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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收音机

重回1986年代 初夏之见 2461 2024-12-07 10:15

  “好吧,那阿妈,你带去给小长海吃了吧。”

  “我本来还想着,一会我去赶集的时候,带上小长海一起去赶集,然后在街上买东西给他吃。”

  “要是他提前吃饱了,那就不带了。”

  建国知道自己的这一个阿妈,眼里只有大哥和老三的儿子,硬着来,那肯定不行的,只能换一个方法让对方自己放下鱼汤。

  “你要带小长海去赶集啊?”

  “那这鱼汤,还是给阿梅你喝吧,刚刚建国说得对,你适合多补补身体,鱼汤我留下来了,阿梅,你记得喝了啊。”

  平常大家很少去赶集,但在赶集的时候,也会在街上买东西吃。

  叶母一听到建国要带叶长海去赶集,为了让自己的宝贝孙子一会去赶集的时候,还能吃得下东西,叶母的脸,马上变了一个样。

  “阿梅,别愣着了,小孩给我,先把鱼汤喝了吧。”

  见自己的阿妈走了出去,建国不用猜都知道,肯定是去把叶长海叫到门口,在门口蹲着自己出门。

  “好,那我先喝了鱼汤。”

  阿梅听到这话,把小孩给叶建国抱,自己拿起来喝。

  不过鱼汤虽然有点多,但阿梅现在是母乳期,胃口很大,把鱼汤全部都给喝完了。

  唯一留下的,就是鱼了。

  “好饱,看来今天早上都不用吃粥了。”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饱饱的,什么都吃不下了,阿梅忍不住摸了一下自己的肚子。

  “那就迟点,等肚子饿了再吃粥,趁着剩下的鱼还热着,我去把玲玲叫回来,把剩下的鱼肉都夹给她吃了吧。”

  野生的小鱼,鱼肉很结实,很嫩,而且营养液很好,要不是怕鱼骨头掉到粥里,叶建国都打算煮鱼粥给小孩吃。

  “那把小孩给我。”

  阿梅听到这话,忍不住多看一眼叶建国。

  因为从昨晚开始,自己的男人就发生了变化,知道了疼自己,知道了对小孩好,不再是那一个动不动就骂自己,什么都是自己错的男人了。

  “行,小长安估计是饿了,你回去顺便喂点奶吧。”见小长安挣扎了几下,哭了起来,叶建国把小孩递回给自己的媳妇,走去隔壁家找玲玲。

  “阿爸。”正在和几个小孩玩的玲玲,看到自己的阿爸出现,很乖,朝着叶建国就开口叫喊。

  “玲玲,你还没有吃粥,先回来吃粥先。”现在这一个年纪的小孩,早上起来基本都只知道玩,都不知道去吃粥。

  当然,玩饿了,也知道会回去吃粥。

  但叶建国这一次要给鱼玲玲吃,她还小,肯定要自己给,不然她吃不了,鱼刺太多了。

  “阿爸,那你帮我拿菩萨鱼。”叶玲玲听到这话,把装着菩萨鱼的盐水玻璃瓶递给叶建国。

  原本还只是有溪流石的瓶子,此刻多了一些沙子,估计是自己的女儿,看到别人放有,也跟着放。

  “玲玲,吃了记得把你的菩萨鱼带过来。”阿贵家的三个小孩,都还没有去学校,见玲玲抱走了菩萨鱼,马上让玲玲一会继续拿过来。

  几人的菩萨鱼,没有玲玲的好看,所以在玲玲拿过来后,众人就盯着菩萨鱼看个不停。

  “好呀,等我吃了粥先。”玲玲听到这话,很是开心回话,毕竟小孩子的兴趣,就这么简单。

  “鱼汤你阿妈喝了,鱼阿爸留给你吃,你把鱼肉和粥一起吃。”叶建国用一个碗装了点粥过来后,用筷子把鱼肉从鱼骨头上夹出来放到粥上。

  “好吃。”

  “阿爸,这鱼好好吃。”

  平常家里有鱼,玲玲基本都没有机会吃上什么,因为都被阿妈夹去给大哥和老三的小孩吃。

  喂了玲玲后,叶建国吃了一碗粥,回房间拿了点钱,刚把二八大杠往门口推出去,就看到了自己的阿妈和老三的儿子叶长海在门口。

  看到这一个,叶建国怎么会不知道,肯定是自己的阿妈怕自己偷偷去了赶集,不要老三的儿子去,所以才在门口等着自己。

  “长海,快过去,你二伯要带你去赶集。”

  “去到集市后,想要吃什么跟二伯说。”

  叶母看到叶建国推着二八大杠走出来,马上松开自己抱着的叶长海,让他跑去缠着叶建国。

  叶长海很得叶母疼爱,什么好吃的,基本都有的吃,所以个子很高,比同龄人都要高出一点。

  “阿妈,你帮我把小孩子的座椅拿出来。”二八大杠中间的那一条杠,绑上铁座椅,可以放一个小孩在车头。

  叶建国出来的时候,特意不把座椅提前绑好在车杠上,好找一个借口把自己的阿妈给叫走。

  “长海,你先在二伯这里,阿婆去给你拿座椅出来。”叶母听到这话,朝客厅走回去。

  “长海,你玲姐养了条菩萨鱼,很漂亮的,你快过去看看,她就在隔壁你阿贵叔家里。”

  见自己的阿妈进入房间后,叶建国马上哄叶长海去隔壁家。

  “真的?”

  “那我现在就去看。”

  叶长海听到,马上朝隔壁家跑过去,把自己去赶集的一事都给忘了。

  见叶长海跑去阿贵家,叶建国左脚蹬几下脚踏板,抬起腿跨过二八大杠的后座,快速把车子骑走了。

  现在的粮油一类,都是在供销社购买,但随着改革的开放,个体户的出现,集市也变得很多人把家里多余的东西拿出来卖,所以赶集日很热闹。

  当然,赶集日当地人都是喜欢叫趁墟,或者墟日。

  在这一个年代,趁墟的人,基本都是早上出门,下午才回家,叶建国骑车出门的时候,在路上看到了不少同村的人去赶集。

  同时也看到了不少贩卖东西的贩子,其中最吸引人的,就是一台载了十几个大水缸的自行车。

  除了这一个,还有一些人趁着赶集日,把自家母猪生下来的猪仔,也带去集市,看看有没有人要。

  叶建国来到集市的时候,集市已经人来人往,到处都有人卖东西,最吸引人的,就是卖收音机的。

  毕竟在这一个年代,贫困的地方,唯一的娱乐收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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