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奇幻玄幻 民国:从背尸人开始横推乱世

第62章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凌云先尝试的是双花红棍这门超凡。

  他坐在书房的红木圈椅上。

  椅面铺着绣花坐垫,垫子上绣着喜鹊登梅的图案。

  他小心翼翼地控制着输出。

  只调动了相当于一次功力的温热气流,从小腹升起,沿着手臂经脉流向手掌,再传入柳枝。

  手中的柳枝微微一抖。

  像是被电击了般,原本柔软下垂的枝条瞬间崩直,像一根被拉紧的弓弦。

  随后。

  在枝条的中段,蹭蹭抽出了新的枝丫。

  分支从主干上分出,细如发丝,但迅速变粗变长,转眼就长到三四厘米长。

  凌云点头。

  果然跟他猜的一样。

  无影腿的超凡类别果然不是五行战法,而是操控系!

  操控系的分支越多,操控能力越精细。

  在凌云的注视下。

  这根被扒光的柳枝不断生出分支。

  第一个分支还在生长,第二个又从稍下的位置冒了出来,然后是第三个、第四个。

  四个分枝均匀分布在枝条上,像一只展开的,变形的手掌。

  四个这么多!?

  凌云的眼睛瞪大了。

  他耳边回想起郭老头的话。

  操控系以分支为标准。

  1个分支是基础,2个是平均水准,3个则已经算强者了。

  我这足足4个?

  平均水准的一倍?

  也就是说。

  自己现在这124次的功力,不算上招数、心态之类的,实力应该堪比248次的平均水准?

  这个换算不一定准确,但也相差不远。

  凌云心中一喜。

  如此算下来。

  他最少也算得上是超凡中的T1,也就是一流好手,甚至能摸一摸T0,也就是顶级强者的边了吧。

  凌云下意识动了动脚,碾了碾脚下的地砖。

  在测试之前。

  他就从顺利击杀彪爷和癞痢头两人时的情况,分析出自己的两项超凡应该不差,不过却也没想到能有这么强。

  怪让人兴奋的。

  凌云深吸一口气,平复心情。

  将这根已经分叉的柳枝扯得细碎后,又取了根新的捏在手里。

  第二根柳枝。

  一尺长,拇指粗细,同样已经被拔得光秃秃的了。

  这次是背尸人。

  阴冷的气息从脊椎升起,顺着肩膀传到手臂,转入柳枝内。

  柳枝上很快就蔓延出一层冰霜。

  从握持的根部开始。

  白色的霜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向前蔓延,所过之处,柳枝表面结出一层薄冰,在灯光下闪闪发光。

  特殊系?

  特殊系的表现千奇百怪。

  但都不会长叶或分叉,只会出现某种特异状态。

  凌云脑中刚闪过这个念头。

  结果就发现。

  半米多长的柳枝,直接全部被冰霜覆盖。

  不是局部。

  是从头到尾,整根枝条都变成了冰棍。

  霜花越来越厚,最后结成了一层半透明的冰壳。

  透过薄冰。

  凌云能看到里面柳枝的轮廓。

  他兴奋地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椅子腿与青砖地面摩擦,发出吱呀一声。

  睡梦中的白蔓翻了个身,双腿夹紧。

  口中呢喃道:“老爷……还要……”

  凌云咳了一声,清了清嗓子,重新审视起手中的柳枝。

  他眼睛凑得很近。

  眼中全是不可置信的光芒。

  等等,这到底多长了?

  他拿来一把黄铜尺,上面刻着营造尺三个小字,是这个年代的标准尺。

  六十六厘米。

  一个足够让凌云心跳加速的数值。

  凌云把摘回来的五根柳枝,全都在桌上摆开,比划了一下。

  十分惋惜的是。

  他折回来的都是差不多的,没有更长的了。

  不过就算如此,也足够他兴奋的了。

  这意味着什么?

  刚才的双花红棍已经给了他惊喜。

  这个直接震到他了。

  十厘米是基础,二十厘米是平均,六十六厘米还没到头。

  柳枝长度限制了冰霜的延伸,实际可能更长。

  绝对是T0无疑了。

  细想一下。

  凌云又觉得十分合理。

  金刚山、流星,都是超凡武者。

  还有那见多识广的秘药婆婆

  她在黑市卖药三十年。

  见过的超凡没有一千也有八百。

  说一句对超凡世界了若指掌也不过分。

  偏偏。

  他们全都在发现有灵魂后大为震惊。

  这就说明。

  跟灵魂有关的超凡非常罕见,甚至于他们都没有听说过。

  凌云心中有种预感。

  这背尸人的超凡能力,甚至有可能配得上那句话:

  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至少目前看来,前无古人的概率是极大的,否则不至于一个秘药家族的传承中,连传闻都没听过。

  “两项超凡在手,只要不是高级别的超凡,我也能横着走了。”

  凌云低声自语,嘴角忍不住上扬。

  高级别指的是3级以上的超凡。

  那种存在在海门屈指可数,而且大多已经闯出名声,都知道是谁,在哪。

  凌云收起其余没用的柳枝。

  他对今晚的结果十分满意。

  这趟黑市没白去,不仅拿到了钱和药,还测出了自己的真实水平。

  第二日早上,凌云依旧早起了。

  天刚蒙蒙亮,晨雾还没散尽,凌云再次早起了。

  叮嘱白蔓,晚点帮自己往医院打电话请半天假后,凌云开始换装。

  他找出一顶深灰色鸭舌帽,帽檐压得很低;又围上一条深蓝色羊毛围巾,把下半张脸遮住;最后戴上一副平光眼镜,镜片是圆形的,金丝边。

  整个脸就露出了一对眼睛。

  这样一来。

  除非特别熟悉的人,否则认不出他。

  乔装好的凌云坐上黄包车。

  这次并不是夜莺拉车。

  夜莺手里捏着一个哨子,坐在他的身边。

  “都准备好了,师爷,只不过今天这活动有点危险,你其实不用来的。”

  夜莺低声劝阻道。

  今天早上。

  他们要来抓凌云在百货大楼发现的那位。

  “他只有我见过,听过他的声音,你们抓容易抓错。”

  凌云并没有暴露自己的超凡。

  只说他曾经听过对方的声音,并且以此排查到了三人,要亲自再分辨一下。

  “那就出发吧。”

  夜莺并没有过多劝阻,示意拉车的小弟开始行动。

  很快。

  车夫就抵达了第一个目标所在之处。

  那是一栋公寓楼,四层高,红砖外墙,窗户是拱形的,有铁艺栏杆。

  楼前有个小花园。

  种着几棵法国梧桐,叶子已经黄了大半。

  凌云与夜莺下车。

  两人走在清晨的街道上。

  此刻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只有卖早点的小贩正在忙活。

  很快,两人抵达预定位置。

  公寓楼侧面的墙壁之下。

  凌云顿了顿脚,感受了一番反馈后,做出侧耳倾听状,朝着夜莺点了点头。

  夜莺吹响了第一声急促的哨声。

  “嘟,嘟,嘟。”

  三声短音,在清晨的空气中传得很远。

  包括虎爷在内的四位超凡,一起朝着早就知道的目的地进发。

  凌云能看到从正门进入的虎爷。

  他像个普通的访客一样,停在门口。

  有一位从后巷翻墙。

  有一位从隔壁楼的阳台跳过去;

  还有一位直接上了屋顶。

  四人分别守住窗户、房门、阳台和屋顶,动作都很隐蔽。

  夜莺再次吹了一声。

  虎爷抬手敲了敲门。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