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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吻戏先签合同?这恋爱真刑!

  第二场戏。

  剧情是老套的霸总剧桥段:女主角被心怀不轨的男二号,绑架到了郊外的一座废弃工厂里,男主角单枪匹马前来对峙,救下女主。

  工厂里,尘土飞扬,气氛紧张。

  扮演反派的男演员,是圈内一个靠演变态角色小有名气的实力派。

  他按照剧本,对着被绑在椅子上的女主角,露出狰狞的笑容,正准备说出威胁的台词。

  就在这时,工厂的大铁门,被人「哐」的一声,从外面推开。

  沈浩饰演的顶尖律师顾炎,逆光走了进来。

  他没怒吼,也没肉搏。

  他只是冷静地、不紧不慢地,从西装口袋里掏出手机,打开了录像功能,将镜头对准了反派和女主。

  在反派演员错愕的注视下,顾炎开口了。

  他的声音不带一丝起伏,字字清晰,就是一份冷冰冰的判决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百三十九条,你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你的行为已构成绑架罪。」

  「起刑点,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他推了推鼻梁上的金丝眼镜,镜片反射出冰冷的光。

  「鉴于现场有我这位目击证人,以及这份即将上传云端的、不可辩驳的电子证据,我善意提醒你,立即中止你的犯罪行为。」

  「否则,你将失去《刑法》第六十七条所规定的,关于自首情节的法定减刑机会。」

  扮演反派的演员,彻底蒙了。

  他准备好的一肚子狠话和嚣张气焰,被这一连串精准而冰冷的专业术语,砸得烟消云散。

  他大脑一片空白,台词忘得一干二净。

  他结结巴巴地,下意识问出了一句剧本上根本没有的话:

  「那……那我现在放了她,能……能算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噗——」

  监视器后面,导演一口水喷了出来,紧接着爆发出惊天动地的狂笑。

  他猛地从椅子上弹起来,一把抓住旁边编剧的肩膀疯狂摇晃。

  「听见没!听见没!天才!这他妈就是天才的临场反应!」

  「别喊卡!千万别喊卡!」

  「摄像!给我怼脸拍!特写给到反派!我要他每一个毛孔都透出法盲在面对法律铁拳时,最真实的恐惧和无助!」

  这场戏,成了剧组开机以来,第一个封神的名场面。

  紧接着,轮到了感情戏。

  女主角被救下后,感动得热泪盈眶。

  她看着眼前这个男人,逆着光,冷静而强大,宛若天神下凡。

  按照剧本,她应该扑进男主角的怀里,哭着问:「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

  女主角情绪饱满,眼含热泪,带着劫后余生的激动和满腔爱意,向着沈浩就扑了过去。

  然而,就在她即将触碰到沈浩的瞬间,沈浩却像被踩了电门,迅速后撤一步。

  两人之间,隔开了将近一米的安全社交距离。

  他一脸严肃地看着她,用一种探讨学术问题的口吻说道:

  「请注意你的行为边界。」

  「虽然在法律上,『性骚扰』的界定多倾向于男性对女性,但广义上,任何违背他人意愿,以带有性暗示的言语或行为,侵犯他人人格尊严的行为,都可能构成骚扰。」

  他顿了顿,补充道:「虽然你目前这种『激情』状态下的投怀送抱,很难在法律上被清晰界定。但作为一名有高度职业素养的律师,我必须提醒你,人与人之间,尤其是异性之间,应当保持清晰的物理边界感。」

  女主角彻底破防了。

  她酝酿了半天的爱意和感动,被这一盆「法律冷水」浇得透心凉。

  她忘了哭,也忘了说台词,只是呆呆地站在原地。

  *他……他刚才是在拒绝我吗?*

  *不,他是在给我普法?*

  *我是在被告白还是在被警告?*

  休息时,她终于忍不住,冲到导演面前,带着哭腔控诉:「导演!这戏没法演了!我感觉我不是在跟他谈恋爱,我是在跟他一起考法考!」

  「他看我的眼神,根本没有爱意,就像在看一个『待定罪的犯罪嫌疑人』!我总觉得他下一秒就要从包里掏出一张传票递给我!」

  导演却笑得合不拢嘴,连连安慰她:「好!好!要的就是这个效果!这才是我们这部剧最大的看点!相信我,观众会爱死你这种『被法条逼疯』的无助感!」

  很快,整个剧组的画风,都被沈浩带跑偏了。

  场务给演员递水,会开玩笑说:「这是『要约』,你接了就是『承诺』,这瓶水在法律上就属于你了。」

  化妆师给演员补妆,会说:「我们来完善一下『呈堂证供』,确保证人(演员)的形象无懈可击。」

  终于,迎来了全剧的重头戏——吻戏。

  剧本上,只有四个字:深情拥吻。

  灯光暧昧,机位全部准备就绪,全场屏息以待,空气中都弥漫着粉红色的浪漫气息。

  然而,就在开拍前,沈浩却从他的公文包里,拿出了一份打印好的文件,和一支笔,郑重地递到了女主角面前。

  文件的抬头,用加粗的宋体字清晰地写着——

  **《关于「接吻」这一民事行为的双方自愿原则及相关风险告知书》**。

  沈浩一脸认真地对目瞪口呆的女主角说:「根据契约精神,麻烦你先阅读并签署一下。签了,我们再开始。」

  女主角看着告知书上,关于「唾液交换可能引起的细菌感染及过敏风险」、「自愿原则下不可撤销的法律后果」、「如一方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该民事行为的权利」等一系列冰冷的条款,感觉自己的初吻,即将变得索然无味,甚至有点……草率。

  *这哪里是吻戏,这分明是签署一份人体器官……不,是体液交换的免责声明!*

  这段离谱的「前戏」,被角落里一个剧组工作人员用手机偷偷拍了下来。

  他是个刚入行的小场务,也是沈浩的粉丝,此刻他激动得手都在抖。

  他在见证短剧爆款的历史!

  当晚,一段模糊但声音清晰的视频被匿名发到了网上。

  标题是:《短剧第一人!沈浩拍吻戏前,要求女演员先签法律合同!》

  视频发布不到一分钟,评论和转发就以一种恐怖的速度开始爆炸!

  「【卧槽!!!我看到了什么?拍吻戏前先签合同?这是什么究极离谱的操作?】」

  「【哈哈哈哈哈哈对不起,虽然很尊重女性,但真的太好笑了!沈浩是把剧组当法庭了吗?女主的表情已经呆滞了,心疼又好笑!】」

  「【楼上的,你看文件抬头!《关于「接吻」这一民事行为的双方自愿原则及相关风险告知书》!杀了我吧!这男人真的把普法刻进了 DNA里!】」

  「【一开始我以为是炒作,直到我暂停看清了那份文件的名字!我笑到邻居报警!这剧我追定了!耶稣也留不住它!我就想看沈浩怎么用法律条文把女主亲到手的!】」

  「【这才是真正的《腹黑律师的爱情陷阱》啊!陷阱全 TM是法律条款!】」

  乐子人的狂欢,被沈浩这一个匪夷所思的操作,彻底引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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