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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15.购置生活所需品

  姜瑀并不知道云阳背着他搞这种抽象的操作。

  不然,他高低得问云阳两句。

  你们是有多大的自信认为你们能教训唐三?

  自己几斤几两没数是吧?

  真以为唐三是萧尘宇,会被你们用人数优势击倒?

  唐三的好坏无法定义。

  一千个人的眼里有一千个哈姆莱特。

  对他而言,唐三是坏的。

  对别人而言,唐三或许是好的。

  但即便是对他而言,他这个认定唐三是坏人的人,也必须说句公道话:唐三从来不菜!

  之前,唐三之所以败的那么快,是结合了唐三不擅长肉搏、距离太近、轻敌大意这三个方面的缺点,所以,才被他抓住机会撂倒在地。

  如果唐三在一开始就避免肉搏。

  以暗器为主。

  走放风筝的战术路线。

  就像蒙古骑兵的骑射一样。

  实在避不开了,跟他交手两招,然后迅速拉开距离。

  宁可付出受伤的代价。

  也要确保距离上的优势。

  以最谨慎的态度面对他这个对手。

  那么,即便是他,也会陷入苦战。

  别说是一招之内分出胜负了,十招、二十招、三十招乃至一百招,都不一定能分出胜负,打到最后,拼的就只能是彼此的魂力质量和恢复速度了。

  方寸只能弥补手法上的部分差距。

  就像唐三在原著里使用的那个一千零一夜一样。

  纯粹的手法是比不过的。

  最多只能挡下一部分暗器。

  挡不下来的那些,靠走位和玄天邪罡的罡气护盾。

  能躲的躲。

  躲不过的就硬抗。

  难受的很。

  虽说唐三跟他动手也是一样的难受,肉搏打不过,速度上小劣,好不容易拉开点距离又会被追回来,投出去的暗器会有一部分被预判,另外,时不时的就会有一些暗器出现在周身一寸之地,必须时刻保持警惕,用玄玉手挡住这些暗器,或是用鬼影迷踪步避开,不然,一个疏忽,就有可能丧命,如果打成了持久战,魂力质量跟魂力的恢复速度也都处于劣势,属于是老大不说老二,彼此都挺恶心的。

  但云阳等人想打唐三?

  纯属扯淡!

  谁打谁还不一定呢!

  不过,因为姜瑀不知道这件事。

  这些话自然也就是无稽之谈了。

  只有等他买完被褥,回到宿舍后,才有机会了解。

  另外,除了被褥,还有一些生活必需品也是要买的。

  比如说纸、笔、墨水。

  上学会用到。

  学校会发教材,但也仅限于教材。

  如果你想做个笔记。

  那你只能自备这些文具。

  比如说肥皂、牙刷、毛巾。

  即便你一个月不洗脸、不刷牙、不洗头也没人管你,但你自己难不难受只有你自己知道。

  比如说水杯和暖瓶。

  姜瑀也都更新换代了一下。

  他原先用的那个竹筒水杯,短时间内应付一下还行,但如果打算用它渡过六年的学习时光,只能说想的还是太多了,对它抱有太高的期望了。

  还有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

  “古人诚不欺我。”

