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这天,天气晴朗,适合逛街秀拼,当然是与女朋友一起,不然我才不会去呢,早上一起来,我便把自己浑身上下收拾的干净整洁,然后吹着口哨出了门。
我开着车一路奔驰,到了与女朋友约好的地方,一家咖啡店的外面,一下车,就看见女朋友已经到了,正悠闲的坐在太阳伞下面,不是我吹,我女朋友生的那是五官端正,身材苗条,一米六五的个子,算的上是一个大美女,是我心目中的女神,不过遗憾的是有点小脾气,时不时的对我狮吼一下,但是我早就习以为常了,毕竟打是亲骂是爱嘛。
我迅速小跑几步,满脸堆笑的到了女朋友的身边,正准备为自己的迟到道歉,说对不起,不料却被女朋友白了一眼:“你怎么回事,怎么又迟到了,每次都是这样。”我一听这是在责怪我,便忙不迭的解释起来。
“不用解释,解释就是掩饰,说,昨晚到底做什么了?”“没做什么呀,就是队里开会时间久了些,睡过头了,所以来迟了,媳妇,原谅我吧。”“哎哟,真不害臊,还没嫁给你呢,就叫媳妇。”“反正以后也要嫁的,先叫着。”“好了,别再贫了,点东西喝吧。”
我马上叫来服务员,点了两杯咖啡,当我正要坐下时,突然发现不远处有一个小女孩,正向我们这边张望,这个小女孩看上去只有六,七岁年纪,两条梳着的小辫子吊在胸前,身上的衣服还算整洁。
我忙碰了一下女朋友:“喂,你看那里的那个小女孩,是不是有点怪?”女朋友听了忙转头往小女孩那边看了看:“有什么奇怪的,不是小叫花子,便是乡下来的,跟大人走散了。”
我摇了摇头,并不赞同女朋友说的,我的直觉告诉我,这个小女孩绝对不是和家人走散这么简单,现在正在打拐,基于职业的本能,我准备过去看看,不想女朋友却拉住了我:“喂,今天你休息,好好的陪我逛街购物,你不知道我等这天等了多久,怎么,职业病又犯了,说不定这个小女孩只是在那里等她的家人,你可别过去把人吓着了。”
女朋友的话音刚落,就见那个小女孩飞快的朝我们这边跑了过来,一到跟前,小女孩从身上摸出一个纸团塞在了我的手中,然后又飞快的跑开了,我没有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搞蒙,刚准备追上去,就见路旁走出一个穿着格子衬衫的瘸了腿的三十岁左右的男人,伸手拉住了小女孩,同时还凶狠的朝我看了一眼。
我脑筋急转,怀疑那个瘸腿的男人是拐卖儿童的人贩子,便紧走几步赶了上去,问道:“小姑娘,你认不认得这个人?”那个瘸腿男人一听瞟了我一眼,轻声吼道:“你是什么人?关你屁事,多管闲事。”
为了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我掏出了警员证,递给那个瘸腿男人,瘸腿男人一看,知道了我是警察,便不再说话,然后我又问那个小女孩,这个瘸腿男人是谁,小女孩看了看那个瘸腿男人,又看了看我,才怯怯的说道:“他是我的爸爸”。“哦,是真的吗?”“当然是真的,不知你的证件是不是真的?”我一听便抬手一指我开来的车,那是一辆警车,那个瘸腿男人一看,便不再说什么了。
我还是不放心,为了保险起见,我查看了那个瘸腿男人的身份证,之后我又问了小女孩叫什么,他的爸爸叫什么,小女孩说自己叫李小花,是偷跑出来的,他的爸爸叫李彪,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样,看来是我多心了,应该没什么问题。
然后李彪带着李小花走了,我隐隐约约听见李彪在告诫李小花:“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你就是不听。”这时我的女朋友生气了:“看看,叫你别管,你就是不听,那个小女孩是不是离家出走来着,对了,你今天到底是来陪我还是来查案的。”
我一听暗叫不妙,女朋友一生气,后果很严重,我连忙又是陪笑又是说好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女朋友哄的开心起来,然后我们喝完咖啡便去逛街去了。
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叫熊远行,是一名重案刑警,公安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了潜湖市刑警队,我所在的小组有五名成员,他们是:队长高明亮,组员朱诗,马记,罗妹和我。高队是一个刑侦老手,经验丰富,技术过硬,罗妹是一个网络高手,负责查阅各种资料,我应该算是一个新手,进组最晚,主要工作就是出外勤,有时还兼职司机,朱诗与马记是高队的好助手,手段高明,明察秋毫,毫无遗漏。
星期一,我一走进办公室,就见高队与朱诗,马记,罗妹三人都围在一张桌子边看着什么,我立马凑过去瞧瞧,瞧见桌子上有七,八张照片,照片中全是伤痕累累的小女孩,惨不忍睹,我吃惊的问道:“队长,是虐童案吗?”“熊样,你没睡醒吧,这是杀童案。”罗妹调侃我道。
也是,如果单单是虐童案,早就有别的部门经手了,看来是我欠考虑,犯了一个不该犯的错误,这时高队敲敲桌子,指着照片说道:“由于一组有别的案子要查,这个案子就转给了我们二组,案情严重,要尽快侦破,所以从现在起,取消所有休假,直到抓到凶手为止。”
高队一说完,我们便各自忙碌起来,突然,我想起了前天李小花塞给我的纸团,当时只顾哄女朋友去了,没来的及看,就顺手放进了口袋,我迅速掏出纸团,剥开一看,看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一个救字,我呆住了,然后我开始懊悔,那天为什么不早点打开看,看了就可以救下李小花,正所谓世上只有老鼠药,没有后悔药,事情已经发生了,后悔已无济于事,那接下来该怎么做呢?
我突然想到了李彪,便走到罗妹的身旁,让她查一下李彪这个人,还有李小花,看到罗妹疑惑的看着我,我便将周末那天发生的事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她,她没有问我什么,转过头看着电脑屏幕,手指在键盘上不停的敲打,打出了李彪及李小花的身份信息,李彪,男,三十二岁,潜湖市虎口村人,年轻时混黑社会,打架导致右腿残疾,现在在潜湖市打工,有一个女儿,名字叫李小花,今年七岁,就读于潜湖市北区的一所小学,出生时母亲难产而亡,现在与父亲一起生活。
从资料显示,李彪与李小花是真正的父女,那李小花写的那个救字,肯定不是救自己,会不会她想救的是那些已经被杀害的小女孩?就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高队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