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迷离档案:变种来袭

第2章 畸形的指纹

  莫之蕴正与郭辉松在一家西餐厅享用午餐,郭辉松隶属越秀区的刑侦部,同时也是莫之蕴多年的好朋友,他俩在警校时就已经认识。郭辉松之所以要请她吃饭,一半是私人理由,一本是公事理由——私人理由是:自己感觉很久没和莫之蕴见面了;公事理由是:自己将要向莫探员移交一份连环凶杀案——

  过去一个月内,越秀区内发生三起谋杀案:受害者的年龄、性别以及从事的职业各不相同,彼此间没有已知的联系。唯三的共同点就是——其一,这三宗案件都发生在越秀区;其二,案发现场的所有窗户都是紧闭,门由屋内反锁,简而言之:全都是密室杀人事件;其三,受害人的财物并无明显损失,但他们的肝脏都被凶手予以摘除。

  “不是黑市器官贩卖集团的所为?”莫之蕴问。

  “如果是器官贩卖集团干的话,他们是不会把尸体遗留在受害者的寓所内,他们通常会把对方的遗体扔进硫酸池或者给他们捆绑一个六十千克重的铅球然后扔进大海里,让尸体永远维持在水深三十五米的地方,任由鲨鱼或别的海洋生物将尸体吞噬殆尽直至变成一副骨架。”郭辉松一边说,一边刀叉并用对付一块血淋淋,只剪得三成熟的牛排。他长相普通,但那双锐利眼睛为自己的颜值增色不少。

  “除了器官贩卖集团,我想不到还会有谁对人类的肝脏感兴趣。”莫之蕴摇摇头,她酌饮着杯中的柠檬水。

  郭辉松已经将整片牛排分割成数块工整而血红的方形牛肉块,“第一名受害者,是一位女大学生,她在一家快捷酒店里被杀,由酒店保安用破门锤撞入才发现她的尸体,案发现场的窗户全都锁上,门也被里面的锁链锁住;第二名受害者,是一名在电子厂工作的男务工,今年刚满二十五岁,身材壮硕,案发现场发生过激烈的打斗痕迹,他被包租婆发现死在卫生间的浴缸里,浴缸的遮帘被扯下,遮帘与马桶占满了鲜血,而他的肠脏全漏了出来,占满整个浴缸;第三名受害者,是在两天前遇害的。案发现场是一栋戒备森严的甲级写字楼。当天是傍晚,死者的所有工友都回家了,受害人把车停在地下停车库里,乘电梯到达七楼。当晚,除了受害者以外,再没有别的人进入过七楼,而那倒霉蛋也再没有出来过。”

  “案发现场的作案工具有被发现么?”莫之蕴问。

  “不止没有发现作案工具,我们翻看了酒店、出租屋和办公楼的所有监控,都没找到半点线索。受害者仿佛是被一个隐形人杀害了。”郭辉松叉起一块牛肉往嘴里送,然后呷了口咖啡冲下肚,“说起作案工具,也是一个谜题,从三名受害者的腹部伤口观察,施袭者所使用的工具不是锋利的刀片,而是一件钝器。对方用蛮力精准贯穿腹部,然后将肝脏撕了出来。”

  “这听起来就像是一宗迷离档案,我同事肯定很有兴趣参与。”她微笑道,公安部称之为“迷离档案”的案件都涉及到奇怪的事情或无法用科学手段解释的现象。

  郭辉松十指交叉,拱起双手支撑着下巴,若有所思地问:“你现在过得怎样了,还在跟那个怪人一起做拍档?”