  在一间宽敞明亮的服装店里,从更衣室里走出来的姜瑀,站在镜子面前,扯了扯半截袖的领口,从店员手里接过夹克衫,看着换装完毕,总算有点现代模样的自己,满意的点了点头。

  斗罗大陆的矛盾之处不仅仅体现在人的姓名上。

  在服装风格上也有所体现。

  就拿这小小的诺丁城来说。

  独立制衣店一共有十七个。

  其中,六个偏向于西方现代化,八个偏向于东方古典化,两个融合现代化,再加一个纯猎装。

  在西方现代化的诸多服装中。

  西服最具有代表性。

  所以,这六个偏向于西方现代化的制衣店里,卖的服装都具有一个特点:注重版型对身材的修饰。

  穿上去之后,显得精神干练。

  姜瑀之前试过。

  白色衬衫。

  蓝色、灰色或黑色马甲。

  红色领带或领结。

  黑色长裤。

  褐色或黑色上衣。

  大概就是这个配置。

  如果不打领带,脱下外套,解开白衬衫上方的两三颗扣子,跟现代酒吧里的那些服务生穿的差不多。

  不过,姜瑀不选择这种服装的原因并不是因为穿上去之后像服务生,而是因为这种服装不适合运动。

  他是魂师。

  选择衣服时,首选实用,二选舒适,然后才是好不好看。

  西服更适合那些文职人员。

  或是有特殊癖好的西装暴徒。

  备几件倒是可以。

  以免将来真的遇到特殊场合拿不出相对应的衣服。

  但作为日常主流穿搭,不合适。

  再考虑到他如今的年龄。

  考虑到他的身体发育情况。

  甚至连备几件都没必要了。

  西服这种东西,如果不修身,就失去了它的竞争力。

  浪费那个钱还不如买点其他的。

  等他长大了再备也不迟。

  而在那八家偏向于东方古典化的制衣店里,贩卖的服装多为传统服装,主打的就是一个好看。

  怎么看都好看。

  缺点就是除了好看一无是处。

  不利于战斗。

  也不利于穿戴。

  要是有人服侍自己也就罢了,一想到自己在将来或许要花费几分钟甚至是十几分钟穿衣,姜瑀就默默的把这个选项从列表里踢了出去。

  他是一个讨厌麻烦的人。

  更讨厌华而不实的东西。

  所以,逛了一圈,能留住姜瑀的只有最后面的这三家制衣店,两家现代风,一家猎装。

  现代风中,多偏向于休闲。

  拿姜瑀如今穿的这一身来说,干干净净清清爽爽。

  白色的半截袖。

  黑色的夹克衫。

  黑色的直筒裤。

  外加一双白色的板鞋。

  看上去或许有点素,但姜瑀喜欢这种简洁的素。

  而且,因为是休闲装,半截袖也好,夹克衫也罢,还有直筒裤,都有相当好的延展性。

  跑起来不会束手束脚。

  板鞋倒是不利于奔跑。

  但也只是相对斗罗大陆上没有的运动鞋而言。

  跟其他鞋相比,还是很不错的。

  这就足够了。

  更别说还有高跟鞋这个垫底的。

  不过,让姜瑀犹豫的正是贩卖猎装的那家制衣店。

  因为那家猎装制衣店里有马丁靴。

  虽然没有为小孩设计的型号。

  但这些都是可以商量的。

  主要是有没有技术。

  马丁靴的好处就在于防御力超绝,就算地上有根钉子,一脚下去,都会被厚实的鞋底挡住,些许碎石更是不在话下,除了比较沉重和造价比较昂贵之外,也就只剩下制造时间长这一个缺点了。

  所以,姜瑀花了二十枚银魂币。

  委托那家猎装制衣店给他定制一双马丁靴。

  预工时间是半个月。

  也就是说,要等到半个月之后才能拿到手。

  姜瑀也就只好先换上板鞋了。

  不管跟草鞋相比。

  还是跟布鞋相比。

  亦或是跟某些魂师穿的步靴相比。

  板鞋的舒适度无疑更高。

  其实,如果有的选,姜瑀是想一步到位的,直接定制一双登山靴,可惜,斗罗大陆这边不仅没有这个概念,也没有制作登山靴的技术。

  然后,在这家服务更周到的现代风格的制衣店里定了两套男装,一套就是他如今身上穿的这个,另一套则是褐色配,也就是把夹克衫的颜色换成了褐色,其他的不变,方便换洗。

  花费了三十五枚银魂币。

  后面还有点铜魂币的零头。

  被这家制衣店的老板做主抹了。

  由此也能看出猎装到底有多贵。

  两套衣服加在一起,外加两双板鞋,只花了相当于现代的三千五百块钱,而一双手工的马丁靴,就直接砸出去两千块钱,幸亏姜瑀手里握着萧尘宇的小金库,几十枚金魂币足够花了,要不然,就只能靠布衣和布鞋勉强度日了。

  或是靠诺丁学院发的那两套校服。

  一套夏季。

  一套冬季。

  然后就没了。

  也不考虑换洗情况。

  而随着姜瑀的购买,小舞的购买欲望也被激发了出来。

  看在见者有份的份上。

  看在小舞叫了自己一声老大的份上。

  姜瑀也就一挥手。

  让小舞自己去挑衣服了。

  他付钱。

  但挑衣服归挑衣服,在挑衣服前,姜瑀跟小舞也说清楚了规矩,那就是以实用和舒适为主。

  如果你让我给你买高跟鞋。

  那我肯定不会给你买。

  因为这东西不实用。

  是。

  高跟鞋底部的细长高跟能给对手带来更高的伤害。

  穿刺伤。

  但这种伤害纯属伪伤。

  就这么说吧,如果小舞穿着高跟鞋,能用鞋底的高跟刺穿对手的手掌,那么,她起码拥有踩爆对手手掌的力量,根本不需要那点穿刺伤。

  而一旦高跟鞋的高跟折了,那一瞬间的踩空很容易让小舞失去平衡,让对手抓住机会反败为胜。

  这就是实用跟好看的区别。

  虽说小舞确实挺适合穿高跟鞋的。

  腿长的女孩往往都适合。

  不过,要是你能挑出那种兼顾实用、舒适、好看这三个优点的衣服,我也不会否决你就是了,因为你优先满足了实用和舒适这两个优点。

  至于说,你非要买那些看着好看但不实用的衣服,我该怎么办?

