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奇货可居
郑相今年57岁,老得已经半截身子入土了!
他坐在屡丰社的祠堂中,和胡俊利谈笑风生,仿佛完全没有看见祠堂外那二十多具无头尸首一般。
“高平一别,二十有一年也,没想到我们还有相见之日!”
郑相叹了口气,“胡兄,你也老啦。”
两人上次见面,还是阮潢自立为王的那年,从此一个在升龙城(河内旧称)当囚徒,一个在云屯湾当渔夫!
“这世上哪有不老之少年乎?”
胡俊利淡淡说道,“我这些年,倒是弄得一手好咸鱼干,啥时候做给郑兄尝尝。”
郑相苦笑着摇了摇头:“残存之躯,历经沧桑,若顿顿有咸鱼吃,那就是神仙一般的享受!”
他是郑检的嫡长孙。
公元1570年,郑检去世,长子郑桧、次子郑松内讧,最后郑桧战败,被迫流亡莫朝。
那时郑相刚刚六岁。
1592年,郑松攻占河内,处决了莫朝皇帝莫茂洽,次年,阮潢与郑松合兵一处,把莫朝残余军队,赶到了大明的广西境内。
1600年,阮潢自立为王,为专心对付阮潢,在大明的调停之下,郑松与莫朝和谈成功。
时年36岁的郑相,被送回升龙城,当起了囚徒,同年,被郑松军队抓到的胡俊利,也得了个“永不得入仕”的郑主旨意,当起了渔民。
今年年初,郑松病重,郑壮监国,对自己这个57岁的堂哥,网开一面,把他放出了监狱,到风景优美的云屯湾一带养老,安渡晚年。
被关了整整二十一年的郑相,早就没了雄心壮志,带了两个仆人,以及一些钱财,就到了云屯湾风景最好的屡丰社,准备买个宅子,了却残生。
没想到在这儿,居然遇到了昔日老友,还看见了一出“贫民斗恶霸”的珍贵戏码!
看着胡俊利和那群手拿燧发枪、推着青铜炮的虎狼之师,郑相那颗早已停止跳动的野心,又有点蠢蠢欲动起来!
“把我的话传下去,给所有屡丰社的乡亲父老,再分发几头大肥猪,今天晚上,放开了吃,放开了喝!大碗酒,大块肉。”
祠堂外,传来了一个少年的声音。
胡俊利立即跳了起来,严肃庄重的脸色,瞬间就变得谄媚无比:“李大人!”
不一会儿,郑相就看见二十多年前,学富五车、颇有风骨的胡俊利,跟条狗似的,引着一个身穿大明东厂番子服的少年,走了进来。
安南的贵族们,尤其是郑相这种郑主嫡系子孙,都是精通汉文化的儒学大家。
别说汉字、汉话了,就是写诗作词,也不在话下。
比如后黎朝的著名女诗人胡春香(HồXuân Hương),就写出了“长夜沉沉更敲脆,红颜裸露对山河”的名句。
“这位是大明东厂档头、司礼监秉笔太监兼提督宝和三店魏忠贤魏公公的世侄孙、福建同安李家的当家人李明轩大人!”
胡俊利笑着给双方作了介绍,“李大人,这是都将、节制各处水步诸营、兼总内外平章军国重事、太师、谅国公郑检的嫡长孙,俊德侯郑桧的长子,黎朝归德伯郑相郑伯爷!”
郑相听见“魏忠贤”这三个字,胸中那颗野心,更加燥热起来!
“李大人,久仰!”
“郑伯爷,久闻大名!”
归德伯,一听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伯爵,跟归命侯、安乐公之类差不多的玩意儿。
但再怎么不正经的伯爵,那也是郑主一系的长子嫡孙,对于李明轩来说,奇货可居,就看对方上不上道了。
一个历史系教授,一个权臣子孙,两人相谈甚欢,不像是刚刚认识的,倒像是多年老友一般。
李魁奇不笨,看见轩哥儿跟对方搭上了线,用不着再看眼色行事了,也就留下亲兵队,独自处理军中事务去了。
李明轩与郑相聊到晚饭时分,两人可谓是相见恨晚。
就携手去吃村中的流水席。
村民们对于李明轩这个分田、分地、分银子、分女人的“上国使臣”,简直敬如再生父母,马屁如泉涌。
可惜李明轩听不懂安南语,少了几分乐趣。
吃得正高兴时,突然李魁奇一手提着燧发枪,一手提着腰刀,从村外飞快地跑了过来。
“郑主派兵过来了!”
郑相手一抖,筷子落在地上,脸色惨白,喃喃道:“叔父莫非要杀我?”
“多少人?”
李明轩站起身,沉声问道。
“三百人左右,已经过了海湾,离村口不足四里地!”
李明轩看了看郑相,这老头挺上道的,倒是可以救他一命,至少在安南,他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身份,来占领云屯湾一带。
“如何退敌?”
李魁奇沉吟片刻:“我引劳尔所属百户,列阵于村口的高岗之上,巴尔扎克的百户,埋伏于高岗左侧的密林之中,基利尼所属百户,列阵于我之后,用作奇兵,林大福所属百户回竹网坊村,守卫四艘大船!”
不愧是另一个时空,险些杀掉郑芝龙,成为南中国海之王的枭雄!
跟杨秀清一样,没上过一天军校,没接受过一天文化教育,却是个天生的将才!
奇兵,在后世又叫总预备队,在正兵之外,可以让本方前线的士兵,觉得后路有保障,从而更加奋勇地杀敌,也可以给对方的士兵,造成很大的心理压力。
有增援部队,随时都可以补充消耗掉的兵力!
云屯湾一带,是典型的石灰岩喀斯特地貌海湾,山海风光秀丽迷人,景色似广西的桂林山水,闻名遐迩,为旅游胜地,有“海上桂林”的美称。
因此在这儿打仗,防守方随时都可以找到“地利”。
他们这边有三百人,人人都有燧发枪,还有3磅的青铜炮,对方虽然也有三百余人,但大多数都是冷兵器和鸟枪。
安南军队,不管是阮主、郑主还是莫朝,都以冷兵器为主,配以少量的鸟枪和青铜炮。
李魁奇的布置,就是抢占地利,以堂堂正正之师,正面迎敌!
李明轩指挥亲兵队,带着郑相和他的仆人,以及胡俊利,一起离开了屡丰社,朝泉州号所在的竹网坊村跑去。
打仗这种事,有李魁奇就行了,用不着他亲自上。
子弹和弓箭可没长眼睛。
李魁奇带人抢占高岗后,火速挖了几个浅坑,用作临时炮台,又把劳尔这个百户,列成三排,斜斜摆开。
这是典型的早期“排队枪毙战术”,三十年战争时期,就已经运用到了各国军队中。
李明轩手下的外国雇佣兵们,对这套战术熟悉得很,李魁奇这种天生的将才,自然也是一学就会。
在郑主的军队离村口还有两、三百米时,李魁奇站到第一排兵线上,高声喊道:“兄弟们,赢了,每颗人头十两银子!输了,大家都得掉脑袋!今天,咱们就看看,是安南人的脖子硬,还是咱们的子弹快!”
他的话,被懂汉语的雇佣兵,传递给不懂汉语的,十两银子一颗人头,大家都激动得用本国话高呼起来。
“Matar pessoas, roubar dinheiro!(葡萄牙语:杀人、抢钱)”
“Matarlos todos!(西班牙语:杀光他们)”
……
村外的军队中,一个青年军官听到这些鬼哭狼嚎般的喊声,抬起头来,脸上露出惊惧的神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