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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宁静

问剑问心问道好 躺平的龙 5708 2024-11-12 06:21

  一堵泥墙,两片菜园,茅草屋上炊烟缭缭,田园生活就是这样宁静祥和,就宛如那坠星湖的千里湖面一样平静没有一丝涟漪。

  白皙的手指宛如葱花一般娇嫩无暇,能够拥有这样一双手,想来它的主人必然是有着极好的出生吧!

  舀米、打水、洗菜,虽不是寒冬腊月但三月不过是初春时节,气温多少是有些低的,这样娇嫩的手被凉水一浸便红了。

  将淘好的米倒入蒸笼之中,女主人便情不自禁的将被冻的通红的小手放到红润的小嘴边哈了几口热气。

  想来一般的大家闺秀定然是不会习惯这样的苦日子吧!

  时间宛如流水来时悄无声息,去时无影无踪。

  就在女主人忙忙碌碌的背影之中,太阳高高升起,寒气渐退温暖的阳光洒落大地,照在人身上暖洋洋的很舒服。

  吱呀一声,泥墙间的竹门被人轻轻推开,一个不算健硕却也挺拔的身影扛着满满的柴火走了进来。

  “你回来了!”

  “嗯!”

  她看着他,他也看着她;莫名的她笑了,他也笑了。

  简简单单的言语却有一种说不出的温馨,也许这就是家的魅力吧!

  “今天怎么这么早?”有条不紊的忙碌着手中的事,她这样好奇的问道。

  李同尘将柴火放到火灶旁,望着妻子忙碌的身影他同样一脑子的疑惑。

  “最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村里家家闭户也不出门,山上的新柴多的都没人砍,我进山也没走多远便砍够了柴火,你说奇不奇怪?”

  清溪村虽然地处偏远,但民风淳朴,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都是常态。村里几十户人家家关系都极好,互通有无也都是大家的习惯。

  可像最近一月,家家户户门窗紧闭,阡陌交通上甚至都看不到一个人影,那田里的杂草都快比豆苗高了也不见有人打理,无论走到哪里都透着股诡异的味道。

  宛如瀑布一般柔顺的秀发散乱的披在肩上,也不见用发簪将其约束,以至于半张俏脸都被秀发遮掩以至于看不到完整的面容。

  不过仅仅是那偶然露出的那半张容颜却也足以让人眼前一亮,挺巧的琼鼻,秋水般的眼眸,如雪花般白净的肌肤无一不是美人方才具备的特征。

  这就是李同尘的老婆,村人人人都认为精神有问题的傻姑娘。

  不知不觉两人都已经成亲一年有余了。

  一年前本来风调雨顺的清溪村忽然便被狂风暴雨所洗礼,倾盆大雨连绵不绝,一下便是整整一月。洪水泛滥冲毁了无数良田,听说连距离清溪村最近的临江城都差点儿被洪水给淹没。

  那时候许多人被逼无奈,只能选择进山打猎,而李同尘便是其中之一。

  不过正如一句话所说:“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

  要不是因为那次进山打猎,以他孤僻的性格,非得孤独终老不可。

  犹记得那时她衣衫褴褛、批头散发何其狼狈,看上去活脱脱的就像是个女疯子,这就是当年她给人的第一印象。

  不过很快李同尘等人便明白她为何这样的狼狈了,原来在她背后紧跟着一群气势汹汹的恶狼,像她这样的弱女子遇到这般情况可以说每一分每一秒都是险象环生。

  在大山里狼群这种东西是很可怕的存在,即便是最有经验的猎人也不会愿意面对一群野狼,因为它们灵敏迅捷难以防备且一旦出现都是成群结队的。

  按照村里猎户的说法,他们宁愿面对大山里最凶猛的老虎,也不愿面对一群协同合作、配合有度的野狼。

  而当时李同尘等一干猎户也不过五六个人而已,遇到这样大规模狼群也是胆怯的。

  就那种情况别说是救人了,第一时间所有人都被吓蒙了,一时间甚至都忘了手中还握着打猎用的弓刀石剑。

  不过也就是在那一天,清溪村的猎户们第一次意识到这个新来他们村子不过三五年,平日里看起来白白净净的“文弱书生”竟有着远超常人的心智与战力。

  十几丈远的距离,看似长实则短。几十只张牙舞爪的恶狼雷厉风行,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逼近,血盆大口、尖锐獠牙历历在目。

  如此近的距离想要逃走也已经来不及了,即便是几个常年打猎的猎户都已变得惊慌失措,可唯一人却巍然不动。

  拉弓、射箭!

  取箭、拉弓、再射箭!

  所有的动作有条不紊浑然天成,短短不过七息时间,他一连射出十三箭。

  咻咻咻!

  十三箭箭箭例无虚发!

