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美式盘查
法兰克面朝着卡车,背过身去。
州警安德森右手始终拨在枪套上,他用左手不断地在法兰克身上拍来拍去,一直检查到脚踝才罢休。
“可以了,谢谢配合。”州警安德森退后一步,“现在,请出示你的商业驾驶执照还有货运单,我需要核对载货信息与实车情况。”
国外偷车很猖獗,核对人车一致,都已经成了警察的思维惯性了。
常见的驾车超速,或者车辆尾灯不亮,都会引起警察的盘查,些许的异常可能就意味着一起盗窃案。
所以,在路上被警察拦截也是很正常的。
“驾照在驾驶室里面,是我去取,还是你去取?”法兰克认为这个州警安德森有些不好讲话,担心他暴力执法。
州警安德森很快给出回答:“把右手背在后面,你自己去取。”
法兰克就这么别扭的爬上卡车,再从驾驶室内掏出皮夹,递给底下的警察。
皮夹里面有法兰克的商用驾照,还有货运公司的保险卡,至于行车日志,是储存在电子行车记录仪(ELD)里面,后续警察自己调阅即可。
拿到证件,州警安德森目光不断地来回扫视,比对着照片和真人是否一致,又使用胸前的对讲机和同伴沟通,让车里的警察使用车载电脑,查询法兰克的个人情况。
好一会,州警安德森才把证件还给法兰克。紧接着,州警安德森又抬起头,审视的瞧着法兰克,就像法兰克是个犯人一样。
“法兰克先生,”州警安德森抬高了音调,声音在夜里显得异常清晰,“根据你的行车日志,你已经连续驾驶了超过9个小时,这期间你只休息了40分钟。能解释一下吗?”
法兰克喉咙滚动了一下,但很快就镇定的解释说:“货...货主那边,要得急。我休息时睡了...真的睡了,就在卡车里...时间够的。”
“够吗?”州警安德森继续追问,语气里充满了不相信,“你醒来后,有没有觉得视线模糊、反应迟钝?或者,有没有依赖任何提神的东西?比如药物或者过量咖啡?”
“没有警官,绝对没有!”法兰克的声音猛地提高,双手下意识地抬起表示否定,但很快意识到不妥,又把手臂放下来,“我开了七年车,知道规矩,我清醒得很。”
“那么,在事故发生前,你有没有发现自己的车辆有异常?比如刹车感觉松软、方向盘抖动,或者灯光照明不够清晰?”州警安德森连珠炮似的发问,就好像一定把责任界定到法兰克身上,要从他这里找到突破口一样。
各行各业,呆的久了就会逐渐适应,产生思维惯性。警察在识别证人或者当事人证词时,会不由自主的使出那些审问技巧,在生活中,警察可能也会下意识的使用这些技巧。
这是诱导口供的方式之一,就像现在,这名州警正在试图用跳脱、不连贯的问题,得到他想得到内容。
法兰克用力摇头,不再给出对自己不利的回答:“警官先生,我再说一遍,是他的问题。是他没打转向灯,直接把车并道过来的。我的车况很好,这次出车前检查过的,这不是我的错,这一切发生得太快,我到现在都还心有余悸。”
州警安德森沉默了片刻,不再继续发问,然后通过对讲机,让后面的同伴请法兰克去警车上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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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警安德森先把法兰克送到了警车上,接着打开了警车的后备箱,从里面牵出来一条警犬。
一人一狗就这么绕着的卡车四周转圈,再然后警犬就翻进了卡车的驾驶室。
这边法兰克刚坐上警车,主驾驶的州警米勒就把车门给锁上了。州警米勒还侧过身盯着他,一副提防的模样。
法兰克透过警车的挡风玻璃,能瞧见那条警犬爬进了卡车的驾驶室,像是在翻找着什么的样子。
在警车灯光的映照下,好像能看见一些单据,从驾驶室敞开的车门里散落出来,掉到路面的积水里。
“嘿,嘿,他在干嘛?”法兰克一副焦急的模样。
州警米勒的手已经拨开了枪套,但还是故作镇定的说:“先生冷静,我们怀疑你持有违禁品。为了你的安全请不要反抗,不然你知道会发生什么的。”
“你们不能这么做,我是受害者,你们凭什么搜查我的车?你们有搜查令吗?你们这是歧视加暴力执法,我要投诉你们。”法兰克边抗议,边把双手摊开举起,免得前面的州警误判。
“安静安静,投诉是你的权利,但是现在请保持安静。”州警米勒对此不以为意。
法兰克下车的时候没携带手机,因此就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警犬钻上钻下的。他只能事后再查看,是否有被损坏的东西,然后再申请赔偿。
过了大约半个多小时,州警安德森才终于把警犬牵了回来,并朝州警米勒示意,表示没发现什么违禁品。
米勒这才把车门解锁,示意法兰克出去聊。
检查工作已经结束,气氛逐渐轻松下来,三个人一起在外面聊天,两名州警一唱一和的向法兰克,普及联邦相关制度。
按照规定,K9警员是可以在不具备搜查令的情况下,动用警犬搜车。
但若是警犬发现端倪,接下来警察的搜查行为自动视为合法,无需申请搜查令。所以他们的执法行为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法兰克当即表示理解。虽然被警察无端怀疑,继而被盘查两个多小时,这样的过程很是让人不爽,但情势所迫不得不低头,免得事情更难妥善解决。
法兰克嘴上说着理解,可这起事故的责任并不在他,他也是受害者。
结果这些警察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给法兰克一顿盘查。
这些警察总是这样,自顾自的以为,自顾自的检查,自顾自的解释,再到自顾自的离开。
仿佛一切就这样能轻飘飘的过去。可他们不是那个被怀疑的人,也不理解被搜查的人的忐忑心理。
就像他们怀疑别人是不是犯罪分子一样,别人也要怀疑他们是不是滥用职权,甚至是不是黑警。
在美国,仅在交通拦截方面,警方公布的滥用职权案例,每年约有20万起,占案件总数的1%左右。
当然,这仅仅是被警方自己认可的比例,但如果站在受害人的一边,1%这个数据就有些太过保守了。
大家常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叫错的外号。
比如美国人给美国警察贴上的标签就是:★过度使用武力;★种族歧视性执法;★对警察缺乏问责;这就是他们身上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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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法兰克接到了警察出具的“车辆扣押与保管通知”。
意思就是要扣留他的卡车,至于上面的货物,则是需要到扣押地点再转卸出去。
通知单上的扣押理由是:“交通事故涉及严重的人身伤害,需作为证据进行,刑事/交通事故重建调查。”
简单来说,就是警方会重新构建现场,还原事故发生的情况,最终确定各方的责任。但法兰克知道他们这完全是多此一举。
在大雨的冲刷下,什么痕迹都找不到了,只能进行撞击分析。但这根本不需要扣留他的卡车,查看电子行车记录仪(ELD)就可以了。
警察的执法方式也很刻板,也许在过去,美国确实是什么都好,但现在可不是30年前了,苏联倒台那会,美国称得上是如日中天。
可30年后呢?
要知道,一百多年前,罗斯福时期修建的大桥,五十年前才大规模维修过一次,至于下次?那谁说得准呢,也许什么时候塌了也说不定。
法兰克也没有被准许离开,警察向他阐述了联邦规定,他需要跟着救护车,立刻前往最近的测试点,进行药物和酒精检测。
等拿到药物和酒精的检测结果,他才能离开。
这里是剧情相关,一章一问一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