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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野兔

全球堪舆 赫墨 2980 2026-04-16 08:07

  呦,这是从哪儿搞来的兔子?”

  “嘿,甭提了。”王永志乐呵呵的一边转动穿着兔子的树枝,一边笑着说:“我这边刚扎好帐篷,就听见那边有动静,我拿手电照了一下,结果这家伙就被手电光给定住了。”

  高德明白王永志所说的“被手电光定住”是什么意思。

  晚上活动的野兔子,一旦被比较强烈的灯光笼罩住,它就看不到灯光之外的情况,所以就不敢跑,而是呆立在原地。

  就像是被灯光定住一样。

  这种事高德虽然从来没见过,但他小时候没少听他爹讲。

  他爹高启安当年大专毕业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才二十一岁,那时候我国还没有开始全面禁枪。

  那时候虽然已经进入到九十年代了,可肉这种东西也不是老百姓随意就能吃到的。

  那时候城里人,尤其是那些工厂里面的工人,一到周末就会出去打“猫”去。

  这个猫指的可不是现在家养的那种没事就卖萌的猫,而是在天衢话中特指“野兔子”。

  野兔子肉又干又柴,没啥油水,想要做出滋味来,得需要重油重佐料。所以在那个时候,野兔子对于农家人来讲不是什么稀罕东西。

  毕竟九十年代初期的农家人生活还是比较困苦的,绝大部分人舍不得用重油重佐料来作兔子吃。

  反倒是城里人相对条件要好点,佐料、油什么的反而要多一些。

  所以那时候天衢市的几个大厂子,比如说棉纺厂、化肥厂、机床厂等,一到周日休班的时候,一帮工友就组团骑着二八大杠,带着自己造的土枪,牵着自驾养的细狗,到周边农村的农田中打兔子。

  当时老高同志有一个同学小时候就喜欢跟着家里的长辈出去打兔子,所以老高同志参加工作没多久,受他这位同学的影响,也喜欢上了打兔子。

  那时候我国还没有全面禁枪,所以当时老高还通过他那位同学,花了二百多块钱从他同学父亲的手里买了一把土枪。

  那把枪是他同学的父亲自己做的,打铁沙的那种土枪。

  结果用枪打了两年兔子,我国开始全面禁枪,那把枪就被收了上去。

  枪都被收上去了,可这帮人偏偏还又喜欢打兔子,那该咋办?

  要不说劳动人民的智慧是无穷的。

  没枪就不能打兔子了?

  大错特错。

  那些喜欢打兔子的人表示,没枪了,我还可以结网!

  没错,那些人就用网来抓兔子。

  比如当时老高通过打兔子结识了五六个关系不错的朋友,现在枪被收了咋办?

  简单,每人准备个十几二十来米的网。

  就是那种大约一米高,用细绳编的、网眼比桔子稍微大点的网。

  出去打兔子的时候,各家带上各家的网,到了地头后,把这些网连起来,然后找一个比较合适的地方把网绑在树上,这样就能架起一道长约百米的网。

  留下两个人看网,剩下的人牵着狗拿着棍子开始从另外一边“趟兔子”。

  就是人拉开距离,在农田里一边制造噪音一边向架网的方向走。

  这样一旦农田里有隐藏的兔子,就会因为受惊而跑出来。

  而兔子一旦受惊逃跑,往往会冲着一个方向跑。后面有人和狗驱赶,所以兔子只能往前跑,也就是架网的方向。

  一旦兔子跑到网前,必然会一头撞进架好的网中。而大小适中的网眼,就会直接网住兔子的脑袋,让兔子挣脱不出来。

  这时候就轮到看网的人出场了。

  兔子一旦被网眼网住,基本上都逃脱不掉。看网的人只需要走过去抓住兔子,然后往兔子脑袋上敲一下,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就蹬腿了。

  最终会变成餐桌上的一道菜……

  不过这种下网逮兔子需要好几个人配合,如果你自己想抓兔子,人又不够怎么办?

  简单,还有一种抓兔子的方法,那就是晚上抓兔子。

  晚上骑着摩托车或者拿一个手电筒骑自行车沿着农田的机耕道行驶。

  一旦兔子受惊逃跑,只要跑进被车灯或者手电筒照射的地方,兔子就会呆立不动。

  因为夜间视野非常不好,兔子一旦被灯光照住,它就看不到灯光之外的情况,兔子就不敢跑了。

  这时候你只需要提着棍子走过去,给呆立不动的兔子脑袋来上一棍子,一只兔子就到手了。

  用这种方法逮兔子,一个人就行。

  不过这种抓兔子的方法是要看运气的。

  有时候你开车跑一晚上都不见得能碰到一只兔子。

  就算惊起兔子了,兔子也不见得就能跑进灯光照射的范围内。

  所以,这种抓兔子的方式很看脸的。

  长得丑的,就不要用这种方式抓兔子了,还是在家睡觉比较好。

  当年老高同志晚上没少用这种方法出去逮兔子,只不过没逮住几只兔子。

  用高德他妈李桂芝的话来讲,“就你那张长得能让钟馗都害怕的脸,兔子见了早早就吓跑了……”

  不过王永志今天显然脸很大,而且那个傻兔子也是真的傻,就这么傻愣愣的被王永志给逮住了。

  看着那只明显就是刚开始烤的兔子,高德也乐了,“三哥,赶明儿回到县城,你赶紧去买彩票吧。啧啧,就你这运气的,要是不中个五百万,都对不起这只兔子。”

  “哈哈,买,明天就买!”很显然,这只傻兔子也把王永志乐得不轻。

  高德看了看还没有支起来的帐篷,又看了看那圈刚清理好、用来点篝火的地面,就知道这大半个小时内,王永志光忙活这只兔子了。

  于是他也没闲着,开始收拾起帐篷来。

  像他们这种常年在荒山野岭中转悠的地勘人员,支帐篷是最基本的技能。

  哪怕高德上班才三个月,可这项技能也练的相当熟练了。

  本来二人是带了自热米饭的,可如今有了这只兔子,米饭什么的就先往后放放吧。

  这边高德三下五除二的把两个帐篷支好,那边就传来了一阵若有若无的香味。

  高德从背包中拿出了一把便携式折叠工兵铲,打开之后,把之前王永志因为点燃篝火而清理出来的那片地,又向外清理了一大片。

  这里是山区,林木茂密,是严禁烟火的。

  放火烧山,牢底坐穿!

  可他俩在这深山老林中又不得不点燃篝火,所以防火带一定要做的大一些。

  做好了防火带后,高德又开始挖坑。

  之前王永志扒下来的兔子皮还有宰兔子时的兔子内脏,都被他堆在了一边。

  这里是山区,虽说没有什么猛兽,可这种带血腥味的东西堆在一起终归是不好。

  他很快就挖出了一个三十来厘米深的坑,然后用工兵铲把那些内脏什么的全都铲进了坑里,又用土掩埋。

  做完这一切后,他才一屁股坐在了篝火前。

  五月份的秦岭,晚上的温度比较低,有这么一堆篝火烤着,那是相当的舒服。

  “怎么?一会要不要喝点?”王永志一边转动穿着兔子的树枝一边问

  “喝点?”高德咧嘴笑了笑,“喝点就喝点。这么好的肴,要是不整点,有点对不起你这手艺了。”

  “我包里有瓶西凤,一会咱俩撅了它。”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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