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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日行一善金手指

我在大唐当国师 鸟一鸣 3603 2026-01-28 22:05

  王汉哭笑不得,还真有金手指?也对,是自家祖宗把自己送过来的,哪能不给活路。可是,这算什么神功啊,也不知道名字。它居然还需要通过做善事积攒功德来修炼,这太扯了吧?

  王汉努力让自己清醒一点儿,疑心自己饿糊涂了,但是确实有一股气机,在他体内自动流转,并且脑海中有了修炼之法。

  莫非不是幻觉?

  前世确实没做过几件值得称道的好事,可是那个社会环境,在帝都没有五套房,你都不敢去扶老太太啊。扶前开大奔,扶后骑自行车了。反正王汉家只有三套房一套四合院,扶一次还敢,日行一善那是万万不敢的,过不了一个月就得变丐帮帮主。

  王汉的内心是排斥的,觉得这神功有点儿扯。但他还是挣扎着爬起来,要不,去试试吧?

  生病期间欠了不少人情,去看看有没有什么自己能做的,还还人情。

  尽管他心底很排斥日行一善,但欠人情是另一回事。老帝都人大多是这个性情,只要欠了人点儿什么,就老是惦记着,睡觉都不踏实。

  听金莲讲,在他病倒的日子里,五叔母杀了一只鸡,还给他连着熬了好几天的鸡汤。作为一个有着严重的妇人病、身子骨很弱的寡妇,五叔母养活自己都很难,还得给王汉劈柴挑水杀鸡。所以在金莲看来,这口鸡汤救了王汉的命,是大恩。

  其次便是村里的伯颜大伯,给他采来了草药。伯颜大伯可是个瘸子啊,在山里爬了两天才找齐草药的。

  还有当村正的李家兄长,送来了两贯钱,还了铁料的欠款,这可是一大笔钱!如果王汉死了,他们是要不回去的。

  再加上东头西头的各位邻居,帮忙收了地里的粮,这都是要记得的人情。

  王汉决定先去五叔母家。

  人情不分轻重,五叔母家最近。

  五叔母其实也才三十岁出头,若是在王汉来的那个盛世里,这年纪仍是韶华,她还可以出去可劲儿浪。但是眼前的五叔母,看着又虚弱又憔悴,甚至头上都有了几根明显可见的白发。

  “小汉呐,你无恙啦?”

  五叔母见到王汉醒了很欣慰,拉着他上看下看,说个不停。

  王汉自然也不提自己将要失期的事情,免得五叔母闹心。寒暄了一会儿,王汉就看到五叔母家里的水缸空了,柴也要烧没了。王汉顿时想起,五叔母家里没孩子,她是个无依无靠的寡妇。

  “五叔母稍待。我去挑些水来。”王汉主动拿起了扁担和水桶。

  五叔母阻拦了一下,见王汉态度坚决,似乎病愈后气力尚可,也就由他去了。

  王汉走向河边,后世这里可是个好地方,一平米得值个五十万。不过现在,还只是一个芦苇丛生的小破河沟子。

  水中倒映出的是一个面色苍白,但是还算强壮的少年。面容……小爷本来就这么帅,脸没变,只是年轻了。爷青回,更帅。这头上捆个发髻的造型,还挺适合小爷的,不过好像没有电视剧里漂亮?是不是这发髻应该再捆得高一点儿?

  唐人好像绑发髻也是有讲究的,要符合身份。但王汉才不会在意那些,对着倒影重新绑,帅就完了。

  秋风萧瑟,王汉从自恋中回过神,打了个寒颤。衣服太过单薄了,农历八月初,秋收已经结束,再过两个月就会开始冻死人了。

  这个时候幽州可没啥温室效应,何况这里是城外郊区,清晨和夜里已经很凉了。所以留给自己改善生活的时间,也不多了。

  满满挑了两桶水,王汉脑子里事情多,盘算着下一步该怎么办,结果走不到十步,就把桶里的水给洒了一半。

  王汉又回来重新把水打满。

  用扁担打水这活儿,他从来没干过,但这身体还记得。王汉很快唤醒了身体的肌肉记忆,走路时要随着扁担两头的起伏用上巧劲儿,手也要把扁担扶稳,方能走得又稳又轻快。

  神奇的事情发生了!

  做好事儿,不累!