  当野狼群冲到几人近前时,赫然有十三只恶狼倒在了血泊中,整个狼群直接减员近一半。

  周围原本已经被吓懵的几人近乎痴呆地望着身旁这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这一刻他们好似看到了救世主。

  不过危机并未完全解除,因为剩下的恶狼也已经欺身上前近在咫尺。

  眼见狼群就要冲进人群大开杀戒,李同尘再想取箭却发现背上的箭囊已经空空如也,没有哪个猎人会准备那么多的弓箭进山。

  因为多意味着重,重则会影响行动。

  李同尘心里一惊,众人的心头却是一凉。

  “完了!”这是所有人心中同时闪过的念头。

  在此生死攸关之际,几人甚至都忘了他们可以将自己箭囊中的箭递给他。

  “嘣!”

  就在狼群涌上来的前一秒,一声清脆的弓吟再次响起,这声音在几人的耳中简直犹如天籁天之音。

  “他手中难道还有箭?”

  当他们定睛望去,只见长弓虽响此次却并未有恶狼倒下。

  李同尘的这一箭射空了?

  不,不是射空了,而是他本就是空拉的一箭。

  “嘣!嘣!嘣!”

  空放一箭还不够,在狼群扑上来的前一刻,李同尘在短短须臾之间一连拉十响,长弓弓弦剧烈抖动化为一道残影,发出阵阵惊雷般的炸响。

  “他疯了吗?都没箭了还射?”几人这样想到。

  可接下来让他们意想不到的一幕发生了,惊雷响起之时原本气势汹汹的野狼群竟然在几人身前一个急刹车,然后连滚带爬的逃走了。

  那模样像极了夹着尾巴逃跑的狗。

  连续十三次的箭响,时间虽短却已经深深的刻入了恶狼的骨子里,当最后一连窜箭响响起之时,看似凶恶的狼群实则已成惊弓之鸟。

  与群狼生死相搏命悬一线之间时少有人能够冷静以待,可痛打落水狗那就不用说了,人人都会。

  几个被吓懵的猎户回过神来,纷纷搭弓射箭追着狼群一顿输出,然后又有七八只野狼死于他们的箭下。

  鲜血流了一地,将大地都染成了红色,怕死其实也是所有生灵的本能。

  你觉得它凶恶,其实只是你没有它强罢了!

  年轻的女孩儿衣衫褴褛,脸上、手上、脖子上浑身上下都是脏兮兮的尘土,那模样看上去比乞丐还乞丐。

  即便是乡野村夫出身的猎户们也下意识的不太愿意靠近这个如此邋遢的女孩儿。

  收起长弓,李同尘活了二十多年但是和一个女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第一次,他也不知道该如何安慰眼前这个惊慌失措的女孩儿,只是看她怯生生的模样,下意识的伸出手摸了摸她脏兮兮的小脑袋,柔声安慰道:“别怕,你安全了!”

  惊魂未定的女孩儿被他一摸竟好似吃了安魂药一样,呆呆的望着他。

  当她抬头看向他的时候,他也看向了她。

  只一眼李同尘便发现这个女孩儿虽然样子邋遢了点儿,可容貌一定挺好看的,因为她尽管满面尘土,可是她的眼眸依旧是那么的灵动,就像是那山间叮咚流响的清泉一样充满了灵气。

  这一战大获丰收,二十来只野狼每一只都有七八十斤重,每家每户所分到的狼肉足足够吃好几个月。

  而李同尘也一战成名,成为了清溪村家喻户晓的箭神。

  自此清溪村少了一个年轻小伙儿的“小尘”,多了一个人人敬仰的箭神“尘哥儿”。

  清溪村地处偏远山路艰险,经年累月都看不到一个生人,忽然冒出一个年轻女子大家都很新奇,众人回村以后几乎全村的人都跑来看望她。

  有送鸡的,有送鸭的,有送衣服的,有送热汤的。

  大家都很热情,可无论大家怎么热情的招呼她,这个模样邋遢的年轻女孩儿都没有任何的反应。只是一直拉着李同尘的衣摆,就像是一只跟着主人的小猫咪,怯生生的躲在他的身后,一刻也不让他离开。

  更有趣的是,除了李同尘她说也不让碰,一旦别人要接近她,她就会用她的小虎牙“恶狠狠”的去咬别人。

  不是假的咬,而是一口咬出血的那种。

  经过多番尝试后,大家一致得出结论:这个女孩儿应该是惊吓过度,被吓傻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她也不说话、也不理人,只是像个小尾巴一样时时刻刻都跟在李同尘的身边,他上山砍柴她也上山,他下田种菜她也跟着下田。

  家里多了个人李同尘也没什么不习惯的,反正以他的能力多养活一个人还是很简单的。

  就是有一点很让他很头疼,那就是女孩儿无论是做什么都不让他离开就算是在洗澡换衣服,也非要拉着他的的衣角方才安心。

  想一想李同尘单身二十载,正值壮年、血气方刚,尽管两人之间隔着垂帘,可是他眼角的余光却总是能透过垂帘看到那具凹凸有致、窈窕玲珑的妙曼身影。

  身为正人君子的自然不屑于做偷窥这种事情,可每到那种时候他越是不想看,眼角的余光就越会不受控制的往那里转,简直让他有种想要吐血的冲动。

  这哪里是什么艳福,这简直就是在折磨人!

