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想贬低这部伟大作品,相反它太伟大了,充满对爱情的哲思。
但我还是觉得,那种关系虽然横跨五十多年,却实在说不上是爱情。
它否认了爱情的排它,男主试图解释,他的灵魂一直都只爱着女主。
但是在肉体高强度纵欲的时候,你说,灵魂一直都在冷眼旁观吗?
如果灵魂与肉体无法分离,那肉体的每一秒放纵,都有灵魂在一旁的摇旗呐喊。这样的灵魂,必然堕落。
放纵之后,灵魂总是选择原谅,眼看着肉体奔向下一次的自我放逐。
男主角自欺的解释毫无说服力。
但你说,他的灵魂全烂透了吗?
我觉得也没有,但那样的放纵,真的不能说一直都爱着,太抽象了。
女主最后和男主在一起,也不像是一段爱情穿越了几十年。更像是听了男主扯半天蛋之后,无奈的妥协。
也许马尔克斯,是想写爱情的荒诞与执念。但是故事走到最后,好像已经荒诞到,和爱情没啥关系了。
你说,我为啥写这个呢?
因为我感觉,马尔克斯就像是哥伦比亚掌管执念的神。他的这个主角的执念太强了,横跨了五十多年。
男主最大的优点,就是,
没有破坏女主的婚姻。
执念就像是胜负欲一样,最大的问题,可能就是最后只剩下执念了。
男主太沉浸自由了,太自由了。
但是,作为读者。自由不代表必须拥抱自由,也可以去自由他妈的。
当自由成为一种新的标准,新的规训,新的枷锁,这本身就反自由。
沉浸于执念,也沉浸于自由,
男主好像既没有维护执念,
他也并没有真的很自由。
唯一就是那种执念,苟延残喘了五十多年,时间太久,就剩执念了。
我也在想啊,真的还有人在爱着我吗?又会爱到哪一天,爱到就只剩下执念了呢?我啥时候才能脱单呢?
想想也挺抽象的,大半夜无聊的写着爱情。就好像我在写着的时候,是被爱着的。我感觉我幻想的爱情,比霍乱时期的爱情,更不像爱情。
不说啥执念不执念的,起码人俩还说过话呢。我这就是纯幻想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