  一丝一丝的力量随着内息流转蓄入丹田,让王汉的力量逐渐充盈。虽然肚子还是很饿,但是脚步越发稳健。一开始他还咬着牙,到后来居然是有些轻快的。

  五叔母见王汉轻轻松松把水给打回来了,甚至还有些惊讶。

  王汉心底颇为振奋,祖宗给的还真是神功啊!也不需要打坐冥想什么的。莫非只要日行一善,我就饿不死?可是饿不死也饿啊,这神功再强也惨了点儿。

  五叔母让王汉坐下休息,可王汉执意走了好几趟,把五叔母家里的水缸给灌得满满的,才放下水桶和扁担。这时候他丹田充盈,浑身都暖洋洋的。

  “明天我再给您劈些柴来。”王汉知道,五叔母家里没有斧头,她更没有力气抡斧头,所以定要把柴劈好了给她送来。日行一善嘛,明天继续。

  干柴对贫民百姓来说,已是够分量的礼物,王汉的心意到了,五叔母很高兴,但也劝王汉先别管这些了。砍柴很辛苦,又累倒了可怎么办?官府不是还有差事没办完呢。

  说着,五叔母一脸担忧,轻轻咳了两声。

  “五叔母放心,我不累。家里堆着好多柴呢。我是铁匠啊,家里还能缺了柴嘛?”王汉捶捶肩膀,肩头被扁担磨得有点儿痛,都是没经验的过。晚上让金莲给揉揉。

  回到家,王汉继续打铁。

  出去给寡妇家里挑了个水,获得的力量相当持久啊。这神功的原理,似乎便是行善积功,转化为实力。

  王汉又打了三千锤,筋疲力尽。看来这就是极限了。

  看着模样凄惨的铁锅,王汉苦笑不已。行不通啊,目前的实力不够,得换个思路。

  从这一天打铁的尝试来看,就算是最佳状态从早到晚,一天一万锤已是身体的极限。按这个进度,想要在失期之前,打出三口锅来完成交付,绝对不可能做到,就连完成其中的一口都很艰难。再加上自己手生,这一口锅就算是完成了,品质也无法达标。官府的要求是上品。

  既然如此,不干了。

  王汉丢下铁锤,熄灭炉火。光是浪费的柴火,就够让人心疼的了。

  金莲跑来给王汉擦汗,又借着炉火的余温,烧些水给王汉擦洗身体。看着王汉满手的血泡,金莲心疼道:“奴去给郎君暖床。”

  王汉一下子眼睛瞪得溜圆,哈哈,你说这个我可不累了!

  穿越也不是丝毫没有好处,新罗婢会帮你暖床。

  第二天一早,王汉骂一声这万恶的旧社会,早早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被金莲暖过的被窝,还残留着少女的体香,感觉非常不错。但是清晨的寒冷,还是把王汉给早早赶了起来,这被子里面填的都是啥,一点儿不暖和,还不如个毛毯呢。再加上一睁眼就欠官府三口锅,感觉比背房贷还难受。

  金莲的小床就在同一个屋里,是用两口箱子拼起来的,铺上草席和一张狗皮,几乎就是金莲的全部家当。跟王汉期待的不一样,给王汉暖过床之后,她就回了自己的小床,缩在明显比王汉更加单薄的被子里,说着“明天要去割芦花了”。

  王汉很想虚情假意地邀请她,来同一个被窝里说些悄悄话,不过看看地上的药锅,还是做不出来那禽兽之事。因为褪去外衣、散开发髻的金莲,看上去越发像个青涩的初中女生,而且是营养不良、可怜巴巴的那一种。

  王家人辛辛苦苦的一天开始了,金莲天不亮就起来熬了粟米粥,然后拿着镰刀去割芦花。

  芦花是用来填进被子和衣服里面保暖的,芦花的杆则要在房顶铺上厚厚一层,同样用来保暖。桑干河畔丰富的自然资源,真是叫人泪目。

  放羊娃王晋早早就赶着几只羊跑了,他依旧怕大哥说话不算数,偷偷把羊给卖了。

  王汉一边劈柴一边思考人生,咋办呢?

  距离交付日期仅剩两天,就算是自己有什么绝学神技,筑高楼烧焦炭做水力锻锤,那也来不及了。光是烧个焦炭都得两天,之后还是要靠冷锻,由自己一锤一锤地打出来。

  掏田鼠洞?这也不靠谱,仔细一想就知道是瞎耽误工夫,顶多能掏出一些粟米,也掏不出金子。如今家里缺的不是粟米,而是肉啊。再说挖洞多累,累得半死挖点儿粟米还不够体力消耗,那不是傻了。

  至于像很多小说里说的,出去抄诗卖诗?幽州这地方全是武夫和胡儿,不现实啊。就算背诗背得再好,那也是个边陲诗人。在出名之前,王汉的这顿屁板子就已经挨上了。

  要不给兵曹参军献上马蹄铁之法?不行,风险太大,一献上马蹄铁之法,很可能自己立刻被打死了,兵曹独吞功劳。

  王汉打个寒颤,摇摇头。他不介意用最大的恶意来顾虑风险,毕竟刚穿越,人生地不熟,怂点儿没毛病。等到实在完不成的时候,再作为最后的办法吧。

  算了,想不出来,先给五叔母把柴砍了。

  王汉砍柴的时候并不会觉得疲劳,也不会觉得饥饿,因为这些柴是替五叔母砍的,算行善,有神功的力量加持。王汉发觉这一点很棒,等于是做善事的时候,就能自动开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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