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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打扫战场

我在明末网购军火 饕餮王孙 2582 2024-11-15 08:46

  林易一喷子干掉了这支八旗军的首领,剩下的人愣了一会,呼啦一下子就散了。

  满人不过万,过万不可敌。

  八旗军一向凶悍勇猛,作战勇敢,死战不退,那是面对正常的敌人。

  面对着哒哒哒一阵乱响一眨眼工夫就打死一大半同袍的杀人机器来说,换谁都会恐惧,还有不可能战胜的绝望。

  铁甲都拦不住,打个锤子。

  首领又死了,这些人连汉话都不会说,向来又是骄兵,也不屑于向他们一向看不起的明人投降,于是作鸟兽散。

  可是林易一开始就把人散出去,守出必经的几个路口,这些保安队员是第一次实战演练,本来面对凶狠的八旗军他们心里也打鼓,但看到林易一杆加特林灭了一半以上的敌人,信心一下子就爆棚。

  后金女真又怎么样?还不是在东家面前弱不禁风?

  有了第一个开枪的,也就有第二个,林易给他们配发的都是连发的突击步枪,47改,结构简单威力大,平时训练每人每天至少要打一百发子弹,实战欠缺的只是胆量而已。

  看到不可一世的八骑兵一个个倒在自己的枪下,保安队员们也是越打越放松,枪法也越打越准。

  这些残存的八旗兵面对冷枪,开始下马找掩护,他们也带有弓箭,摘下来反击,可惜射程和射速又比不上步枪,反而沦为活靶子。

  他们的战术错误了,如果刚开始不是冲锋而是用弓箭一阵乱射,林易的手下就算穿了防弹内衣也肯定会伤到几个,但他们形成了路径依赖,碰到大炮就要冲锋近身。

  可是,枪这东西,十步之外,枪快,十步之内,枪又准又快。

  他们输给了几百年的科技差。

  三百牛录的八旗兵几乎死绝了,还有十几个漏网之鱼骑马就要逃走,早就准备好的拖拉机追了上去,一连追击了三公里,速度竟然不比骑马慢多少,从后面放枪,一个个也都打死了。

  林易率领保安队全歼敌人,大获全胜。

  所有的俘虏也全部解救出来,他们的手掌心被硬生生戳了大洞,用拇指粗的铁链子穿过,有很多人已经出现了发炎症状。

  “医务员,全部用酒精消毒,敷金创药,用纱布包扎。!”

  林易虽然不懂医学,但基本的医学常识还是懂的,外伤又用了铁链穿手,先用酒精消毒,再用上外伤药配合土霉素消炎,外加纱布包扎,就可以避免炎症的进一步发展。

  可惜还是没条件,应该上破伤风的,他也不会用注射器,算了,祝他们好运吧。

  这些人在短短几个时辰就经历了生与死的巨大转变,还带着铁链就向林易磕头谢恩,跪地磕头喊观音菩萨保佑,阿弥托佛保佑,泰山老奶奶保佑。

  “不用谢我,都是乡亲们,我林易既然看到了也不会袖手旁观。”

  “这些鞑子罪有应得,人人得而诛之。”

  “你们都别客气了,回去好好养伤,多屯些粮食,注意抗旱度荒。”

  听说他就是和庄林易,个个惊讶,林易吞并了李家的消息是最近最大的新闻,众人都说和庄林家出了个少年英才,除暴安良,是位奇人,没想到这么厉害,连大明边军都束手无措的八旗兵,整整一个牛录的人,被林易全歼。

  这是从未有过的巨大胜利,自从建州满人崛起之后,成建制消灭一个牛录的战绩从未有过。

  袁都督的宁远大捷也不过斩首二百六十九颗人头,林易此战可称得上震古烁今。

  “打扫战场,掩埋尸体,用石灰消毒然后埋起来。”

  尸体必须掩埋,用石灰那是为了防止腐烂变质。

  林易又拍拍机枪手辛七的肩膀:“可以啊小伙子,有胆色,是个合格的机枪手,就是你这手上的力气还得练一练,是个好苗子。”

  辛七眼睛一红,扑通又跪倒了,破锣嗓子喊道:“恩公替先父母报仇雪恨,辛七愿意终身追随,做牛做马……”

  “停……停……什么做牛做马,我真不需要,愿意当兵你就跟我走。”

  “辛七愿意!”

  “愿意就起来吧,哪有跪着的机枪手啊。”

  “是!”

  “恩公!埋尸这种小事就交给我们吧!”受难的俘虏有个年纪大的站出来说。

  林易看到手下人都很辛苦,既然有人代劳,就顺水推舟,“也行,那就麻烦老伯了。”

  回头看到保安队员扛着清兵的腰刀,长枪并弓箭等物,全身都背满了,他摇摇头,又说:“战利品不要了,扔给老乡们当补偿吧。”

  有些队员还舍不得,被庞老三一脚踢了个跟头:“没出息的东西!这些刀枪和弓箭有个屁用?你要是喜欢,就把你的枪上交,以后你就拿刀上战场!”

  “对对对,是我昏了头了。”那个队员嘻嘻笑着把战利品扔下,以前这些刀枪都是神兵利器,但面对步枪都不堪一击,在战场中的作用与废铁也差不离。

  拿刀上战场那不是送死的吗/

  但林易并不知道他此战的意义对众人的震撼,热兵器碾压冷兵器本来就是正常的战绩,而重机枪的出现更是把战场变得更为惨烈。

  “全体都有!上车,回程!”

  对于保安队员们的表现,林易十分欣慰,虽说第一次上战场实战,但他们的表现还是可圈可点,面对闻名已久的八旗骑兵,他们虽然也是露怯,却没有一个临阵脱逃。

  果然,最好的兵员还是良家子。

  拖拉机打着火,突突冒起黑烟,载着队伍往回走。

  林易坐在车头,大脑在盘点第一战的得失,队形还是乱了些,命令执行不够坚决,排兵布阵还有缺陷,他以前也没接触过打仗,就看过几部战争片,这一仗能大获全胜,无一伤亡,说白了还是运气好加上装备辗压。

  假如八旗兵一开始就放箭,恐怕会折损些人手,这些人都是很忠诚又经过了刻苦的训练,死一个都会觉得可惜。

  “东家,你看。”

  林易扭头一看,拖拉机后面,数十个二三十岁的青年,是他救下俘虏的一小部分,他们一路小跑着,累得气喘吁吁也不肯停步。

  “怎么回事?”

  “东家,他们想入伙!”

  “那就让他们上车挤挤啊!”

  “东家恩义!快,快上来,东家同意你们入伙了!”

  后面追着跑的青年们面露喜色,在保安队员的拉扯下也挤进了拖拉机的车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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