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美利坚文豪1905

第5章 红字

  李斯特斟酌了一下,直接灌输这些超时代的观点显然有点不合适,反而可能会给孩子带来麻烦,他决定还是要以引导为主,去让孩子们想:

  “写得不错,抓住了《独立宣言》的核心精神。”

  “不过,你可以再想想,自由土地这个概念,除了我们通常理解的反奴隶制,对于像我们这样来到西部的普通家庭,具体意味着什么?”

  “是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可以自由耕种不受干涉的土地?还是意味着新的机会和摆脱旧有束缚的可能?把这些更个人化的思考加进去,你的文章会更有力量。”

  “知道了,父亲。”汤姆似懂非懂的点点头,继续完成剩下的作业。

  玛莎在一旁辅助他完成剩下的作业,而李斯特则是站起身,跟往常一样洗漱。

  ………………

  一夜无语。

  一大早,李斯特掀起床铺,洗漱完以后就来到在马厩旁,拉出一匹黑马,跟玛莎一起来到了距离家最近的小镇。

  这座小镇是一个标准的畜牧小镇,这在爱达荷州非常常见。

  李斯特刚一来到这里,就有一种想要捂住鼻子的冲动。

  马匹和其他动物的骚味和粪便味混合着干草的味道伴随着风轻轻吹动传播着一整个空气。

  在这个福特汽车还没有出现的年代,大多数人的交通工具都只能依靠马和马车来,这个时候的汽车全国持有量也就才一万,最主要的是出点问题得自己修。

  有马匹、有动物就避免不了空气当中有这股味道,尤其是今天镇上还有大活动。

  人流量大,这个时代的人们都还好,大多数都能够闻得惯这种臭味,李斯特可能还需要时间适应……

  李斯特把马拴在拴马桩上,跟玛莎向座谈会的举办地点,也就是这小镇里面唯一的一家私立小学走去。

  举办地点就在学校的礼堂。

  学校里面人山人海,隐隐约约还能看到几个穿着晨礼服的绅士,他们是小镇上为数不多有头有脸的人物。

  这些全都是慕名而来见利兰教授的,可见利兰教授的名气之大。

  正当李斯特打算往前继续走的时候,侧边传来了一道声音。

  “玛莎。”

  闻声望去只见一个穿着较为正式的年轻男子朝他打着招呼,三颗扣子的外套,必不可少的马甲以及有些狭窄的裤子。

  在这座畜牧小镇平日里面绝不会有人这样的打扮,很显然就是为了今天的座谈会。

  玛莎停下脚步,礼貌微笑:“威尔逊好巧,没想到能在这碰到你。”

  “今天人可真多。”威尔逊应道,随后,他的目光很自然地转向玛莎身旁的李斯特,带着些许探询,礼貌地问道:“玛莎,这位是你的……”

  “这位是我的丈夫李斯特,平日里因为要在家中打理田地,所以不常来镇上。”玛莎先是介绍李斯特,随后又转向威尔逊介绍道:

  “这位是威尔逊先生,是我的同事,负责教阅读课(语文)。”

  威尔逊听到打理田地这几个字,心中便升起几分轻蔑,原来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身上。

  真搞不懂像玛莎这么好的女人为什么会选中李斯特这样子农夫,关键是玛莎还带他来看利兰教授的演讲。

  这个粗鲁的农夫,连笔都没有碰过几回。

  他懂文学吗!会写小说吗?

  让他听这种演讲,简直是对利兰教授的侮辱!

  威尔逊虽然心里这么想,但是嘴上依旧是满脸敬意:“很高兴认识你李斯特先生,我想你应该不知道今天的座谈会主持者是利兰教授。”

  “他不仅是《大西洋月刊》的编辑,曾经马克·吐温也是在他的手底下当作家,两者的关系还算不错,经常在一起进行文学探讨,很给这位老教授面子。”

  “这一回他来我们小镇内容是讲解霍桑的《红字》,他的演讲想必会很精彩,真希望能有机会跟利兰教授说几句,想必会受益匪浅。”

  “说不定到时候这位老教授欣赏我,能够让我有机会见到马克·吐温。”

  “确实很期待。”

  李斯特点了点头,待在庄园那边一天到晚见到的人都没几个。

  在小镇上还有几个能聊的天,也能给他无聊的生活增添一点乐趣,霍桑的作品他也挺喜欢的,尤其是那本《红字》。

  这一本书他看过至少两遍,还专门写过一小篇文学评论。

  要是这位教授真是有个真才实学的人,李斯特倒想跟他聊一聊。

  两人没有再去关注威尔逊,而是在玛莎的带领下来到礼堂的最前面,这里放着一个专门用来存放稿子的箱子。

  所有的稿子教授都会在座谈会结束以后阅读,利兰教授还会从中抽取三份稿子演讲,说明一下稿子的问题。

  这应该就是最早的直播看稿。

  李斯特把自己的稿子也一同丢进去,随后就来到了礼堂后面的位置,跟玛莎一起等待座谈会的开始。

  没过多久,礼堂里便座无虚席,人声鼎沸。

  镇上的居民、附近的农场主、以及学校的师生们挤满了长椅。

  隐隐约约能够听到他们在聊马克·吐温的事情,如果稿子被利兰看中,有多大的几率可以见到马克·吐温之类的……

  终于在几位镇上头面人物的簇拥下,利兰教授走上了讲台。

  利兰教授站上讲台,他全身上下都是标准的美利坚知识精英分子着装,衣服穿的是布鲁克斯兄弟的单排晨礼服。

  领口系着一个亚麻制成的领带,搭配上浅棕色的三件套西装马甲和没有卷边修饰的灰色条纹长裤。

  他身上的手表是劳力士,这在当时工人用的更多,或许这是他身上最亲民的东西。

  埃尔金是较为奢侈的手表品牌。

  他们最新生产的三手指手表只生产了2000个。

  他清了清嗓子礼堂里顿时安静下来。

  利兰教授的声音清晰而富有磁性,他首先概述了霍桑的生平和《红字》的创作背景。

  随后便切入正题。

  着重分析小说中罪与罚、善与恶的辩证关系。

  以及清教社会规范对个体的压迫。

  “海斯特·白兰胸前的红字A,本是耻辱的标记,但她以坚韧和善行,某种程度上将其转化为一种独特的、甚至带有反抗意味的标识……”

  台下的观众虽然听不懂,但是看到前面几个带头的农场主都鼓掌,也跟着鼓掌并且大声夸赞利兰教授水平,这让场面看起来变得有点喧嚣。

  玛莎把目光从讲台上收回,问道:“亲爱的,你觉得他讲的怎么样。”

  “讲的流畅,气势也很足,内容上只能说一般。”

  “一般般?”玛莎有些诧异:“为什么?我觉得利兰教授对《红字》的理解很深奥啊,台下很多人都听入迷了。”

  “讲的太深奥,不是好事,他把海斯特·白兰的反抗拔得太高了,几乎快要把她说成一个自觉的女权主义先驱了。”

  “这有点脱离霍桑笔下的那个复杂、矛盾,甚至有些晦暗的文本本身了。”

  李斯特顿了顿,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利兰教授,继续道:“霍桑写《红字》,重点不在于歌颂一种旗帜鲜明的反抗。”

  “而是在描绘一种在沉重的清教规训下,人性如何扭曲、挣扎,又如何在这种压抑中,像石缝里的草一样,生出一种近乎于罪的‘善’和扭曲的‘美’。”

  “海斯特的坚韧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被迫的承受,她的反抗是沉默的、内敛的,甚至带着自我惩罚的意味。”

  “利兰教授把她说的太光明。”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