  那你花自己的钱好了!

  就这么简单!

  “喏,看看,这套怎么样?”

  “回头?”

  小舞的声音自姜瑀身后传来,打断了正在照镜子的姜瑀。

  姜瑀也随之停下了整理衣服的动作。

  双手插兜,转身。

  眼前当即一亮。

  换上了现代装的小舞比之前身穿粉色连衣裙的她更加灵动。

  偏灰色的帽服。

  淡粉色的外搭。

  下身是一件灰色的裤子,将白嫩的小腿藏如其中。

  减少了一些可爱的成分。

  增加了一些慵懒感。

  别有一番风味。

  “好看吗?”

  小舞转了个圈,眉眼弯弯,语气欢快的问道。

  没人不喜欢新衣服。

  就像没人愿意吃苦。

  即便她身上穿的这套衣服并不是她一路走来最喜欢的衣服,但在她挑挑拣拣这么多次中,这套衣服起码能排进去前三,也是她最满意的一套。

  而且,这是姜瑀送给她的。

  自己买跟别人送是两种感觉。

  前者自我欣赏。

  后者被别人欣赏。

  这种魅力被肯定的感觉自然是让人的心里美滋滋的。

  “我觉得很好看。”

  “你呢?”

  “你自己觉得怎么样?”

  姜瑀上下打量了一番。

  主要看了看小舞的鞋子。

  确定不是高跟鞋,而是一双粉白色的板鞋后,随之道:“如果你也满意的话,那就定下这套了。”

  “嗯……破费了?”

  小舞歪歪头,背着手,没否认。

  笑吟吟的客气了一句。

  也算是隐晦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至于她之前提到的那件自己最喜欢的衣服,没办法买。

  因为那是一件白色的婚纱。

  别说姜瑀认为买来没用。

  就算是她自己也认为买来没用。

  即便买回来了,也只能摆着看看,穿是不能穿的,首先,大小就不合适,其次,意义也不对。

  这就是喜欢跟满意的区别。

  喜欢的不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但一定最漂亮。

  满意的不一定是最漂亮的,但一定是最适合自己的。

  “谈不上破费。”

  “又不是我的钱。”

  “如果你非要感谢,就去谢这个小金库的主人吧。”

  “要是没有他赞助我这个小金库,我也买不起。”

  姜瑀拍拍手,开了个玩笑。

  可能对萧尘宇来讲不是那么好笑,但姜瑀和小舞并不介意把自己的开心建立在萧尘宇的痛苦之上。

  随后,对一旁的店员道:“照着她这一身再来一套,然后,打包……对了,那些旧衣服也给我们包起来,别扔,我们要一起带回去。”

  “好的。”

  “请两位小客人稍等。”

  一旁的服务员相当积极的回应道。

  但小舞却有些不好意思了。

  小跑到姜瑀身边,左右扭头看了看,低声道:“喂,你怎么又给我买了一套啊,不是说好就身上这一套吗?”

  “难道你不需要换洗?”

  “一套穿到天荒地久?”

  姜瑀回过头,看了一眼明显有些心疼钱的小舞,无奈的安抚道:“买都买了,你就别计较这些了,大钱都花出去了,不在乎多一套的小钱。”

  小舞抿唇,没再争辩什么。

  只是看着姜瑀的眼神中多了些许感动。

  粉红色的眸中水润莹莹。

  又被垂眸迅速遮掩。

  于是,在又花费了二十四枚银魂币后。

  姜瑀和小舞大包小包的出了门。

  被打包的衣服、裤子、鞋子倒是不占地方,但架不住姜瑀和小舞手里还有之前买的其他东西。

  所以,姜瑀也就没再折腾。

  看了一眼不算太黑的天色,对一旁的小舞问道:“快到晚饭的点了,你是打算在外面吃一口,然后再回去,还是先回去,然后去食堂吃一口?”

  “当然是在外面吃了!”

  小舞的兴致还没散去。

  听见姜瑀这么问。

  回答几乎是脱口而出。

  随后,扭头看向姜瑀:“你呢?”

  “那就在外面吃好了。”

  “我都可以。”

  姜瑀拎起包裹,走在前面,示意小舞跟上:“走吧,先去打听打听附近的哪家饭店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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