  “你别这么说啦,他有名字的。”

  “鸠燊。”郭辉松轻蔑地一笑,他听见莫之蕴要与另外一位男同事结伴工作,感到很不是滋味。

  “能和你一起拍档是鸠燊的福气,那宗案叫什么来着?”郭辉松又往嘴里扔进一块鲜血淋漓的牛肉。

  “《怪力乱神》。”莫之蕴呷了口蓝山冷咖啡。这宗半年前的案件仿佛昨日才发生,是自己与阿燊合作的第一宗案件——一名从河南一路躲避到广东的男人声称有一股看不清摸不着的东西在追杀自己,避无可避之下,男子选择盗窃来使自己故意入狱,然而在警卫森严的拘留室里,他还是死了,死状十分可怖,直接死因是因为惊恐过度而导致心脏骤停,尸体的皮肤以及部分内脏被外部力量所加热,而那种奇怪的力量居然是微波。接手调查的俩人顺藤摸瓜下发现这起死亡案件居然是一宗人为的谋杀案,然而凶杀的谋杀手法却是前所未闻的。

  郭辉松一边优雅地咀嚼食物一边说:“在认识你之前,那怪人只单独处理过三宗同类似的案件,其中一宗发生在日本,档案名好像是叫《蓝与红》,说什么涉及到流亡的宇宙囚犯和前来追捕的宇宙警察,要我说的话就是扯淡。反正他在认识你之前就是警察局里的一名边缘人,自从和你一起破那宗迷离案件之后,稍微有了些许存在感,但这改变不了同僚们对他的印象。”

  侍应生为二人奉上一盘用甜奶油调制的黑樱桃,莫之蕴优雅地拿起一颗吃,她脸容清秀,染了一头深褐色的秀发,长及肩部,一双亮晶晶的大眼睛。“他确实是个怪人。在我接触《怪力乱神》案之前,我一直认为超自然案件只是迷信,虽然案件到头来还是用科学解释了出来,不过依然有些地方以我们目前人类的科学水平是很难说清的。”

  “幸好他碰到那宗案件,还有我眼前这位贵人。”郭辉松倾身向前,然后意味深长地瞄了自己一眼,然后往后靠回座椅,“不然的话,估计他迟早被公安部踢出去。要我说的话,这个部门根本没有存在的意义。”

  “存在即合理。”莫之蕴引用黑格尔的名言。

  郭辉松倾身向前说道:“我才应该是你的最佳拍档,之前负责迷离档案的成员一直就只有鸠燊自己一个,你和他拍档根本就是在浪费自己的青春。”

  对方没有说说话。

  翌日上午,接手这宗案件的莫之蕴来到孔超凡的办公室,现场一片狼藉,到处都是血迹,拍档“鸠燊”已先自己一步来到现场,他跪在地上,手脚并用,像小狗一样在地面周围嗅来嗅去。

  “潘探员。”她疑惑地问。

  “早上好,莫探员。”身穿白色防护服的“鸠燊”站起身来,这个是警署的同僚为他取的外号,他全名“潘楚燊”,此男子长得高大俊美又纤细匀称,有一双不大不小的深棕色眼睛,眼神清澈,柔软的黑色短发夹杂着阳光般的金丝(他本人宣称自己从小到大,头发就有点天然金)。莫之蕴认为潘楚燊的外表有点欺诈性,他看起来很天真,笑的时候位于嘴巴附近的右脸颊会显露出一个小酒窝,几乎像个男孩,但当你和他一起办案的时候,你会意识到他的特殊冷静和各种奇怪的丰富知识。

  “地面上有什么发现?”她问。

  “地毯有一股淡淡的酸味。”潘楚燊继续埋头工作,他双膝跪下,双手撑地,专注于地毯上一点闪闪发光的东西,他用钳子取了其中一些出来仔细察看,那是某种金属的碎屑,他想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来凝望高挂在墙壁上的中央空调出风挡板,长方形的挡板是用铝合金制成的。

  他站起身来,走向自己的法医工具包,从里面取出了一盒指纹粉、一卷红色胶带和一把柔软的羊毛刷——他首先用红色胶带标志好搜索的范围,然后开始在空调排气格栅的周围撒上粉末。

