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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章 朝生暮死

  在没认识刘琦之前,小李子以为自己已经死了。

  肉身还活着,每天在饭馆里切菜、炒菜、端盘子、擦桌子。

  偶尔抬头看一眼窗外的天,灰蒙蒙的,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和过去无数个日夜一样。

  可活着的那个东西不叫阿莱克西·安蒂·卡尔洛·维罗拉伊嫩。

  那是另一个人。

  一个没有名字的人。

  一个把复仇的火焰压在心底最深处、用厚厚的灰烬盖住、连自己都以为已经熄灭的人。

  他以为自己可以就这样过完余生。

  日子像一条死水河,没有浪,没有波,连水底的淤泥都不翻一下。

  他就这样漂着,漂到哪算哪。

  无所谓。

  反正他已经死了。

  直到刘琦出现。

  刘琦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说话颠三倒四,做事毫无章法。

  可就是这个人,把那些压在心底的灰烬扒开了。

  甚至可能只是顺手的、不经意的、他自己都没意识到的。

  可灰烬就是被扒开了。

  火苗从灰烬底下窜出来。

  那一瞬间,小李子看见了自己。

  不是饭馆里那个切菜端盘子的人,是另一个人。

  一个站在废墟里的人。

  脚下是父母的尸体,头顶是白色武士的旗帜,四面八方的火光照亮了他的脸。

  那张脸上没有泪,只有血,只有恨,只有烧不尽的、浇不灭的、哪怕用整片海都压不下去的火。

  火一直在。只是被压着,被盖着,被他自己骗着。

  那些年他告诉自己,算了。

  报不了的。

  他们是吉图的天,他拿什么报?他什么都没有。

  所以他跑了。

  跑进一个没有名字、没有过去、没有未来的壳子里。

  壳子很安全。壳子里不用想那些事,不用看那些火,不用闻那些血。

  壳子里只有油烟味,只有客人的吆喝声,只有日复一日的切菜炒菜端盘子擦桌子。

  壳子很好。壳子救了他的命。

  可他痛恨自己。

  他恨每天早上醒来发现自己还在饭馆里。

  恨自己拿起菜刀的时候想的是切菜不是杀人,恨自己端起盘子的时候想的是上菜不是报仇。

  恨自己越来越像一个人,而不是一个鬼。

  恨自己。

  竟然开始习惯活着。

  母亲死的时候眼睛还睁着。

  嘴唇在动,不知道在说什么,也许是在喊他的名字,也许只是最后的呼吸。

  他站在几步之外,动不了,喊不出,只能看着那双眼睛一点一点暗下去。

  父亲的手伸向他,五指张开,像是在推他,在让他快跑。

  他跑了这么多年。他一直在跑。

  可无论跑多远都没有用。

  闭上眼,全是那天的火。

  睁开眼,全是这些年的灰。

  他以为自己能就这样过完余生。

  可刘琦来了。

  刘琦不是来救他的。

  刘琦甚至不知道他需要被救。

  刘琦只是做自己的事,打自己的架,杀自己的人,走自己的路。

  在他们三人刚结成同盟的那一天。

  刘琦走后,他一个人坐在饭馆里。

  后厨的灶台还热着,一切都和昨天一样,和前天一样。

  可他不一样了。他能感觉到胸腔里有什么东西在烧。

  火苗舔着肋骨,舔着心脏,舔着喉咙,像是要把他从里面烧穿。

  他试着压下去。告诉自己不行,告诉自己不现实。

  告诉自己仇人的力量大到一只手就能碾死自己,告诉自己在饭馆里安安稳稳过完余生才是最好的选择。

  他试了。

  可每次闭上眼,看见的都是父母倒下去的样子。

  每次睁开眼,看见的都是这些年在壳子里烂掉的日子。

  他不想再烂下去了。

  那些年他以为自己放下了。

  其实他只是把刀藏起来了。

  藏在饭馆的灶台下面,藏在切菜的砧板后面,藏在每一个黎明和黄昏之间,藏在那些被油烟熏得发黄的墙壁里。

  刀一直在等。

  等一个人来把它拿出来,等一双手重新握住它,等一场火把它烧到最烫。

  现在火来了。

  火从胸腔里烧出来,烧过肋骨,烧过脊椎,烧过后脑,烧得他整张脸都在发烫。

  他每天都能听见自己的心跳。

  那心跳不是“咚、咚、咚”的节奏。

  是“轰、轰、轰”的轰鸣。

  火灭不了。

  他也不允许任何人浇灭这把火。

  即使是刘琦,即使是三号。

  一旦刘琦接了那爵爷的活,一旦事办成了,一旦公爵的册封真的下来。

  他就是爵爷了。

  有地有人的爵爷,正儿八经的吉图贵族。

  不是刘琦会变,是这个世界会把他推到那个位置上。

  有了爵位,他就能名正言顺地在吉图扎根。

  有了地盘,他就能光明正大地拉起自己的势力。

  有了这些,法则西兰的追捕就不怕了,三号的仇也能慢慢报,达尼尔也能跟着过好日子。

  而自己的冤屈,刘琦也可以慢慢图之,一步步爬到吉图的高层,为自己翻案。

  刘琦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怎么走这条路。

  他知道怎么从野路子变成正路子,从亡命徒变成贵人。

  这条路不难走,只要他愿意。

  如果刘琦选择了这条路,小李子不想拦他。

  换作是他,也会选这条路。

  谁不想好好活着?

  有地有爵位,不用再躲躲藏藏,不用每天睁眼就想今天要杀谁、明天谁会来杀自己。

  刘琦不是那种拎不清的人,他知道什么路好走。

  他应该走这条路。

  只是刘琦走那条路之后,他的事就不太好办了。

  血债必用血偿。

  他等不到刘琦慢慢爬上高位帮他翻案。

  他要做的事是一脚踢翻那个王椅,将太子踩在脚下,用手中的利刃割下他的头颅。

  所以有些事情,必须在开头就谈好。

  一旦刘琦真接了爵爷的委托,事就成了定局,有些话再说就不好办了。

  “你想多了。”

  刘琦只看了一眼,就知道小李子心里在想什么。

  “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他问。

  小李子抬头看他。

  “什么人?”

  刘琦把烟从嘴里拿下来,弹了弹烟灰,声音不紧不慢,像是在说一件再平常不过的事。

  “我是亡命之徒。我为在刀尖上起舞而迷醉。

  我喜欢沐浴在鲜血之下,平凡的日子寡淡无味。

  只有那些一不留神就要掉脑袋的高难度游戏,才配得上我这条命。

  朝生暮死,才算活着。”

  刘琦拍了拍三号的肩膀。

  “所以别像个怨妇似的胡思乱想,跟紧我,掉队了没人收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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