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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你也不想xx

全职法师:双生旅人 Rose栀梦 2757 2026-04-21 10:00

  宛沫点了点头:

  “红魔本就是一个巨大的阴谋。它们不止一只,会像养蛊般彼此厮杀,最终诞生一只最强的红魔。”

  “但这只是表象,这一切的本质,其实是为了选出黑暗位面的邪圣王而进行的前期准备。”

  她顿了顿,又补充道:

  “对了,提起邪圣王,顺便说一个你大概不知道的情报吧:黑暗位面存在着多位黑暗王,他们各据一方,普遍实力不弱于魔法位面的屋脊帝王。”

  “你说什么?!!”

  包老头的表情凝固了,作为老神官,他当然知道黑暗位面意味着什么。

  但他没想到,黑暗位面会这么强。

  “好了,红魔的事就到此为止吧。南方军区对红魔另有谋划,我这次来提醒,只是顺水推舟送个人情。那么老神官,这个人情,你接还是不接?”

  宛沫对红魔确实有些安排,不过尚未与华展鸿商议,先借军区的名义扯个虎皮也好,反正他多半会同意。

  包老头沉默了许久。

  他并非在犹豫是否接下人情,而是震撼于黑暗位面那令人心悸的实力。

  在三大屋脊帝王甚少外出活动的魔法位面,人类的生存尚且如此艰难。

  倘若黑暗王对人类心存恶意,人类真的还能支撑下去吗?

  他下意识地怀疑起这份情报的真实性。

  但想到对方来自南部军区,还有军首背书,没必要骗自己。

  叹了口气,包老头给出了回应:

  “我没有理由拒绝。”包老头缓缓开口,“这个人情,我青天猎所接下了。”

  宛沫并不意外,微微一笑,将杯中茶水饮尽。

  “茶不错,下次有机会再来讨一杯。告辞了。”

  临走前,她留下一个信封,对包老头道:

  “如果秦湛执意要查,就把这个给他。里面的内容,会让他改变主意的。”

  包老头一头雾水,但也没说什么,只是目送着宛沫下楼。

  宛沫径直走向大门,经过灵灵身边时,伸手在她扎着双马尾的脑袋上轻轻揉了揉,语气温和:

  “小灵灵要好好学习呀,说不定我们还会再见面呢。”

  眼看小萝莉快要炸毛,宛沫适时收手,转身望向秦湛,眼中掠过一丝难以捉摸的意味。

  “那么,下次再见。”

  说完便推门离去。

  秦湛被那一眼看得有些茫然,灵灵则气鼓鼓地跑到他身边。

  就像所有在外面受了委屈的小孩一样,向父亲控诉宛沫的“恶行”。

  秦湛宠溺地揉了揉女儿的头发,方才宛沫的举动他都看在眼里,其实并无不妥。

  但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能这么说。

  他只得无奈地温声安抚女儿的情绪。

  这时包老头走下楼梯,没等秦湛开口便直接说道:

  “红魔的事到此为止。把你这段时间调查到的情报整理好,连同委托金一并退还给委托人。这件事,青天猎所不掺和了。”

  “啊?”

  秦湛一脸愕然,青天猎所百分之百完成委托的传统...

  难不成要断在自己手里?

  包老头没理会他的反应,又递过来那个信封:

  “这里面的水太深,我兜不住。对了,那姑娘说,如果你坚持要查,就把这个给你。”

  秦湛皱了皱眉,接过信封拆开。

  看清信纸上的内容后,他的嘴角狠狠抽动了一下。

  只见上面写着一行字:

  “秦先生,你也不想在你死后,还在上小学的女儿整天以泪洗面,只能和姐姐相依为命吧?”

  包老头凑近一看,也不由微微睁大眼睛。

  一旁的灵灵见两人神情有异,好奇地嚷嚷着想看。

  秦湛哪可能让她看到这种内容?

  费了好一番功夫才把她敷衍过去,哄上楼休息,只是灵灵明显闹起了小情绪,小脸上写满了不开心。

  秦湛揉揉眉心,苦笑着对包老头说:

  “真的...有这么危险?就算遇到至尊君主,以我超阶的实力,也有把握脱身。”

  包老头目光深远,望向西面,仿佛穿透墙壁,看见了那座矗立于阿尔卑斯山巅的圣城。

  “如果情报属实,恐怕连圣城...也会下场。”

  一句话,彻底堵住了秦湛所有想说的话。

  圣城若介入,那就不是常人能够应付的局面了。

  虽然圣城名声很烂,但不能否认人家实力很强,自己还是老老实实的收手吧。

  宛沫并未向包老头透露太多。

  青天猎所是莫凡的一大机遇,她不想过度干涉,此来主要目的是拉秦湛一把。

  至于莫凡今后是否还能如原著那样得到包老头的重视?

  那就看他自己的造化了,不过大概率还是会的。

  包老头看重莫凡的,正是他草根出身,没有世族傲慢的底色,以及那股敢于与恶缠斗到底的烈性。

  当了一辈子神官,这点眼力他还是有的。

  而秦湛既然活着,灵灵还会不会与莫凡搭档?

  宛沫觉得,无论秦湛还是包老头,恐怕都会认为让灵灵跟着莫凡做些“简单”委托更安全些。

  只是不知道,等他们领教过莫凡那堪称“灾星”的惹事本事后,会不会后悔这个决定。

  反正从宛沫的视角看,莫凡那堪比“死神小学生”的灾难体质,真不比猎王级的委托安全多少。

  不过话说回来,实在不行,今天不是卖了青天猎所一个人情嘛,用了就用了呗,她也不在乎。

  唉,越来越像个保姆了,都不用读者批评,宛沫主打的一个就是有清晰的自我认知。

  反正有好处可拿,位面之灵还提前付了款,宛墨那边又源源不绝地爆着精魄,这可比抢夺莫凡的机缘舒服多了。

  况且从私心上讲,宛墨挺喜欢莫凡这个角色。

  他这个主角,太像人了。

  不同于其他性格完美如圣人的小说主角,莫凡身上充满了人类的劣根性:自私、好色、冲动。

  可偏偏也是这样的人,能为大义挺身直面海妖,也能为红颜大闹白魔法圣地,更能为冯州龙独闯D拜法师塔。

  他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一样,日常有些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却总能在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立场鲜明地站在对的那一边。

  普通人有的缺点他有,普通人有的优点他也有。

  有些人看戏子,有些人照镜子。

  对于莫凡,谁不曾幻想过自己也能活得那样壮烈坦荡?

  这样的主角,实在很难让人讨厌。

  而在科技位面生活了几个世纪的宛沫,见惯了人性的明暗交织,反而更珍惜这份粗糙却真实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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