成的薄雾,笼罩其间。

  风一吹,雾气翻腾,却又是另一番美景。

  修仙者们如约而至,开始奔着山脉来了。

  村子里的猎人们不再出去狩猎,皆是窝在了家里。

  什么情况?

  不是说,“有朋至远方来,不亦乐乎”?

  这么好的旅游季节,这么多的游人,生意正当时啊!

  为什么要躲起来?

  余多多不解,于是问高老头,而高老头只是苦笑两声,并没有回答。

  “怕!”

  女孩当中有一个说道。

  “为什么?圆圆,告诉哥哥。”

  “我不是圆圆,我是美美。”

  “??”

  “妈妈就是被这些人杀了。村子里好多人都被他们杀了。”

  高美美,愤怒的回答。

  高高在上的神仙,就是如此对待崇拜他们的凡人?

  那凡人们还拜什么神,敬什么仙!

  余多多这些日子的所见所闻,让他不得不承认,这些修仙者们,真的能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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