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宋刑统》中规定:“诸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徒一年。”
即执行死刑必须在每天的未、申二时内进行,过了时辰就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未、申时行刑,还规定遇圣节及天庆、开基、先天、降圣等国忌或及雨水未晴,都不执行判决。
等于说,如果按照宋代的死刑执行如果严格遵守,那么一年中大部分日子是无法执行死刑的。
而死刑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一些情况不能马上行刑的,可以暂缓执行,真宗时下诏恢复了春夏缓刑...
《宋刑统》中规定:“诸立春以后、秋分以前决死刑者,徒一年。”
即执行死刑必须在每天的未、申二时内进行,过了时辰就只能等到第二天的未、申时行刑,还规定遇圣节及天庆、开基、先天、降圣等国忌或及雨水未晴,都不执行判决。
等于说,如果按照宋代的死刑执行如果严格遵守,那么一年中大部分日子是无法执行死刑的。
而死刑执行过程中若出现一些情况不能马上行刑的,可以暂缓执行,真宗时下诏恢复了春夏缓刑...