  好在女孩儿还知道要自己换衣服洗澡,不然他真的是无法想象。

  就这样过了一段时间,村里的闲言碎语自然而然的也多了起来,毕竟一个男未娶、一个女未嫁,整天形影不离的在一起不擦出点儿火花谁会信啊?

  面对众人的调侃,李同尘倒是无所谓,因为在某些事情上他的脸皮可以比城墙都还厚。

  但粗心大意的他可能一直都没有留意到,面对那些荤素参半的闲言碎语,以及村里年轻小伙儿们满是调侃之色的口哨,他倒是无所谓,可跟在他身后那个年轻女子却是每每羞红了脸。

  好在她总是披头散发也未曾有人注意到。

  男女搭配干活不累,经过两人一番通力合作成就了一番丰盛的午。

  虽是田园生活,但粗茶淡饭也是不可能的,四菜一汤搭配合理,再经过妻子的一番妙手,那也是色香味俱全的。

  以前单身惯了的李同尘也没觉得娶老婆有什么好的,但是真的当他有了一个老婆之后,他才发现妙用无穷啊!

  至少拿吃饭来讲,他再也不用自己折磨自己了。

  “我下午到田里除除草,你要不要一起去?”

  唇红齿白,秀色可餐这些话还是很有道理的,李同尘就觉得看着自家老婆吃什么都是那么的香。

  “不去。”女子低着头,小口吃着饭菜。

  纤纤玉手白净无暇,明眸皓齿顾盼生辉,虽一身粗布麻衣却自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风情。

  李同尘觉得他的妻子无疑是很美的,能娶到这样美丽的妻子,必是一个男人一生的福分。

  犹记得成亲当日当他掀下红盖头,初次看到她隐藏在秀发后的完整容颜之时,他整个人都呆住了。

  身着大红嫁衣的她略施粉黛,红唇点点,肤若凝脂,娟秀的柳眉,挺巧的琼鼻,一双黑亮的眼眸好似夜空中星辰一般美丽。

  一眼看去每一处都是那样的精致完美,简直就像是从画儿中走出来的人一般。

  李同尘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仙女,但是若是有就大概是长这般模样吧!

  她就那样静静的坐在床沿上,温柔而羞涩,初为新郎的李同尘坐在她的面前呆呆的望着她,甚至于都忘记了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直到一炷香过后,他忽然面色通红喘起气来。

  原来他只顾着看她,竟是连呼吸都忘记了。

  “这些年我打猎砍柴也攒了一些钱,明天我带你去临江城买几件像样的衣服吧!总不能让你跟我一样穿这些破衣裳。”李同尘也不勉强,换了个话题继续说道。

  “不去,我觉得挺好。”女子摸了摸身上的粗布麻衣,低声说道。

  自从成亲以后,她就再也没有出过这个家,就像是一只受伤的小猫,只有躲在属于自己的窝里才能安心。

  李同尘不由得笑了,说道:“你也不可能在这破屋里藏一辈子吧,总归还是要出去见人的。”

  李同尘说的话很温柔,可是女子却好似听到了什么很可怕的事情一样,丢下碗筷将自己藏进怀里,瑟瑟发抖的说道:“不,不要!”

  伸手将妻子揽进怀里,李同尘摸了摸她的的小脑袋,柔声安慰道:“好,好!不想出去就不出去。”

  “你要是一辈子也不想踏出这扇门,那我就在门外替你挡一辈子的风雨好不好?”

  李同尘知道他老婆的心里肯定藏着一些秘密,而且肯定还是一些不平凡的秘密,可是她不愿意说,他便只能等,等到她愿意和他分享的那一天。

  “颖肯定是某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吧!莫不是和我一样也是逃婚出来的?”

  李同尘好歹也是在外外闯荡过的人,两人初次见面时颖穿的衣服他是记得的,即便是在泥土里滚了好几遍,清水一洗便又洁净如初。

  摸上去更是光滑细腻好似流云一般,那是大周最有名锦缎之乡云城特产的丝绸--流云纱,用这种上等丝绸做的衣服,随便一件都要好几百两银子。

  这根本就不是寻常人家能够拥有的东西。

  不过李同尘也不在乎,他是一个开朗的人。反正他现在孤家寡人一个,既然喜欢为何不娶?

  只要喜欢,就算她是大周王朝的公主他也照娶不误!

  舍得一身剐,皇帝也得下马来相见!

  再说了退一步讲,他们都已经生米煮成熟饭了,就算是老丈人有钱有势是个大人物又如何,到时候直接带个娃去见他,他还能舍得杀自己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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