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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首次接活

  马车以正常的速度前进,而李维也因为故事讲得好,在马车前面混了一个位置坐着。

  虽然旁边是个赶马车的警惕大爷,不过不用自己甩腿走路,还有什么好挑剔的。

  仰着脑袋靠在马车车架上,跟小姑娘闲扯,而这姑娘的名字也被忽悠出来了,安娜贝,维瑟拉德男爵之女。

  而他们要去的地方,也是日后被绿了的血腥男爵占据的地盘,乌鸦窝。

  还没开战,这对李维是个好消息,李维打算混点票子,在开战之前去骑士之国,陶森特买个庄园养老。

  白树果园就不错,走杰洛特的路让他无路可走。

  “眼看天命者被暴君丘丘人扑倒,命悬一线,大石敢当在一旁虎视眈眈,受伤的苍蓝星二话不说就拔出太刀选择再战,但就因为苍蓝星出手,有警察之称的爆鳞龙闻着味就赶来,加入混战,眼看都得喊玩完,葫芦娃中的老六举着手里的神器跳出来大喊,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李维眨巴了两下干涩的嘴巴,卫兵很有眼力见地抛过来一个水袋。

  安娜贝眼巴巴地看着李维,问道。

  “之后呢?”

  灌了一口水润了润嗓子,把水袋抛回去,李维笑眯眯地看着眼前的傻狍子说道。

  “之后我还没想好,等我想好了再告诉你。”

  傻狍子眼睛一瞪。

  “这是你编的故事?”

  有傻狍子听自己胡扯,还当真了,李维还是挺高兴的,决定还是扔点干货。

  “嘛,故事是我胡扯,但怪物可不是,你大概是看不见了。

  不过森林里还是有些东西的,鹿首精:这种生物外形类似鹿,但头部覆盖着青苔和尸骨,常隐藏于密林深处。

  它们地盘观念极强,会吸走人类的生命力,并操控森林中的动植物进行攻击,甚至能召唤狼群或乌鸦协助战斗。

  树妖:树妖身高约7英尺,麋鹿骷髅头颅上覆盖着青苔和尸骨,被视为古老森林的守护者或复仇者。

  它们具备变形能力和操控自然的力量,能召唤藤蔓束缚目标,利爪可轻易撕裂防护。

  齐齐摩:这是一种类虫怪物,通常栖息在沼泽区域,但沼泽常与森林相连。

  它们行动敏捷,能在水中潜行,普通人被围攻只有死路一条。

  食尸鬼,巨食尸鬼,沼泽女妖,墓地巫婆,水鬼,之类的玩意,我不必解释了吧,这玩意你们家护卫都能解释一二,若你真感兴趣,买本术士的书,上面绝对有介绍。”

  安娜贝干笑两声。

  “森林中危险的怪物还真不少啊。”

  李维摇了摇头。

  “现在的怪物少了,基本上也看不见什么怪物,它们也会躲着人类聚集地,你知道现在森林里最危险的是什么吗?”

  “什么?狼?”

  “不,是野狗,狼捕杀猎物,仅仅是为了填饱肚子,它们只为生存,而野狗不同,它们跟人一样,为了欢愉或者地盘而杀戮,而不是为了填饱肚子。

  当然,强盗,土匪,狼人,乱七八糟的的玩意也不会少就是了,野狗跟他们学的,人变的怪物才是最恐怖的。”

  “我感觉有些不适,先躺着休息了,”

  傻狍子缩了回去,一旁的老者看李维的目光中少了些警惕。

  略带感谢地说道。

  “谢谢,我还真怕小姐哪天心血来潮带几个不要命的小伙子去森林里转两圈,见识一下。”

  “这世道好人不长命,让你们小姐多看点正经书,少看什么爱情小说,长点心眼别被人给骗了。”

  安娜贝,老鼠之塔的瘟疫女妖,傻白甜为了爱情相信刁民男孩,死的造孽哦,不过不关李维的事,提醒一句就当车费了。

  老头感觉李维话里有话,但也没啥毛病,也不关心了。

  “阁下,等到地方了可以去村庄的告示板上看看有什么活,一般来说都会有清理水鬼,或者护卫商队的活计。

  听上去你也见多识广,可以去城里看看,幸运的话说不定有哪些贵族在招募顾问。”

  仰着脑袋靠在车架上的李维,心里一突突,想到祭祀场里的那些鬼画符,苦逼道。

  “那还真不幸,我不认识你们这边的字。”

  汉化补丁没打全,能听得懂说得出来就不错了。

  .......

  跟着马车一路前行,路上也路过两小村落,但李维拒绝下车。

  能在大村庄开局,为啥要在这些没油水的鬼地方找活干。

  猎魔人世界里的刁民可是在游戏界出了名的难缠,李维可不想哪天提着水鬼或者其他玩意的脑袋找村长要钱的时候。

  被村长求着说没钱,村子已经穷的揭不开锅了,能不能免费。

  或者安排刁民在背后给他一草叉。

  富裕点的地方这种鬼扯事也能少点,没错,李维已经不期望每次都能遇见干脆掏钱的刁民了。

  在将近傍晚时分,马车终于赶到了乌鸦窝这个有木墙的大型村庄。

  跟着马车进去,在路上告别后,被通知卫兵接活可以去找村长,李维直接随机逮着一个路人问村长在什么鬼地方,找个活干的同时,顺道开溜。

  这里对现代人来说就是个鬼地方,中世纪的农人聚集起来,那味道简直完美。

  而且路上的家禽到处跑,路上一脚踩下去,不是鸡屎就是猪粪马粪,甚至还有人的,跟稀泥和在一起这就更完美了。

  路上堆积了一天的粪便,要到第二天清晨才会有堆粪工来清理,拿去堆肥。

  是的,就这么血腥。

  反正李维是不打算在这里住了,找地方借打火石,跑外面弄堆篝火,也比在这被腌入味了强。

  到处打听,十几分钟后李维便敲响了村长的家门。

  一个提着酒瓶醉醺醺的大龄男人推开门。

  “你他..”

  剩下的字还没吐出来,看见李维挂在腰间的剑,酒醒了几分,声音小了下去,吐字也清醒了。

  “请问,有什么事吗?”

  李维见人就直接说事,那是一秒也不想在这多呆。

  “有活干吗,清理怪物,强盗土匪都接,打工找药什么的就不必说了。”

  “当然有,西边二十里处有行脚商被土匪打劫了,大概有三个到五个人,我们可以出十个克朗。”

  “才十个?”

  “才?一千铜币还少吗?一块面包加杯啤酒也才五铜!”

  “你糊弄鬼呢?20克朗。”

  “成交!!!”

  玛德,说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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