  一个又长又细的印记在毛刷的作用下,一点一点地浮现出来。

  “这个是人类的指纹?”一旁的莫之蕴问。

  “我不确定。它拥有人类指纹的某些特征,但肯定不是正常人类的指纹。”

  “人类的手指不可能长得这么修长。”她说。

  “不一定。”潘楚燊宣称,“以前在档案中心,我曾见过这组指纹。”

  两天后,在广州市公安总局的四楼情报室,莫之蕴把注意力集中在潘楚燊给她看的几张幻灯片上——共有六组指纹,每组指纹都很长且很窄,以一种常人难以想象的角度弯曲起来,这不像是人类的指纹,然而所有的动物里面,就只有人类这一物种拥有指纹。

  潘楚燊用红外线笔指向其中一张幻灯片,“这组指纹是我昨天用指纹粉在孔超凡办公室采集的,其余五组指纹是我费了两天时间从档案馆里捞出来的。”

  “其中两组指纹是前两名受害者现场发现的?”莫之蕴指着那堆幻灯片问。

  “并不是。”他对她说,“前两宗案件的犯罪现场我没有去过,据当时的现场蒐证人员供述,现场所找到的所有指纹都能找到相应的匹配者,他们不是酒店员工就是包租婆或者受害者的朋友。估计他们把空调出风口或者别的不起眼位置给遗留掉了。”

  莫之蕴惊恐地问:“你的意思是?算上孔超凡的案件,总共有八起同类型的谋杀案?”

  潘楚燊舔舔嘴唇:“事实上,是十三宗命案。”他从手套箱里取出一本厚重的皮封册子,那是一份手写的刑侦日记,上面有许多厚重且难以磨灭的尘埃的痕迹,“其余五组指纹由五十年前的经案民警所得,由于档案年代久远,并没有上传到电子云端,所以我费了两天的时间在中央档案局的图书阁里才找到这本刑侦日记。”

  莫之蕴把册子拿了过来。“小心翻看,一个不小心就会翻烂的了。”他警告,“我好不容易才借出来的。”

  “我知道啦。”莫探员小心翼翼地打开册子,里面满是用钢笔墨水手写的笔录,文字以隶书形式写就,出落十分的大体醒目。

  “五十年前的五宗命案与现在一样都是发生在越秀区内。每一宗案件都是密室杀人案,每名死者都被以同样的手法谋杀,幻灯片内的其中五组指纹就是当年的经案刑侦所蒐集。另外五宗案件是…..不会吧!”感到难以置信的莫之蕴下意识地捂住一边嘴巴。

  “是的,你没有看错。”阿燊确认,“另外五宗相同类型的案件是更五十年前的谋杀案,从现在开始计算的话,最初的五宗案是一百年前所发生的,当时国家仍处于民国时期。这五宗案件是当时的办案刑侦从FS市的地方志里面摘录的,可惜仅有文字记录,毕竟在当时,指纹认证是一门新玩意儿,且在西方国家兴起,民国时期的警察并没有指纹蒐集技术。”

  莫之蕴那双亮丽的大眼睁得像鸡蛋一样大,“你认为,五十年前和一百年前都是同一个凶手或组织在犯案?”

  “就是这样。”他说,“我相信对方是单独犯案,不涉及到组织背景。如今,这位可怕的连环杀手因为某种原因重出江湖了。”

  “凶手如果是同一个人的话,他现在的年龄肯定不止一百岁了。”她说,“活到这把年纪的人真能打倒并杀害时值壮年的男青年?”

  “所有的证据就是眼前这些,不过仅靠这些不能充分构建出我的假设。”外号“鸠燊”的探员揉着着自己那长满胡渣的下巴,“假设对方因为某种原因,每隔五十年就得出来连续杀死五个人,这意味着,在短时间内,还会涌现出新的两名受害者。”

  “这不是一个无厘头的理论。”莫之蕴承认,“但我觉得会有一个更合理的解释。”法医学出身的她站起身来,转身离开了情报室。我得相信科学,她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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